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北京市新闻出版大厦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招标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722-166FE1089FZO)采购人: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采购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2016年11月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2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28第五章合同专用条款 31第六章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格式 32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和格式 43第八章供货需求一览表 60第九章技术规格与要求 61第一章 投标邀请日期: 2016 年 11 月 7 日招标编号: 0722-166FE1089FZO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2、后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北京市新闻出版大厦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一、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工期全封闭涡旋模块组合式水冷机组 9 台 60 天详细的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技术规格与要求。二、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7.81 万元3三、项目审批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所采购内容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四、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1)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套。若邮寄,需另加 50 元人民币。标书款概不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
3、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2)发售时间: 2016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30 至11:30,下午 1:30 至 4:3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6 层(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 号)(4)联 系 人:熊志刚(5)电 话:010-64234102,13910227243(6)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东直门支行(7)银行帐号:4047200001819100030941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4、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5)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提供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本项
5、目不接受进口整机产品(进口整机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整机产品);(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并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14)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15)空调机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冷设备生产4许可证(
6、如申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相关许可证) ;(16)空调机组制造厂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申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相关认证) ;(17)空调机组制造厂商具有完善的环保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14000 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如申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相关许可证) ;(18) 必须具有空调机组制造厂商签发的本地区销售资格认定书,安装及维保资格认定书。(19)供应商的信用和资格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7、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1 层 102 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的投标保证金。八、开标时间:2016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九、开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1 层 102 会议室,届时欢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十
8、、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 30 分、商务部分10 分、技术部分 60 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十一、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55 号联系人姓名:任女士电 话:010-64081266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 号 100013联系人姓名:熊志刚电 话:010-64234102,13910227243传 真:010-64204400注:如使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称简称及招标编号,否则,因
9、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和/或投标保证金没能及时退还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 内 容投标人须知1.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名称:北京市新闻出版大厦中央空调节能改造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722-166FE1089FZO采购内容:详见供货需求一览表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87.81 万元投标人须知1.2采购人: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后勤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55 号电话:010-64081266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 号电话:010
10、-64234102,13910227243传真:010-642044006投标人须知2.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5)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
11、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提供 201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整机产品(进口整机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4)具有机电
12、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并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15)空调机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相关许可证) ;(16)空调机组制造厂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申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相关认证) ;(17)空调机组制造厂商具有完善的环保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14000 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环保体系认证证书(如申请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所代理制造商相关许可证) ;(
13、18) 必须具有空调机组制造厂商签发的本地区销售资格认定书,安装及维保资格认定书;(19)供应商的信用和资格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须知3.1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 本次招标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内容备注标注“不接受进口整机产品”的投标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须知9.1投标语言:中文(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投标人须知10.1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转包分包。投标人须知10.2附件 7-
14、15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1. 安装、施工方案;2.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投标价格和币种投标人须知 11.2从国内提供的货物报价应包括货物的出厂价、货物运至项目现场的运保费和其他伴随的费用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须知 11.2(6)货交项目现场指的是: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投标人须知 12.1投标币种:人民币标书的准备、递交和评审投标人须知 1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人须知 16.1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日投标人须知 17.1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正四副。投标人须知 18.2投标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1
15、 层 102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 号)投标人须知 19.1截标日期:2016 年 11 月 30 日时间:9:00AM(北京时间)投标人须知 22.1开标日期:2016 年 11 月 30 日时间:9:00AM(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1 层 101 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 9 号)电话:010-64234102投标人须知 24.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将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知25.3(8)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也将被拒绝:其他情况:(1)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2)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16、3)以可调整投标报价的;(4)投标文件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八章要求的;8(5)投标文件内容虚假、不真实。投标人须知 27.4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投标人须知 33.1供货合同签订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须知 35.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依据各分包中标金额,以支票、汇票、电汇及现金形式向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费金额按如下表公式计算收取: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100以下 1.5%100-500 11%0-10000.8%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分包中标金额为 5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费额如下:100 万元
17、1.5=1.5 万元(500-100)万元1.1=4.4 万元合计收费=1.5 十4.4=5.9万元投标人须知 38.2投标设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可获得加分,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上述认证证书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34.1中关于专业担保机构的联系方式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请注意财政部及各地财政部门相应规定和公布的公司,及时更新,下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19 层联系人: 刘 尊联系电话:88822559、88822659移
18、动电话:18701216551传真:68437040、68472315邮箱: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联系人:杨 阳 陈浩然联系电话:58528750、58528760移动电话:13488752033、18910210850传 真:58528757邮 箱:9三、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联系人:高路,孙莹联系电话:59705600-6011、6931移动电话:13910831161、13720094769传真:59705606邮箱:目录一、说明 121.资金来源及
19、项目概况 122.合格的投标人 12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24.投标费用 13二、招标文件 135.招标文件的构成 136.招标文件的澄清 147.招标文件的修改 1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14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1.投标报价 1612.投标货币 17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 17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 1715.投标保证金 1716.投标有效期 18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9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 20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五、开标与评审 2022.开标 2023.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124.评标委员会和评审工作程序 2125.投标文件的初审 21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31027.评审原则及方法 23六、授予合同 2428.授予合同的准则 2429.资格后审 2430.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243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432.中标结果发布和中标通知 2433.签署合同 2534.履约保证金 2535.招标代理服务费 25七、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2536.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25八、关于节能产
21、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 2737特殊规定的依据 2738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27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1.1 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见本须知前附表。1.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见本须知前附表。2.合格的投标人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 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4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2.5 投标人
22、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2.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礼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12.7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2.7.1 提供虚假的资料。2.7.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2.8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9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投标及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不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3.2
23、“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本项目的“货物”或“货物和服务”包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3.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4、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12第五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八章 供货需求一览表第九章 技术规格与要求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7.招标
25、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8.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
26、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13求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 、 “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 、 “满足”等结论性内容。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被拒绝。8.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
27、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8.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等应为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除非本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不管是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
28、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对每一个招标的最小单位(包)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提交或参与了一个以上投标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情况除外) ,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0.2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开标信封141、投标一览表2、投标保证金第二部分:投标文件附件 1投标函(格式)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 5资格证明文件5-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29、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4 税收缴纳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须加盖本单位公章)5-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7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8 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供应商的信用和资格要求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 6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写
30、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总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分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 投标报价还应按招标文件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综合以下内容进行分项报价:1)货物和标准附件费(包括各种税费及货交项目现场的运保费);2) 备品备件费;3) 专用工具;154) 安装,调试及检验费;5) 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服务、培训费;11.3 投标人根据11.2做出的价格分项,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不同的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1.4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31、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根据第25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投标货币12.1投标人应以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货币进行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 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做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文件:1)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施工能力;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
32、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 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合同项下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2)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能力,以及收费标准;3) 根据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614.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所提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
33、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和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技术规格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及有效期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15.3 任何未按本须知第15.1款和第15.2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按本须知第25款予以拒绝。15.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
34、标保证金,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本须知第33款签署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6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1) 如果投标人在本须知16.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 中标人如果:(1)未根据本须知第33款规定签订供货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4)中标后未按本须知第35款规定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将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历日内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6.2 在特殊情况下,
35、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延长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17将要求其响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本须知第15条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等,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码,装订成册,并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 ,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发现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
36、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合同约束力的代理人签字,后者须将“授权委托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17.4 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以内外信封密封,分别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 。18.2 内外信封均应:1)按“本须知前附表”所示地址发至采购代理机构;2)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及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前 “不准启封”的字样;3)内信封应写明投标
37、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原封退还迟交的投标书。18.3 如果外信封未按18.2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818.4 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一览表应先以单独信封密封,并在包装上标明“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样,然后再与正本投标文件一同密封。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38、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根据第19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19款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需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的全权代表的签字。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和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1.3 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 投标
39、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起至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15.6(1)条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9五、开标与评审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组织公开开标, 出席代表需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则视为其认同开标记录内容。22.2 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各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折扣声明、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折扣在评审
40、时才能考虑。22.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22.3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3.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3.2 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4.评标委员会和评审工作程序24.1 评审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1、并作出评价;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向采购人以评审报告方式推荐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24.2 在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变更。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4.3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4.4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
42、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制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2 根据第26款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投标人资格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依靠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5.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
43、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 未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或承诺书中承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不足的;5) 未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的;6)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条款要求的。7) 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况25.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 出现
44、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核查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 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的金额为准;21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 (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3) 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 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25.6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
45、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6.1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组织的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6.2 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售后服务部分,分别评分,然后相加得出评审总分。26.3 采购代理机构及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下列因素进行综合评
46、定:1) 投标人资质、业绩和商务响应;2) 所投货物的性能、质量、技术水平及合理性评价;3) 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能力,用户所在地区有没有服务机构,服务人员的配置等;服务水平,保修期的年数,故障响应时间;售后服务的管理体系,保证措施等;保修期内是否提供保养服务;保修期满后的服务水平和收费标准) 、措施方案和培训等。26.4 招标评审的整个过程接受(采购人)监察部门的监督。27.评审原则及方法27.1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7.2 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7.3 在评审时将根据第 26.3 款,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审办法,对
47、所有响应性投标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按最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综合评分最高的投22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次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果二个投标人的综合评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取技术得分高者。27.4 评分标准: 详见第四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7.5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六、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的准则28.1 除第31款规定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9.资格后审29.1 在没有进行过资格预审的情况下,采购人
48、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性文件最高得分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确认。29.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第1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29.3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投标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最高评审得分的投标人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30.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0.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予以相应增减,投标人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条件作任何
49、改变。3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1.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须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有关采购代理机构这样做的原因。2332.中标结果发布和中标通知32.1 中标人确定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签署合同33.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派授权代表前往本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点与采购人签署供货合同。33.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