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目的为加强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保证人员、车辆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合理使用车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范围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内部车辆。驾驶员为公司内部专职、兼职和临时驾驶公司车辆的人员。 第三章 内容(一)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车辆钥匙、行车证,保险卡和加油卡由驾驶人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综合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车辆停驶时,应将上述证件一并交回行政综合部,严禁放置在车上,如因失窃造成保险公司无法赔付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负责;2.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等事务统一由财务部负责、
2、驾驶员配合,公司车辆由公司指派专人驾驶并负责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3.公司各部门因公用车须事前填写派车申请单 ,长途需提前一天,向总经理申请,经核准后交公司行政综合部备案,行政综合部原则上应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无派车申请单禁止出车;4.派车申请单应详细准确填写申请部门、申请人、出车时间、行车路线、行车里程、驾驶员及用车人签字等。公司实行车辆钥匙、行车证、保险卡和加油卡统一管理,出车结束后驾驶人将上述证件和派车申请单一并交回行政综合部审核,并填写车辆行驶记录 ,审核无误后存档; 5.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
3、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上报总经理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6.严禁公车私用,未经许可,公务车驾驶人不得将公务车辆开回家。擅自私用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后果和损失由驾驶人承担,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其他单位和人员使用。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上报总经理审批,行政综合部视具体情况做好借出和归还登记备案; 7.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违章违规罚款,应立即上报行政综合部,且一切后果和费用由驾驶人负担,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分;8正常公务用车发生意外或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4、认定主要责任在我方的,如车辆已保交强险及商业险的,并且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的,当事司机可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需根据事故大小做内部处罚,处罚金额根据事故造成的影响划分等级,a 级罚款 1000;b 级罚款 2000;c 级扣除当月工资并酌情是否处以辞退) 。如除保险公司赔付的费用外,还需另行赔付的情况下执行以下罚则: 损失在 1000 元以内的,由当事司机承担经济损失的 20%;超过 1000 元的,由当事司机承担经济损失的 30%; 超过 3000 元的,由当事司机承担经济损失的 40%; 超过 10000 元的,由当事司机承担经济损失的 50%。9因不遵守公司规定而造成损失(如酒后开车、未经审
5、批擅自开车外出等)全部损失由当事驾驶人个人承担,并酌情予以经济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二)油料管理 1.行政综合部要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确保车辆经济有效的运营; 2.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由行政综合部人员管理;3.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燃油,外出途中购买燃油须经随车领导签字,行政综合部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3.驾驶员建立车辆行驶记录 ,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点费用报销的依据。(三)车辆维修与保养1.公司车辆主管和驾
6、驶人应严格遵守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及时上报; 2.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维理厂修理。未经许可,严禁驾驶人擅自更换维修厂家;3.车辆需维修时,应向车辆主管申报修理项目,填写车辆修理申请单 ,经车辆主管核对后上报总经理,经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未填写车辆修理申请单或未经批准自行维修的,一切费用驾驶人自行承担; 4.车辆在外地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需尽快修复时,需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酌情在当地维修,事后应补办维修、保养手续; 5.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报销时将车辆修理申请单做为依据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6.如因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修护费,应依
7、情节轻重,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四)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安全 管理规章法规,遵守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安全驾驶;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行驶 5000 公里要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进行保养、检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并将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上报给行政综合部; 3.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时,应立即补加或调整。出车完毕,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确保车内油量充足;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
8、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若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行政综合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发生严重事故或故障时,应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一切维修费用报销以车辆维修申请单为依据; 5.驾驶员对所驾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停车时需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6.夜间驾驶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注意休息,杜绝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禁止在车内吸烟;7.行政综合部每月对公司车辆违章情况进行查询,并通知相关驾驶员和负责人。驾驶员因违章造成的各类
9、罚款,一律自己承担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后果严重的,公司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行政综合部和总经理,如需现场处理应立即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8.待人要热情、尊重,说话要文明、礼貌。及时擦拭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9.驾驶员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事后可向行政综合部进行反映; 10.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公司,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及时上报行政综合部或总经理,并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出车返回后,应将车辆停放公司规定的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未经许可,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10、11.驾驶员正常行车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以车辆行驶记录和派车申请单作为报销的重要依据,费用单据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整理上报,经审核无误后报销; 12.行政综合部每月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检查,驾驶员应在每月 5 号之前向行政综合部车辆主管提交上月行车记录、油耗记录、维修和保养记录,并抄送各部门和办事处负责人。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虚报瞒报。如有多次未交或记录不实的,将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五)奖惩办法1.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 50 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2
11、.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3.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4.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5.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6.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工资 20 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7.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8.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9.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10.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第四章 附则(一)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