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迁安置房转让协议(适用于已签回迁协议但未施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下:1、甲方作为 村回迁安置户,于 年 月 日与正定新区管委会订立了回迁安置协议(合同编号: ),该合同约定:甲方因宅基地征收安置而购买座落于 回迁区 幢 单元 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以下称该房屋)。房屋相关信息见回迁安置协议(合同编号: )。2、目前该房屋尚未施工建设,甲方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书,无法进 行产权变更登记。3、该房屋的建设单位为 。4、甲方保证回迁安
2、置协议内容属实,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该房屋产权有纠纷,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已全面了解本协议第一条和回迁安置协议中所述的该房屋的状况,并同意向甲方购买该房屋。三、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1、乙方以总房款人民币 元整购买该房屋。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该房屋价款。2、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 承担。3、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由 承担4、该房屋的水、 电、暖、 (燃)煤气、有线电视、安全 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进户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由 承担。四、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于收到房
3、款之日将回迁安置协议及该房屋其他有关资料交给乙方,待开发商交房时直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2、甲方负责取得开发商同意,进行该房屋的权益转让;3、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产权办理到乙方名下;4、甲方应将水、电、暖、 (燃)煤气、有线电视、安全 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费用缴纳凭证交付给乙方;5、甲方保证该房产不存在因甲方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房产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响该房屋办理房地产权证书的事实。五、乙方的义务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2、办理该房屋相关房地产证书过程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工作。六、违约责任 1、不论任何原因,若甲方未在 年
4、 月 日前将房屋产权办理到乙方名下,则乙方随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每延期半年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购房款;2、不论任何原因,若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地产,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果甲方隐瞒任何房产存在的瑕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回购等相关信息,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作为违
5、约金。 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 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 申请仲裁。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房屋转让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该房屋权属状况如下:1、甲方作为三里屯村回迁安置户,于 年 月 日与正定新区管委会订立了回迁安置协议(合同编号: ),该合同约定:甲方因宅基
6、地征收安置而购买座落于正定新区三里屯回迁区 幢 单元 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以下称该房屋)。房屋相关信息见回迁安置协议(合同编号: )。2、目前该房屋正在施工建设,尚未交房,甲方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书,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3、该房屋的建设单位为 。4、甲方保证回迁安置协议内容属实,并且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如该房屋产权有纠纷,以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已全面了解本协议第一条和回迁安置协议中所述的该房屋的状况,并同意向甲方购买该房屋。三、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1、乙方以总房款人民币 元整购
7、买该房屋。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保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该房屋价款。2、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 承担。3、该房屋的维修基金由 承担4、甲方承担该房屋的水、电、暖、 (燃)煤气、有线电视、安全 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的相关进户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四、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于收到房款之日将回迁安置协议及该房屋其他有关资料交给乙方,待开发商交房时直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2、甲方负责取得开发商同意,进行该房屋的权益转让;3、 甲方应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将房屋产权办理到乙方名下;4、甲方应将水、电、暖、 (燃)煤气、有线电视、安全 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费用缴纳凭证交付给乙方。5、
8、甲方保证该房产不存在因甲方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房产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响该房屋办理房地产权证书的事实。五、乙方的义务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额交付甲方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2、办理该房屋相关房地产证书过程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工作。六、违约责任 1、 不论任何原因,若甲方未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将房屋产权办理到乙方名下,则乙方随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每延期半年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购房款;2、不论任何原因,若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地产,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
9、总房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果甲方隐瞒任何房产存在的瑕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回购等相关信息,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作为违约金。 七、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 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 申请仲裁。八、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证明人: 乙方证明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