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四川仁寿通达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 四川仁寿通达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各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 在集团各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集团各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 认 真贯彻执 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按集团管理纲要执行集团统一的财务制度。(二) 建立建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三) 积 极为经营 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集团各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 厉 行节约 ,合理使用资金。(五) 根据
2、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 积 极主 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 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七) 完成集团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集团各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第四条 集团各公司各财务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二节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2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 编 制和 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 进 行成本 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
3、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四) 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五) 负责 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六) 承 办集 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七) 参与 项 目投资的编制工作,严格审核各项目合同,按合同、计划进度控制支付项目资金。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集团的管理纲要的规定,做好记帐、复帐、 报帐等,做到手 续 完备,数字准确, 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 参与 项 目投资调
4、查,编制项目成本计划,严格执行合同。(三) 按照 经济 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总经理参谋。(四)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 完成集团领导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 认 真执 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现金支付、收取制度。现金收、支手续齐全。(二) 严 格执 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3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严格执行支付、报销程序,经办人填写报销(申报)单,部门责任审批,财务部责任审核, 总经理批准,出纳支付。(四) 建立健全现
5、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五) 严 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六) 积 极配合 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七)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八) 完成集团总经理及相关领导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 认 真贯彻执 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二) 监 督集 团各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三) 详细 核 对各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四) 审阅 各公司的 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
6、,发现问题, 积 累证据。 (五) 纠 正财务 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集团各公司的经济行为。(六) 针对 集 团各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七) 完成董事会、集 团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三节 财务工作管理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十条 会 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 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 制度的规定。4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 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 员应当会同各公司办公室、设备技术部、生产部,专人定期进行财
7、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每月按时上报集团董事会审计监察部、集 团财务部,年终并编制会计报表及说明。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 总会计师、公司 总经理签名或盖章。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 补充。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 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 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书面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向集团董事会、总裁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财务
8、 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 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监交。 第十八条 开展例行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 报送董事长、集 团总 裁。第四节 支票管理5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 时须有“ 请购审批单” ,经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 节、填写日期
9、、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 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 计核对(购 置物品由保管 员签字 )、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 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 支票借款 单”及登记簿上注销。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 ”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 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10、第二十三条 每笔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会计 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 款项,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时可由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在总经理签批权限,规定范围以外的款项,应由集团总裁签批。第五节 现金管理第二十五条 集团各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 职员 工 资、津贴、奖金;6(二) 个人 劳务报 酬;(三)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 结 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 分管 财务 的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 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 应当以支票支付;确
11、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分管 财务的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第二十七条 集团各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 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 10000 元。超 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 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 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 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两万元以上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三十一条 集
12、团各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 经部门领导审核;交财务经理、分管财务财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 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 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 报销单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7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行政劳资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 发工资员工工资表,交主管领导审核, 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 记帐凭
13、证, 进行 帐务处理。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 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 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 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经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 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 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 财务经理、公司 总经 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后,才填制汇款凭证支付。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 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第六节 会计档案管理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 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 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 会计
14、凭 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 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 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包括制单、 审核、 记帐、主管 ),由 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 报、按时归档,由 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 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 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节 处罚办法8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 人员予以警告并取消本月绩效工资,严重者罚 20-1000 元人民币 。(一) 超出 规 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处罚 20-50 元; (
15、二)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处罚 100-200 元;(三) 未 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 现金) 或支付款项的,处罚 150-300 元;(四) 利用 帐户 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处罚 500-1000 元;(五) 未 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处罚 100 元;(六) 保留 帐 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除收回存款利息外,处罚 300-500 元; (七) 违 反本 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 违 反财务 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16、二) 拒 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三) 伪 造、 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四) 利用 职务 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指挥部财物的;(五) 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七)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八节 附 则9(一) 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二) 资 金审 批制度(三) 成本管理制度(四) 财产 管理制度(五)预、决算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第二章 财务
17、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资金回收,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 费用报销,税费交纳, 银行票据结 算,保管库存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
18、助帐及时记帐、 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 结、帐帐相符、 帐实相符、 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 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 、正确地 为 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原料材料款项,配合生产工程部等部门做好成10本管理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 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9、5、配合集团审计监察部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第三章 资金审批制度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公司所有款项的支付, 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超出总经理范围支出, 应由集团总裁、董事长签批;总经理不在公司,由总经理委托其他负责人签字批准,一万元以上补签。第二条 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三条 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
20、批准。第四条 开具的支票须 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总经理批准。第五条 往来款的冲转 (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集团董事会研究,报董事 长批准。第六条 非正常经营业务调 出资金须经过集团董事会研究,报董事长批准。11第七条 用以支付各种款 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第二节 资金审批制度第八条 公司所有资金的支付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 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 办理。1、用款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资金支
21、付审批表。2、财务部审核后, 报公司总经理审批。3、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 资金的支出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第三节 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第九条 各公司管理人 员的费用报销,按规定金额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第十条 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按集团纲要执行。第四节 集团差旅费开支制度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到本县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第十二条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分管领导决定选用交通工具。乘坐飞 机的, 应先 请示总经理。第十三条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12A、
22、住宿标准:一般职员,省内住宿标准为每人 200 元/ 日,省外住宿标准为 260 元/日;中层管理人员,省内住宿 标准为 300 元/ 日,省外住宿标准为 360 元/日。B、出差 补贴 :一般职员 ,省内 补贴每人 60 元/ 日,省外补贴每人80 元/ 日;中层管理人员,省内补贴每人 80 元 /日,省外补贴每人 100元/ 日。凡是报销生活费的应扣除出差补贴;高管人员出差住宿及生活补贴,根据出差天数及发票金额,由集团总裁签字报销。C、职 工出差来回 车费实报实销 ,出租 车不在报销范围内(租车须经分管领导同意)。D、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 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 经公
23、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E、凡是住宿车船费、 业务费必须具备正式发票。第五节 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第十五条 小车用汽油由 办公室统一登记后, 经分管领导签批报销。第六节 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第十七条 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13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分管领导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十九条 有关工资、 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
24、制定,经公司研究,报集团批准后,财务部备案执行。第七节 行政费用报销制度第二十条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 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第二十一条 公司职员报销 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并按本章第 1 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第二十二条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三条 凡未具备报销 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第二十四条
25、 支票领用单,借款 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分管公司总经理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第二十五条 银行支票如 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第二十六条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集团规定为准。第四章 成本管理制度第一节 成本核算管理制度14一、根据国家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以及本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拟定成本核算制度。二、实行成本归口、分级管理,建立 责任成本体系,根据全程成本控制计划,将成本控制指标分部门、班组落实,层层分解,并加强考核,保证成本控制计划顺利完成。三、成本核算应遵循配比原则,分期
26、计算原则,一贯性原则,真实性原则, 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合法性原则。四、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计量检查制度,防止弄虚作假,提高成本的可靠性,对弄虚作假、修改原始记录的当事人按员工奖惩办法处理。五、成本核算人员应深入生产部门了解生产情况,以便正确归集成本费用,正确进行费用分配。六、认真进行成本开支事前审核,严格控制成本,增产节约。物资消耗定额制定后,实行限额领用,超过计划外消耗定额,应由分管生产的公司领导同意,才能发放物资。七、正确掌握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划分资本性支出和生产经营性支出, 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列入成本开支范围及标准:(1)生产中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件、燃料、动
27、力、包装物、外购半成品,按集 团年初制定消耗比执行。(2)固定资产折旧费按集团核定综合折旧提取。(3)低值易耗品,金额 500 元,期限二年,采用 5:5 摊法执行。(4)生产工人工资及保险,按集团规定的吨纱,万米布工资执行。管理人员工资及保险按计时工资标准执行,发生变化必须上报集团审批。(5)为组织和管理生产发出的各项制造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修理费按集团年初核定金额执行,并进行考核。下列费用不能列入生产成本:15(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2)对外投资支出(3)被没收的财物,支出的滞纳金、罚款、 违约金、赔偿金及企业捐赠赞助支出的(4)其他不应列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八、按照权责发生制要求
28、,正确处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九、检查成本计划执行情况,每季度对成本情况进行专题分析,找出差异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成本开支,年度终结,对成本控制完好的部门予以奖励。 (奖励方案报集团审批)十、开展群众性“ 双增双节”活动,发挥员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降低生产成本。十一、各公司财务部应按其公司性质每月编制成本计算表,根据年初计划进行分析,是否有超计划指标,并加以考核。第二节 工程成本管理制度第一条 指挥部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 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指挥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第二条 指挥部工程部主要 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决算的
29、审定。第三条 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 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第四条 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16算的审定工作。第五条 工程中间结算程序(1)施工单位于每月 1 至 3 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 5 日内送财务
30、部会签。(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指挥部财务状提出付款意见, 报送指 挥部主管领导审批。第六条 工程决算程序(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款,提出付款方案,报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批准。(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指挥部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31、(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第五章 财产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财产的范围:(1)集团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2)凡集团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 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3)凡单项价值在 2000 元以下或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但耐用年限17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第二条 集团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1)集团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资产部管理,集团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
32、办公室归口管理。(2)公司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生产技术部工程部归口管理。(3)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资产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 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4)集团所有的房屋及建筑物,由办公室行政专人负责登记管理。第三条 财产的购置与调拨(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 部会签,报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 财务 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等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
33、收单登记台帐。(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第四条 财产的清查、盘点(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18(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资产人员参加。(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 说明亏损原因
34、,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集团主管领导,由集团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集团,决定 处理意见,主管设备和财务领导审核。第六章 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为提高各公司生产经营效益,降低生产经营和管理成本,特制定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制度。一、各公司及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初就应当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收集资料,各公司财务部
35、门根据当年的生产、经营 情况和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采用科学的预测方法,编制试算资料,供集 团确定下年度各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做参考,集团对确定的目 标,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到各公司。二、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集 团由财务部门负责,各公司:供应部门负责物资供应计划,物资消耗定额 的编制;生产部门项目工程部负责生产计划、电力消耗定额,项目工程投 资计划的编制;经营部门负责销售数量、单价计划编制;劳资部门负责 工资计划的编制。会计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计划资料,编制生 产、经营成本、费用及利润计划,形成预算草案。各部门预算资料于当年十二月六日前交 财务部门,各公司财务部门在当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交
36、集 团,超过期限,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19三、集团财务部,将各公司预算(生产、 经营、财务计划)审核修改后,在当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前报集团董事会审批。四、根据已确定的预算方案,董事会、集 团、各公司、各部 门应签订经济责任书,使 预算指标得到层层分解、落实。五、董事会审计监察部和集团财务管理部应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超预算指标的,要 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并纳入年终经济考核。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六、各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应对预算执行情况作适当分析,找差异原因,供决策。各公司也应对本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七、各公司应真实的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计算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每月六日前向集团董事会审计监察部上报月度报表,年度财务报表下年一月十五日前报送。以利于董事会、集团及时掌握各公司目标完成情况。八、年度终结,根据国家政策, 财政部年度决算要求,会计部门编制决算报告,反映当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并作适当说明,各部门应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九、在预算资金外,根据集团经营战略, 对所属各公司之间物资、资金进行调配安排,各公司应从全局出发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