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语网院学生综合评优管理办法为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我院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评优工作,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 评选项目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二、 评选对象1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有北语网院正式学籍,在网院就读一个学年以上的全部在读学生。2 优秀毕业生: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具备毕业资格并已申请在当年当季毕业的学生。三、 评选原则、时间及当选条件1. 优秀学生学院每年在学历教育在籍学生中评选品学兼优者,授予学生“优秀学生”荣誉称号。1) 评选原则
2、 以入学批次为单位,按就读层次进行评选。 每批次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第五学期后不再进行评选。 原则上学院级优秀学生比例不超过该批次、层次学生总数的 1%,学习中心级优秀学生比例不超过该学习中心学生比例的 3%。2) 评选时间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对学习时间满足整学年数的各批次学生进行评选;3) 评选条件 遵守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在读期间无违反国家法率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 在已结束的学年中,能够按正常开课计划选课学习并已参加过五科以上(含五科)课程考试(不含免修的课程),无欠费记录;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在当年度已经参加的课程考试中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记录
3、,且当年度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含 85 分),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 积极参加学院及所属学习中心组织的各种学生活动;积极参与网络学习,积极参与学习园地的 BBS 论坛、网上课程辅导等网络交流活动; 年度内至少当选为一次学习积极分子; 能够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将本专业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并有突出表现、获得过单位、省市县各级荣誉称号的可优先参评; 入学后第二学年评选时,有网考科目未通过者不予评选;2. 优秀学生干部学院每年在学历教育在籍学生中评选成绩良好且协助学习中心做好各项活动的学生干部,授予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1) 评选原则 以学习中心为单位,按入学批次进
4、行评选。 每批次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第五学期后不再进行评选。 原则上优秀学生干部比例不超过该批次学生总数的 3%,当批次在读学生不及 30 人的,该批次学生干部不得参与评优。2) 评选时间学院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对学习时间满足整学年数的各批次学生干部进行评选;3) 评选条件 当批次在读学生中,担任各种职务(班长、学习委员、组织委员等)者;(学习中心须在学生入学担任职务后,发正式说明文件到网院学生部备案) 遵守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在读期间无违反国家法率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 在已结束的学年中,能够按正常开课计划选课学习并参加考试,无欠费记录;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
5、习,在当年度已经参加的课程考试中无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记录,且当年度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在 80 分以上(含80 分); 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积极参与网院和学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良好表现,组织或协助学习中心组织各种活动(学术研究与报告、征文、文体活动、学习小组讨论、社会实践等) ; 威信高,在当批次学生中,支持率达到 30%以上。3. 优秀毕业生学院在每年应届毕业生中评选品学兼优者,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1) 评选原则 以学习中心为单位进行评选。 在学院规定学制年限时间内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均可参评,延期毕业者
6、不予参评。 原则上每个毕业批次评选 1 次,以当季符合毕业的学生数作为参评基数,评选比例一般为参评基数的 1%。2) 评选时间学院在每批次毕业审核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评选;3) 评选条件 在学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并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 遵守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在读期间无违反国家法率法规和校规校纪行为; 在读期间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分在 80分以上(含 80 分),专业课平均分在 85 分(含 85 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良好)以上(获得学士学位者优先); 在读期间积极参与网院和
7、学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良好表现; 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如 积极协助学习中心组织各种学生活动,热心助人,在同学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克服了来自自身的、家庭的或者工作中的巨大阻力坚持学习者;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学习和工作互相促进,通过学习开创了工作新局面等 ) ,将优先评选; 在读期间曾获得过“优秀学生” 、 “优秀干部”称号的学生,优先评选;四、 评选程序优秀学生评选需经过学生自荐或学习中心推荐、学习中心初审、网院终审等几个程序:1. 学院通过网站发布评选启动通知后,学生本人或学习中心按要求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评优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说明材料,有突出事迹的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8、 推荐期结束后,网院根据自荐和推荐学生名单,逐一审核学生的成绩、行为表现、评优记录等,初步确定评选结果,并将该结果发各学习中心反馈、确认。3. 学院将学习中心确认后的初评结果进行公示,两周后无举报等反馈信息者将最终评选为优秀学生。五、 评优表彰评优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对当期评优学生进行表彰:1. 颁发“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毕业生档案,并给予一定奖励;2. 将个人学习事迹上传网站,鼓励其他学生向他们学习。3. 建议学习中心在新生开学典礼时组织颁奖仪式,网院可派专人进行典礼仪式支持。六、 本管理办法由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网 址:http:/微博:http:/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