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车、罐车司机奖罚管理制度为了对本公司及雇佣的泵车、罐车司机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凡本公司及雇佣的泵车、罐车司机必须听从本公司领导的安排、指挥,必须听从施工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司机到施工现场不准随意离开车辆,不准与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打架。每发现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对本车司机处罚 200 元。二、泵车、罐车司机到施工现场必须由本人亲自操作,不得由他人代替操作。发现由他人代替操作的,对本车司机处罚 100元。三、罐车司机未经本公司试验室工作人员批准,不准私自向罐车内加水,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四、泵车、罐车司机必须经常性的保持车辆干净卫生。罐车必须佩戴布料袋,司机要经常自查。若不佩戴布料袋,经公司检查,每发现一次处罚 50 元。五、泵车、罐车司机在市区内行驶,必须遵守城市道路交通规则。若受到交警、城管等部门的处罚,其后果自负。公司对其处罚 50 元,因公司的原因受到处罚的由公司承担。六、严禁泵车、罐车司机在施工现场违规违章作业,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七、凡本公司及雇佣的泵车、罐车司机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经常性的保持车辆干净、卫生、整洁,无交通事故和违章事故,经济效益好的司机到年底要进行奖励。八、本管理制度自 2008 年 8 月 15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