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建筑物成新表表二(1)建 筑 时 间 建筑物成新数 备 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前五年内(含5年) 1010年内(含10年) 9.0 15年内(含15年) 8.0 20年内(含20年) 7.0 21年及以上 6.0 2 表二(2)等面积新旧补差标准(元/平方米)拆迁房结构 安置房结构上等 下等单层 砖混 240 260二层 砖混 260 280土木三层以上 砖混 290 310单层 砖混 210 230二层 砖混 230 250砖木三层以上 砖混 260 280单层 砖混 160 180二层 砖混 180 200砖混三层以上 砖混 210 230注:如安置房为框架结构,补差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另加
2、60元/平方米。若原拆迁房为框架结构,则按上等表中砖混对砖混的补差标准计算。 3 表二(3)拆迁房屋结构 等级 主 要 特 征上等 土墙(或土坯墙)厚 35cm以上,石基础、木瓦屋面、门窗完好,砼或斗底砖地面。土木结构下等 土墙(或土坯墙)厚 30-35cm以上,砖基础木基层,薄瓦屋面、普通窗户,平板门,砼或平铺地面。上等砖墙 24cm,木瓦屋面,毛条石及地梁基础,部分平屋盖、水磨或斗底砖地面;普通镶板门,玻璃窗,一般油漆。砖木结构下等砖墙 18-24cm厚,砖门墙 12cm厚;毛条石基础,木瓦屋面,砼或斗底砖地面;普通镶板门,玻璃窗,一般油漆。上等 砖墙 24cm厚,木瓦屋面砖基础、楼板、普通镶板门,玻璃窗,中等油漆。墙面中等装饰,砼或斗底砖地面。砖混结构下等 砖墙 10-24cm厚,木瓦屋面、楼板、毛条石及地梁基础,普通镶板门,玻璃窗,一般油漆,砼或斗底砖地面。上等 柱边框45cm,梁凸出板面25cm 高或宽。框架结构下等 柱45cm,梁凸出板面25cm 高或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