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卷宗类别(行政诉讼)案由原告商某不服被告 2016 年 7 月 26 日作出的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某 2 等 5 人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对方当事人 周至县人民政府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案日期2016 年 10 月 14 日审理结果一、撤销被告周至县人民政府于 2016 年 7 月 26日作出的周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商某 2 等五人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二、被告周至县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对原告商某申请信息公开的除周至县二级公路网化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外其他申请事项重新作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