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 20132014 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本科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的通知各学院:学校教务处定于 4 月 21 日5 月 9 日对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质量进行期中检查与评估。为了保证检查的深入细致,此次将采取重点检查与学院自评相结合的形式,重点检查学院如下: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公共课部) 、教育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其它学院在教学办和(或)院督导的主持下自行检查与评估,并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向教务处提交期中检查自评报告及评学、评教座谈记录。一、检查评估内容(一)学院自查与自评1自查与自评时间:4 月 21 日4
2、 月 30 日。2自查与自评项目(1)教学执行计划异动情况(原始档案) ;(2)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含领导听课、同行听课记录) ;(3)教学辅助环节开展情况(时间场所明确记录的学习研讨课、自学安排、辅导、答题、学习成绩与作业记载等) ;(4)学生学风学纪状况(含任课教师评学座谈会) 。(二)学校检查与评估1.检查与评估时间(5 月 5 日至 5 月 9 日)2.召开学生座谈会学校教学督导员与其负责联系的学院协商具体时间、地点后,由督导员主持召开该院的学生评教座谈会(学院负责通知到学生并提供场地) ,参会学生一般人数为 8-12 名,每年级 2-3 名(尽量分布在各专业) ,学院教学负责人、学
3、院督导员应参加座谈会。3.教学档案检查学院在座谈会上提供相关教学档案,具体包括教学执行计划异动原始记录、 听课记录表 、 老师评学生座谈会记录以及教学辅助各环节的材料等;抽查部分老师的教学材料,重点查看本院 2013级研讨课及混合式课堂、网络课堂的教学材料,并选取典型进行研讨和分析。4.课堂教学检查教务处工作人员和各级教学督导员深入课堂听课,除了检查教师教学规范及效果外,还要重点检查学生的学风状况,并在课下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对该课堂的意见与建议。教务处将汇总统计听课结果,以适当形式通报各学院。本次检查听课节数要求: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 3 节;学院其他领导、教研室内同行或相近学科
4、教师听课不少于 2 节;新上岗教师听课不少于 8 节;督导员听课不少于 16 节,教务处工作人员不少于 4 节。学校督导员和教务处工作人员应于 5 月 9 日以前将听课记录表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办公室,学校督导员应同时上交“学生评教座谈会”记录和各院期中检查与评估的情况总结。二、检查评估要求1做好计划安排请各院紧密联系本院实际,认真做好检查与评估的工作安排,将本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的工作计划以电子邮件发送到,主题注明“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计划” 。2反馈信息,及时整改各院在检查评估过程中,除了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各种信息外还需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和反馈。对好的典型或成功经验要在学院内及时宣传和推广;对于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或调控。请各院将教学工作的“现状分析”和“调控举措”以“学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工作小结”的形式,交督导员。3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期间,各院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向全校通报各院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体情况,以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中好的做法与经验。附件: 1 听课记录表2 教师评学座谈会记录表教务处二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