1、水运工程竣工资料收集责任制根据多年水运工程质量管理经验编写的该责任制,志在对项目竣工资料的规范性,和地区档案局发生分歧时以档案局的要求为准。另外,有不足之处敬请指教,共同进步。为规范过程原始资料、评定资料的控制,提高技术人员对资料收集的主动性,使工程竣工资料能在计划内完成整理、归档,确保竣工资料按要求移交,特制定本责任制。一. 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1.必须按要求提交给质检部原件一式一份。2.试验报告、施工记录表格必须使用 A4 纸(没有 A4 纸大的采用粘贴在 A4 纸上的方式),汇总记录应使用 A4 纸或 A3 纸,表格左侧必须留有装订线。3.资料原件必须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正楷书写,字
2、迹要求工整,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笔、蓝色笔或易褪色的墨水抄写,严禁草书、严禁涂改。4.原件签字必须要完善,而且签字必须有效,不允许冒签、代签、盖私人章。5.分项工程评定表中允许偏差项目以上(不含)全部要求打印,其余部分手工书写;记录表必须手写。6. 竣工图必须重新绘制。7所有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与施工承包合同一致,属分包的必须有分包记录资料。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表 C-2)的要求:对于需要进行综合评定的分项工程,本表作为分项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汇总表的必备表格。(1)表头:单位工程:填写所属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填写所属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填写所属分项工程名称。部 位:填写分项工程
3、的分段号或断面号、构件名称及编号等。数 量:填写该段或该件的分项工程数量。砼验收要写明件或段数及砼方量。(2)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栏:项目名称:按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及局部修订中的“主要项目(必须项)”“一般项目(应项)”的要求逐项填写。质量情况:以简练的文字表述该项的质量情况,能用数据表示的尽量用数据表示;填写试验报告或材质证明书的,应注明凭证编号。检验意见:填写检验结论,填写“符合”、“基本符合”或“不符合”。(3)允许偏差项目栏: “项目”和“允许偏差”应按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及局部修订中相应的检验项目和允许偏差值列出实测偏差值。填写实测
4、偏差数值,一律用数字表示,当有正负值时,应在实测偏差值前标以“+”或“-”符号,对超出允许偏差值的数值,应连同正负号一并圈上。对实测数据较多的(如断面测量图),可采用附加施工记录或检验综合记录的办法。(4)质量等级评定:自评等级:由该分项施工技术负责人填写。核定等级:由专职质量员会同监理工程师确认核定。(5)日期:填写自评时的年、月、日。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汇总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由质检部自行完成,在工程部提供完整的分项工程评定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三.材料检验/试验资料:(1)水泥:A.水泥进场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厂家试验报告,并按规定抽样检验。其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B.水泥取
5、样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C.水泥检验必须有安定性、凝结时间和各龄期(3 天、28 天)抗压、抗折强度鉴定。必要时可进行化学成分试验。D.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抽样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无出厂合格证或证明指标不齐者;存期超过 3 个月(快硬水泥超过 1 个月)者;对水泥厂牌、品种不明,外观有潮结现象和对材质有怀疑者;进口水泥。E.试验报告的结论应确切,降低强度等级使用时必须注明使用部位。F.待该批水泥送检的 28 天强度报告出来后,必须及时向厂家索要出厂报告(合格证)。(2)砂
6、、石:A.砂、碎石按批次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及碎石的针、片颗粒含量、压碎指标、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必要时可检验其他质量指标。对海砂,还应检验其氯离子含量。B.按每一批同产地、同规格且数量不超过 600 吨或 400m3为一检验批。(3)外加剂:A. 外加剂必须有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抽样检验。其技术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B. 外加剂取样应符合以下规定:出厂检验:根据产量和生产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同一编号的产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其中有明确规定的为:泵送剂:50t; 速凝剂:20t; 防冻剂:50t;膨胀剂:60t;防水剂:30t;减水剂(普通):5t;减水剂(早强):10t。
7、进场检验: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进场批次。其中有明确规定的为:外加剂以 2t 为一检查单位,不足 2t 亦为一检查单位。(4) 掺合料:A.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品质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B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取样应以同一灰源连续供应的 200t 相同等级的为一批,不足 200t 时,按一批计;每批粉煤灰应作细度、含水率烧失量、需水量和三氧化硫含量检验。(5)钢筋:A. 钢筋进场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B. 各类钢筋取样批量应符合应规定:热轧带肋钢筋、余热处理钢筋和热轧光圆钢筋以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
8、重量不大于 60t 为一批: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以同一炉号和直径,数量不大于 100 盘为一批;冷拉钢筋以同一级别、同一直径,数量不大于 20t 为一批;C. 各种钢筋都必须做力学性能试验,其各项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D. 进口钢筋应进行化学成份检验和焊接试验,并应符合进口热轧变形钢筋应用若干规定。E. 钢筋试验指标达不到现行标准时,必须加倍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准使用。复验试验报告与第一次试验报告同时保存。F. 钢筋的品种、规格必须与施工图及变更通知单相符。(6)钢材:A. 用于工程结构的钢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B. 钢材的检验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和设
9、计要求作机械性能、硬度、冲击韧性、化学成分等试验。C. 钢材的取样应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重量不大于 60t 为一批。D. 当钢材的试验指标达不到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时,必须加倍取样试验,复验合格方准使用。复验报告应与第一次试验报告同时保存。E. 钢材的规格、品种应与施工图及变更通知单相符合。F. 必要时可进行化学成分试验。(7)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试验:A. 各类混凝土(砂浆)必须有抗压强度试验报告。B. 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试块的留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C. 混凝土(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必须注明试验制作日期、试压日期、龄期、抗压强度、平均强度及达到设计的强度等级等。D. 商品混
10、凝土搅拌站的取样试验报告应与现场取样试验报告同时保存,在进行质量评定时以现场取样试验报告为主。E. 试验报告上应有原材料情况、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等相关资料。F. 各类砼均应该进行氯离子评估试验。(8) 钢结构焊接试验:A. 钢结构焊接前必须按焊接种类、工艺、焊工分别进行工艺试样力学性能试验,其试验结果报告必须符合现行规范规定。B. 试验结论确切,焊接方法、焊接条件、施焊者姓名及操作合格证和使用焊剂等记录清楚。(9)焊条(剂)合格证A. 所用焊条(剂)的出厂合格证应齐全并编号汇总。B. 所用焊条的种类和级别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的规定。C. 焊条(剂)的使用部位应在合格证上注明。四.工程项目
11、检验资料:(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A. 凡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且被下一个工序覆盖的施工过程(如基础、理坡、倒滤层、钢筋工程施工等)必须按施工段(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完善签字手续。B. 隐蔽工程验收应按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查。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有验收项目的质量情况记载和结论意见。D.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必须有监理代表、业主代表和施工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如基础、基槽等重要部位验收必须有设计代表签字。(2)灌注桩施工记录A. 各类灌注桩必须逐根填写成孔及清孔记录、钢筋笼安设检查记录和混凝土导管施工记录,每根桩施工后,应及时填写灌注桩施工记录。B.
12、灌注桩施工记录上必须有成孔深度、沉渣厚度、钢筋笼顶标高、混凝土方量、混凝土充盈系数和混凝土试块强度,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C. 动测、探伤或芯样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附专题报告。D. 如发生断桩、沉渣过厚等事故,必须有处理报告(或记录)经设计人员签认。E. 在灌注桩施工过程中还必须有以下记录:灌注桩成孔施工记录;灌注桩隐蔽验收记录;灌注桩水下混凝土施工记录。F. 各记录均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3)沉桩(PHC 桩)施工记录A.必须逐根填写沉桩施工记录。B. 大、小应变检测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附专题报告。C. 如发生断桩等事故,必须有处理报告(或记录)经设计人员签认。D.
13、在沉桩施工过程中还必须有以下记录:锤击沉桩施工记录;锤击沉桩综合记录。F. 各记录均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业主签字。(4)主要结构安装及验收记录:A.主要为沉箱或方块安装,必须有相应的安装及验收记录。B. 沉箱(方块)安装记录中必须有临水面与准线偏差、相邻块之间的错牙高差和缝宽值。C. 梁、板安装记录中必须有搁置长度和顶面四角高程偏差值。D. 各种构件安装的部位、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E. 安装记录应经施工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验人员签审。 (5)沉降位移变形观测记录:A.在施工过程中均必须进行建筑物整体的沉降位移观测并有较完整的观测分析资料。竣工后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沉降位移观测点
14、;B.沉降观测记录应连续、及时,以能反映建筑物在各级荷载作用下的变化为准,最长间隔时间一般不超过 3 个月。C.各项观测分析资料应有施工技术人员签审。D.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沉降位移观测点的位置和起始数值应在竣工图上标注或专门绘制简图。五.为提高竣工资料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如下奖惩办法:1.要求分项工程中工序验收后即时提交验收资料,最迟第三天必须提交。2.要求单项(分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提交该工程全部竣工资料和竣工图。3.未能如期完成的分项工程资料,每超一天扣人民币 50 元,由质检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由分管领导在项目主管当月工资中扣除,上述资料、图纸以质检部收到日期为准。对检查出现严重错误的要求
15、返工并且按未提交处理。4.每月清点资料一次,及时提交的奖励 200 元/次。注:如表格调整,归档资料则根据新要求进行持续改进;如人员变动,则资料由工程部长安排落实,不得影响归档事宜,否则按工程部长未完成负责处罚。六、竣工工程资料质量检查、评定记录明细表(缺省,本部分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七、需提交的竣工资料 序号 竣工资料名称 资料提供人 备注1 施工许可证 2 施工执照(复印本) 3 施工合同 4 开工、竣工报告 5 设计交底记录 6 设计修改通知单及联系单 7 施工组织设计 8 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书 9 工程基本测量资料 10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施工记录 11 材料、构件出厂质保书及合格证 12 原材料试验报告 1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4 工程自检记录表 15 试件试验报告 16 施工日志、施工大事记 17 工程事故处理记录 18 专题技术小结 19 施工技术总结 20 为施工顺利进行各种测量资料 21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试验资料 22 竣工测量验收资料、工程竣工整体尺度报告 23 工程沉降、位移报告24 施工映像资料 25 结算 26 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