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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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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 1(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狭义上的刑事诉讼法是指( A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法律规范的总称2、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 D )A、财产纠纷 B、债务纠纷 C、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D、被告人的刑事责任3、弹劾式诉讼的重要特点之一是( B )A、法官主动追究犯罪 B、不告不理 C、控诉与审判职能集于法官一身 D、被告人不享有任何诉讼权利4、纠问式诉讼的重要特点之一是( C )A、不告不理 B、当事人双方诉讼地位平等C、控诉与审判职能集于法官一身 D、审判一般公开进行5、

2、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严格按照( D )进行。A、领导的指示 B、行政命令 C、人民团体的意愿 D、法律规定的程序6、我国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形式可以说基本上是( C )A、混合式 B、纠问式 C、弹劾式 D、职权主义7、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之一是( C )A、保护除犯罪嫌疑人以外的公民的合法权益 B、保护除当事人以外的公民的合法权益C、保护包括被告人在内的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D、保障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正确实施8、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A、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宪法 B、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刑法C、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 D、刑事诉讼法的立

3、法根据是民事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1、我国的诉讼类型有( BCD )A、经济诉讼 B、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刑事诉讼2、不同历史类型的刑事诉讼模式有(ABCD )A、弹劾式诉讼 B、纠问式诉讼 C、职权主义诉讼 D、当事人主义诉讼3、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包括(ABCD )A、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 B、正确应用法律,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C、惩罚犯罪分子 D、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4、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共同点是(BCD )A、目的都是为了打击犯罪 B、都必须有当事人C、必须有司法机关参加、主持和对案件作出裁决D、都必须依法进行5、纠问式诉讼的特点有( CD )A、不告不理 B、审判公

4、开C、原告和被告不具有当事人诉讼地位 D、控诉职能与审判职能不分6、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有(AB )A、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平等 B、不告不理C、控诉与审判职能集于法官一身 D、原告和被告的不具有当事人诉讼地位7、我国刑事诉讼,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 ABD )的活动。A、揭露犯罪 B、证实犯罪 C、教育犯罪 D、惩罚犯罪8、以刑事诉讼的阶级本质为依据,可以将刑事诉讼的历史类型划分为( BCD )A、原始社会的刑事诉讼 B、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C、封建制社会的刑事诉讼 D、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三、判断题1、我国目前有三种诉讼,即刑事诉讼、民事诉

5、讼和行政诉讼。 ( )2、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 )3、狭义的刑事诉讼仅指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判活动。 ( )4、弹劾式诉讼的主要特点是被告人不享有诉讼权利,只是被审问的诉讼客体。 ( )5、纠问式诉讼的主要特点是“不告不理”。 ( )四、名词解释1、诉讼 2、刑事诉讼 3、刑事诉讼法 4、弹劾式诉讼 5、纠问式诉讼五、简答题1、刑事诉讼有何特点?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有哪些?3、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什么?4、简述“准确、及时” 的要求及其相互关系。5、当事人主义诉讼有哪些特点?六、论述题试述刑事诉讼法的三项任务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2、

6、D 3、B 4、C 5、D 6、B 7、C 8、A二、多项选择题1、BCD 2、ABCD 3、ABCD 4、BCD 5、CD 6、AB 7、ABD 8、BCD三、判断题1、 2、 3、 4、 5、四、名词解释1、诉讼: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有关争议和处理有关案件的活动。2、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的活动。3、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弹劾式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主动追究,而是在当事人提出控告时才进行审

7、理,实行“不告不理”、 “无告诉人即无审判”的一种诉讼形式。5、纠问式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对于犯罪事件,不论受害人是否提出控告,都根据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一种诉讼形式。五、简答题1、答:参见课后思考题答案。2、答:参见课后思考题答案。3、答:参见课后思考题答案。4、答:所谓准确,就是在具体的诉讼阶段和环节上,该查明哪些犯罪事实和情节,要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为基础,不能夸大或缩小,更不能弄错。所谓及时,就是要在法定期限内尽快查明犯罪事实,抓紧时间立案、侦破、起诉和审判,不能无故拖延,更不允许超过法定期限。刑事案件的特点决定了在查明犯罪事实的过程中,准确与及时不仅不矛盾,而且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

8、。要准确地查明犯罪事实,必须及时查获罪犯,不给任何人毁灭证据、破坏现场、逃避审查的机会;要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又必须准确地审查判断每个证据,准确地认定每个犯罪情节,如果认定的事实失实,就会使查明犯罪事实的工作走弯路,以致错过良机,使案件久侦不破或者迟迟结不了案。可见,准确以及时为条件,及时以准确为前提,二者不可偏废。5、答:(1)将刑事诉讼视为当事人双方之间的争议,强调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2)使其在诉讼中积极主动、互相争辩对抗。(3)审判机关作为消极的仲裁者居中公断。六、论述题答:刑事诉讼法的三项任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是正确应用法律的前提,也是向公民进行法

9、制教育的基础;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正确处理刑事案件、教育公民自觉守法的关键。司法机关只有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准确无误地适用法律,才能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公民自觉遵守法律。反之,如果司法机关本身工作不负责任,甚至执法违法,不按法定程序办事,把案件搞错了,就会挫伤公民自觉守法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同时,教育任务的实现对于完成前两项任务又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因为广大公民都能自觉地遵守法律,都敢于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工作也就有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这就必然有利于查

10、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罪犯,保护无辜。只有全面、正确地完成刑事诉讼法的三项任务,才能实现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即实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的任务。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 2(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理论上认为不属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是( )A、审判公开 B、两审终审 C、法官独立 D、法律监督2、人民检察院专门行使( )A、裁判权 B、有罪免刑决定权 C、法律监督权 D、交付执行刑罚权3、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代表国家行使( )A、行政权 B、侦查权 C、审判权 D、控诉权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

11、则的目的是( )A、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B、互相配合 C、互相制约 D、均衡部门利益5、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主体是( )A、法官 B、人民法院 C、合议庭 D、法院院长6、有义务为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人民政府7、在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审理案件,应当使用( )A、汉语 B、少数民族语言 C、人口占多数民族的语言 D、当地通用的语言8、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 )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A、两级法院 B、两个法院 C、两次开庭 D、两次起诉9、公开审理案件过程中,依法惟一不公开的环节或阶段是( )A、开庭 B、被告人最后陈述 C

12、、评议 D、宣判10、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 )A、一审终审 B、两审终审 C、三审终审 D、四审终审二、多项选择题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有如下含义:( )A、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 C、法官个人、检察官个人独立行使职权 D、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接受任何权力机关的监督2、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在刑事诉讼中以( )作为标尺来处理案件。A、刑法 B、刑事诉讼法 C、民法 D、行政命令3、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的含义有(

13、)A、在适用法律上不允许任何特权 B、在适用法律上不能有任何歧视C、在适用法律上按所属民族区别对待 D、在适用法律上因地位不同而区别对待4、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 )A、不满 16 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B、中国人对外国人实施犯罪的案件C、外国人犯罪的案件 D、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5、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 )A、分工负责 B、互相配合 C、互相制约 D、互相独立6、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监督原则的中心含义是( )A、加强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 B、保证刑事诉讼活动严格依法进行C、保证党政机关依法行政 D、保证党对司法机关的绝对领导7、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的基

14、本内容有( )A、司法机关可自由决定使用何种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B、各民族公民,无论是作为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C、如果诉讼参与人不懂得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必须为他们指定或聘请翻译人员D、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诉讼活动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司法机关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布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文字8、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A、司法机关应告知诉讼参与人应享有的一切诉讼权利B、司法机关应该提供保障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便利C、司法机关对于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得侵犯

15、、限制或剥夺D、司法机关不能对诉讼参与人进行人身侮辱9、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四级,其中有( )A、基层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高级人民法院 D、乡镇法庭10、以下有关依靠群众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A、贯彻执行依靠群众的原则,有利于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B、贯彻执行依靠群众的原则,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C、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原则,有利于增强司法人员的责任心D、依靠群众原则就是一切都由群众说了算三、判断题1、互相制约是双向的,法律监督也是双向的,既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的法律监督,也有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 )2、两审终审制,就是一切案件必须经过两级

16、法院的审判才能终结的制度。 ( )3、互相制约,实际上就是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彼此挑毛病,互相抵消力量。 ( )4、司法机关有义务为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指派或聘请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 )5、 “三权分立”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 ( )6、司法机关依靠群众,可以把法律赋予的职权交给群众行使。 ( )7、对于 16 岁以上不满 18 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宣判。 ( )8、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就是指法官行使审判权时任何机关和人员都无权干扰。 ( )9、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 )10、审判公开,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无论何种情况,

17、一律公开进行。 ( )四、名词解释题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2、审判公开 3、两审终审制 五、简答题1、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2、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3、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原则包括哪些内容?4、审判公开的例外情形有哪些?六、论述题1、试述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2、试述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3、为什么实行两审终审?应当怎样正确理解和执行两审终审原则?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C 3、C 4、A 5 、B 6、A 7、D 8、A9、C 10、B二、多项选择题1、AB 2、AB 3、AB 4、AD 5、A

18、BC 6、AB 7、BCD 8、ABCD 9、ABC 10、ABC三、判断题1、 2、 3、 4、 5、 6、 7、 8、 9、 10、四、名词解释题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导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以及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2、审判公开:就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除法律禁止公开的以外,一律要公开进行。3、两审终审制:指的是一个刑事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诉讼即告终结的原则。五、简答题1、答:包括:(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3)以事实为根据,以

19、法律为准绳原则;(4)依靠群众原则;(5)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2、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各民族公民,无论是作为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这就是说各民族的诉讼参与人都有权用本民族语言回答问题、发表意见;有权用本民族的文字书写有关的诉讼文书。(2)如果诉讼参与人不懂得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必须为他们指定或聘请翻译人员。(3)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司法人员的诉讼活动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司法机关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布告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文字。3、答:本原则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20、(1)在任何诉讼程序中,司法机关都必须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对于任何诉讼参与人的每一项诉讼权利,都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和方式予以限制和剥夺。(2)司法机关必须采取办法便利诉讼参与人行使其诉讼权利。如告知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具体内容,说明行使权利的注意事项。又如,制止直至依法制裁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为,为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保障。(3)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未成年证人、未成年被害人(以下简称为未成年诉讼参与人) 的诉讼权利,要给予特殊保护。(4)诉讼参与人有权控告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这是诉讼参与人用以保障自己诉讼权利的权利。4、答:刑

21、事诉讼法第 152 条规定了不公开审判的两类情况作为公开审判的例外:一是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14 岁以上不满 16 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二是一般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即 16 岁以上不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必要时,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公开审判,但应掌握好旁听人员的范围。六、论述题1、答: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时,按照法律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完成各自的诉讼任务的同时,既互相支持,又互相监督,从而完成整个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任务。所谓分工负责,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法律规定的

22、职权去处理刑事案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所谓互相配合,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三机关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的任务,而不得各行其是,互不通气,互相抵消力量。所谓互相制约,就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分工,坚持真理,互相监督,防止可能发生的错误,有了错误及时纠正,正确的执行法律,保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保证准确执行法律的有效手段,贯彻执行这一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贯彻执行这一原则,有利于发挥公、检、法三机关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23、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顺利完成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其次,贯彻执行这一原则,可以防止滥用国家权力,避免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2、答:参见课后思考题答案。3、答:两审终审主要是规范审判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指的是一个刑事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诉讼即告终结的原则。(1)实行两审终审制是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的。我国地域辽阔,不少地方交通不便,审级过多,不利于提高审判效率,也不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活动,而且可能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实行两审终审制在可能避免这些弊端的同时,还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审查、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判决、裁定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发现、纠正错误,有力地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

24、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防止一审终审制之下极易出现的有错难纠的情况。通过贯彻两审终审制,可以使上下两级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审判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2)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或者抗诉,但是,对于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后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上诉程序抗诉。两审终审原则并不表明一切刑事案件只有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级,按第一审程序审理后做出的判决、裁定,同时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地方各

25、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除死刑判决和在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外,超过法定的上诉期、抗诉期、仍然没有上诉、抗诉的,同样发生法律效力。两审终审也并不意味着一切刑事案件只要经过两个审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判决、裁定就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的死刑案件以外,其他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根据刑法第 63 条的规定,各地人民法院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即使已经过一审和二审,也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后,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 3(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人民法院系统内

26、部上下级之间,在处理案件上是一种( ) 。A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B审判监督关系 C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D独立关系2、在审判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 D当事人3、上级人民检察院和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在工作上的关系是( ) 。A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B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C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D相互独立的关系4、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权是( ) 。A侦查 B提起公诉 C刑事法律监督 D审查批准逮捕5、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案件是( )A贪污贿赂案件 B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C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案件6、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的基本组

27、织形式是( ) 。A独任庭 B合议庭 C审判委员会 D刑事审判庭7、公安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 ) 。A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B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C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D相互独立的关系8、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是各级政府中专门负责社会( )的部门。A治安 B保卫 C侦查 D治安保卫9、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外,还有其( ) 。A诉讼代理人 B近亲属 C辩护人 D监护人10、下列人员中,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 ) 。A法定代理人 B证人 C被害人 D鉴定人11、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是( ) 。A公诉人

28、 B自诉人 C刑事被告人 D证人12、下列人员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是( ) 。A自诉人 B翻译人员 C被害人 D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13、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 )的诉讼地位。A当事人 B原告人 C证人 D其他诉讼参与人14、下列人员中及机构中,不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A人民检察院 B.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C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 D被告人委托的律师15、死刑复核案件的合议庭,由审判员( )人组织。A3 B5 C7 D916、下列权利中,不属于自诉人权利的是( ) 。A请求撤回自诉 B同被告人和解 C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17、下列人员中

29、,属于诉讼参与人的是( ) 。A检察人员 B审判人员 C书记人员 D辩护人二、多项选择题1、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主体是当事人() 。A、被害人 B、自诉人 C、犯罪嫌疑人 D、被告人2、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同时处于( )的法律地位。A、侦查机关 B、公诉机关 C、诉讼监督机关 D、审查批捕的主要机关3、下列人员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是( ) 。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B、法定代理人 C、辩护人 D、翻译人三、判断题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查权。 ( )2、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自诉人通常是被害人,也可以是被害人的亲友。 ( )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只能是刑事被告人。 (

30、)4、受到司法机关追究的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被称为被告人。 ( )5、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对自诉人提出申诉。 ( )四、名词解释题1、诉讼参与人 2、自诉人 3、辩护人 4、鉴定人五、论述题试论辩护人的权利?六、案例分析题某工厂会计王生发,工作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为此,他多次受到厂长的批评,并在年终时被扣发了年终奖金。王生发对此十分不满,怀恨在心,伺机对厂长报复。一天,王生发乘厂长一人在办公室,怀揣尖刀,以谈问题为由进入厂长办公室,并随手将门关上。谈话中王要求厂长给他发所扣的年终奖,被厂长拒绝。王遂拔出尖刀向厂长刺去,正刺中厂长心脏,厂长当场死亡。作案后,王窜出门外,

31、正遇闻迅赶来查看情况的办公室主任,王又将办公室主任刺伤。后王被厂里工人抓获,扭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王生发杀人事实存在,另据王交待,其在会计室工作期间还贪污过公款 3000 元。于是检察院决定立案。立案后,考虑此案主要罪行是杀人罪,遂与公安机关联系,要求将此案转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接受了检察院的意见,对王生发案件进行了全面的侦查。问:此案中杀人罪、贪污罪,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侦查对不对?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A 3、C 4、C 5、B 6、B 7、A 8、D 9、B10、C 11、B 12、B 13、A 14、D 15、A 16、D 17、D二、多项选题1、A

32、BCD 2、ABCD 3、BCD三、判断题1、错 2、错 3、错 4、错 5、错四、名词解释1、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专门机关依其职权办案的人员以外,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而参加诉讼的人。2、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3、辩护人是指在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的诉讼参与人。4、鉴定人是指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以其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的诉讼参与人。五、论述题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是:

33、 1、依法执行辩护职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涉。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本案的诉讼文书,一般理解应当包括立案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通缉令和起诉意见书等。技术性鉴定材料就是书面鉴定结论。为了提高辩护质量,我国应当逐步建立审判制的证据开示制度。它对辩护人经济、便捷地了解有关案情、深入客观地研究案件材料,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对人民

34、检察院认真搞好审查起诉工作,也将起到监督、促进作用。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的规定,辩护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始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4、 刑事诉讼法第 139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这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5、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

35、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中“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自诉案件应是指刑事自诉状及相关证据;人民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移送给人民法院的案卷也应允许查阅。公诉案件指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相关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等。所谓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是指对案件定罪量刑有决定意义的证据复印件或照片。主要证据包括:起诉书中涉及的各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多个同种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

36、立功、累犯、中止、未遂、防卫过当的证据。公诉案件的第二审程序中,辩护人还应有权查阅、摘抄、复制一审开庭审判的案卷材料。当然,对合议庭或者审判委员会的内部评议记录,辩护人无权查阅。法律对其他辩护人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包括此前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相关权利,规定要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这主要是因为其他辩护人缺乏像律师那样的组织纪律的约束,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也对他们的基本情况缺乏了解。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一审程序的若干规定,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第 155 条) ;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第 156

37、条);在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第 159 条)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第 160 条、第 175 条、第 176 条)。 律师法 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 180 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为此,一审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辩护人,以防限制辩护人行使这项权利。8、有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38、。 刑事诉讼法第 75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9、拒绝辩护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另一种拒绝辩护是指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中途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 29 条第 2 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

39、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律师遇到这种情况,应教育委托人改正错误,教育后委托人并不听从的,也可告知其有权拒绝辩护律师继续辩护,仍不听从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六、案例分析题公安机关和检察都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刑事案件如杀人、放火、投毒、强奸等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由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王生发案件中有杀人罪,又有贪污罪,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贪污都有侦查权。但根据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 条第 6 项的规定,王生发案件的主罪是杀

40、人罪,贪污是次要罪行,该案应当以公安机关侦查为主,人民检察院予配合。王生发案首先受理的人民检察院考虑到该案主罪是杀人罪,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由公安机关侦查是对的,但不应将全部犯罪事实,特别是贪污罪的事实,也移交公安机关侦查。此案应当以公安机关侦查为主,人民检察院予配合,查清全部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 4(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应由( )管辖。A、公安机关 B、国家安全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人民法院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进行审判的人民法院是( )A、 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 B、犯罪地的人民法院C、结果发生地的人民法院 D、被告

41、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3、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 )A、公安人员犯罪案件 B、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案件C、军人办理退伍手续后在部队营区外犯罪案件 D、现役军人犯罪案件4、下列案件中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B、伪证案 C、诬告陷害案 D、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案5、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到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 )进行审判。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丁县人民法院 D、丙市人民法院二、多项选择题1、审判管辖包括() 。A、级别管辖 B、职能管辖 C、地区管辖 D、专门管辖2、犯罪地包括

42、() 。A、犯罪行为实施地 B、犯罪行为预备地 C、结果发生地 D、销赃地3、下列案件中,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 。A、贪污贿赂案 B、渎职犯罪 C、刑讯逼供 D、偷税、抗税案件三、判断题1、职能管辖就是解决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 )2、外国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判。 ( )四、名词解释题1、刑事诉讼中的管辖2、职能管辖五、论述题确定管辖制度有何意义?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答案一、单项选择1、B 2、A 3、D 4、D 5、D二、多项选择题1、ACD 2、ABCD 3、ABC三、判断题1、错 2、错四、名词解释题1、是指公安机关、人民

43、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三机关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2、又叫立案管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五、论述题管辖制度的确立,进一步明确了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以及人民法院之间的审判职责分工,有利于三机关各负其责,正确行使职权,及时立案,顺利开展侦查、审判工作,防止管辖争议和由此形成的诉讼拖延;有利于三机关之间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保证客观地查明事实、正确处理案件。同时,明确了报案、举报、控告、起诉的主管机关,便于有关单位或公民正确行使报案、举报、控告或提起自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 5(附答

44、案)一、单项选择题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是( )A、指令回避 B、自行回避 C、申请回避 D、强行回避2、有权决定检察人员回避的是( )A、检察委员会 B、审判委员会 C、检察长 D、院长3、有权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的是( )A、检察委员会 B、审判委员会 C、检察长 D、院长二、多项选择题1、在对( )是否回避作出决定之前,其在侦查中的活动不能停止。A、审判人员 B、侦查人员 C、鉴定人 D、翻译人员2、适用回避制度的诉讼参与人有()A、证人 B、辩护人 C、鉴定人 D、翻译人员三、判断题1、在审判阶段,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2、对承办受贿案件的侦查人员的回避

45、,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3、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的回避由同级检察委员会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政法委员会决定。4、对自行回避和指令回避的审查和决定情况,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将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5、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四、名词解释1、回避 2、申请回避五、论述题回避制度有何意义?六、案例分析题被告人刘晨,男,31 岁,辽宁人,农民。1997 年 5 月,被告人刘晨因盗窃一案被起诉到某县人民法院。同年 7 月 10 日,县法院对刘晨盗窃案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宣布了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名单,以及书记员、公诉人

46、、鉴定人员名单,并告知被告人对上述人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听后,即要求公诉人和公诉人的书记员回避,理由是“起诉书称他用溜门撬锁的手段进行盗窃,而实际上他并没溜门撬锁”。审判长听后,认为这种申请回避的理由不能成立,当即驳回被告人刘晨回避的申请。刘晨不服,要求合议庭复议,审判长认为没有必要,又拒绝了被告人申请复议的要求,继续开庭审判,依法对被告人刘晨判处有期徒刑 2 年。问:1、审判长能否当庭驳回被告人刘晨申请回避的要求?2、被告人不服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而要求复议,审判长又驳回了复议的申请对不对?刑事诉讼法学综合复习题(附答案)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C 2、C 3、D二、多项选择题1、BCD

47、 2、CD三、判断题1、错 2、错 3、错 4、错 5、错四、名词解释1、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关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行为。2、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有关人员具有法定回避理由而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五、论述题1、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这是回避制度的实体意义。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确保司法人员在及时、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前提下,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使有罪的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定罪和判刑,使无罪者免受定罪和判刑。为实现这一目的,公安司法人员必须尊重案件事

48、实真相,收集对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一切有关的证据,并对证据的证明力和合法性做出适当、冷静、客观的判断。但是,如果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或当事人有着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以至于对案件产生了先入为主的预断或偏见,或者徇私舞弊、枉法追诉或裁判,那么案件的事实真相不公得不到及时的揭露,而且还可能被该司法人员掩盖起来,以至于酿成冤假错案。建立回避制度,使与案件或当事人存有利害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的司法人员及时退出诉讼过程,将有利于案件得到公正、客观的处理,避免刑事误判的发生。2、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这是回避制度的程序意义。刑事诉讼不仅要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而且要使当事人各方均受到公正的对待。这一诉讼目的要在刑事诉讼过程-而不是结果-中得到实现。为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性,法律必须建立一种旨在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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