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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第九章老师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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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节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概述,本节学习目标,了解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界定和基本功能掌握国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趋势,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界定,定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应的,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特定阶段,为广大农村人口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所有措施的集合。,含义: 农村社保的对象主要面向农村人口(农民,农业工人) 农村社保制度是一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进程中的中间产物,是社会保障成果惠及全民的必由之路。,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轻广大农民面临的养老、疾病等风险,从而缓和农村生活中的各种矛盾; 可以给予农民国民待

2、遇,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之一; 可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有效促进农村经济水平增长。,三、外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证分析,日本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德国的农场主辅助养老金制度 国际农村社会保障改革发展,小资料: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谈农民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谈农民社会保障,2001年3月10日,在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丹麦记者问:谁负责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时任劳动社会保障部部长张左己先生答:“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不仅仅是城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几亿人在农村,他们的生活方式不同于城市居民。对农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管

3、理,要采取与城市不同的方式。 目前,农村的就业主要依靠土地,保障主要依靠家庭。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伦理道德的。在“十五”计划里已经提到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实现4000万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来,他们中间一部分将在乡镇企业就业,一部分到城市里来务工或经商。另外,每年农村还有四五千万农民从农村到城市打工,这也是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一个方法。中国政府还制定了多种提高农村收入的措施,这些措施的施行,将加强和提高农民就业的社会保障能力。,返回,中国能建立城乡统一的 社会保障制度吗?,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的郑功成教授的观点史:任何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强调公平性,制度一定是统一的,是不可能按照城市和乡村来简单

4、划分的。 陈平教授认为如果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无异于乌托邦式的洋跃进,统一社会保障制度非但无助于国有企业改革还会拖垮整个财政体系,同时还会削弱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小案例,我国能建立起城乡统一的 社会保障制度吗? 请谈谈你的观点,第二节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本节学习目标,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历程以及现状掌握农村养老保障的相关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对现有制度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一、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第一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制初期(19861992年)第二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展初期(19921998年)第三阶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衰退期(19

5、98年以来),二、试点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介绍,烟台模式青岛模式广东模式苏南模式,小资料: 农村的五保户 制度,烟台模式,烟台模式是1992年县级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实施后国家试点探索的传统模式,是一种以政府倡导和扶持为特征的“准商业保险”模式。这种模式坚持“政府倡导、个人自愿、因地制宜、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上以收定支。 农民参保政府不补贴。政府只对被征地农民视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农民失地时以城镇低保标准为依据,目前按领取220元测算。一次性征地过半,人均不足一分地的,由政府全额交;人均不足三分地的,由政府交30%,个人交70%;政府所交金额从土地补偿款和土地

6、经营收入中列支。农民参保缴费不设上下限,多交多回报,少交少回报。 这种模式有别于商业保险的是:政府倡导并推动工作的开展,可节省高额的营销费用;农民领取养老金免交个人收入调节税,参保的回报较之商业保险的高。 烟台模式缺陷是,政府不补贴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农保机构自收自支,基金增值压力大;农民参保不设基数,缴费少的不能真正发挥养老功能,缴费多的则无条件享受更多的政策优惠,形成了有利于富裕阶层的不公平社会机制,青岛模式,青岛模式是一种以政府扶持和有限补助为特征的行政支持模式。这种模式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财政补助和兜底。 在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上以支定收,各县(市、区)根

7、据自己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缴费基数。基本上以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为基准,个人最低交6%,村集体、乡镇、县(市、区)补助12%。个人交费设上下限,最低不低于6%,最高不高30%。这种模式采取行政信誉支持的方式,财政补助资金可先行挂帐(或称“空挂”),视情况分期支付到位,但必须兜底。青岛模式中农保机构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这种模式由于有了政府的扶持、补贴和兜底,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较高,但此模式的财政补助没有真正到位,对后期财政兜底的压力较大,对政府的信誉和政策的连续性是个考验,如果挂帐成了真正的“空挂”,则会给社会稳定埋下祸根。,广东模式,广东模式主要是以社区为依托,通过股份合作制乡镇企业中的年龄股份和

8、集体股份来实现对曾在乡镇企业工作过的老年工人的保障。 该种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能有效保护农村乡镇企业老年人口的权益,增强整体制度的灵活性。 其缺陷也是不言而喻的,制度运行的好坏需要以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基本保证,另外对于那些没有在乡镇企业工作过的老年人口不能提供养老保障。,苏南模式,苏南模式最基本的特征在于“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性保险为补充”,是一种多种保障措施并存共同发展的模式。 苏南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集体补助比例较高;二是基金筹集标准不是按照基本方案规定的10个等级,而是依据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进行规定,此举可以充分保障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水准,同时为日后城乡统筹奠定了一定的

9、基础,农村的“五保”制度,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规定的农村村民,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 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五保对象亦称“五保户”,具体的讲,大体包括三种人: 一是农村孤寡老人;二是未成年的孤儿;三是符合五保条件的残疾人除少数孤寡 老人集中在敬老院生活外,绝大多数是采取集体(乡)供养,分散赡养的 办法。具体方式是:1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各自住在自己家里,生活所需由集体供应;2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生活所需由集体供应,并指派专人帮他们料理生;3有些孤寡老人,生活所需由集体供应,由亲友或邻居代养或负责照顾。,返回,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法律瓶颈 缺少广大群众支持

10、政府责任不够明确 管理问题农民经济实力有限,投保水平不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低,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情况统计 (截止到2003年11月),资料来源: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家庭规模缩小以及劳动力流动是否弱化了农村家庭养老?,家庭规模缩小真的会增加养老负担吗?我国自七十年代末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第一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夫妻虽然生长于传统的农村,但是经历了改革开放,交通和信息的发展使他们目睹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的城乡巨大差距,从而影响其收入支出习惯。 很多农民的子女都通过出外上学的方式跳出了“农门”,有能力回报当初父母的教育投资,并且由于父母长期生活在农村,生活费用较低,还会有储蓄的习惯,所以正常情况下

11、子女对他们的养老支出不会增加子女的负担。 相反,农村若是家庭规模不变,子女的抚养教育支出就会占据家庭收入的绝大部分,有些家庭甚至会因此债台高筑,他们的孩子就可能因缺乏人力资本投资而失去更多获得良好收入的机会,时间一长,这些子女连自身生活都难以维继,更谈不上有余力去养老供老。因此,子女个数的减少可能会提高子女的质量,在如今靠人口质量而不是人口数量取胜的年代,家庭规模缩小并不一定会增加子女负担,父母反而可能因为初期的高投入在老年时获得高回报,小案例,您认为 未来 中国农民 应该 靠谁养老?,第三节 我国农村的医疗保险制度,本节学习目标,了解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历程以及现状掌握农

12、村合作医疗等相关知识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对现有制度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模式的产生与发展,第一阶段:合作医疗制度的出现(1955年) 第二阶段:合作医疗正常推广时期(19561965年) 第三阶段:合作医疗异常发展时期(19661976年)第四阶段:合作医疗衰退时期(19781989年),二、我国传统合作医疗制度主要特征,从保障对象看,合作医疗以农村居民为保障对象 从运作基础看,合作医疗以集体经济为基础 从管理方式看,合作医疗形式灵活多样 从保障内容看,合作医疗模式不尽相同 从实施原则看,合作医疗以自愿和互助互济为原则,三、对传统合作医疗模式的再认识,因失去集体经济支持降

13、低了凝聚力 因抗风险能力差对农民的吸引力下降 因农民收入变化引发医疗需求多元化 因管理问题导致信用危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一)20世纪90年代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探讨,1998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成,资料来源:中国卫生年鉴,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第483页,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二)21世纪关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探讨2002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使农民人人都能享受初级卫生保健;今后8年的时间内,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

14、度。”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草案)经九届人大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农业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农民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和其他医疗保障形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2003年1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所发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两到三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2003年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内容意见决定,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从2003年起,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抵于人均10元,其基金主要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2003年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特点 政府责任加强,管理力度增强 方案重点更加突出,主要针对的是“大病统筹” 在管理体制上明确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 加强了对基金运营过程的监管,对农民的知情权予以保护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公平性和再分配功能大大加强 在运作机制上明确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商业医疗保险三者的关系,郑州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16、制度,郑州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按照制度的规定: 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除自己每年每人缴纳10元参合之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还各补助20元,其中12元纳入“家庭账户”,看普通门诊时使用,另外38元作为大病基金,得了大病的农民每人每年最高可得到1万元补助。 对超出大病报销封顶线1万元的参合农民,红十字会、民政部门还出台一系列“特补”措施,即:将按照“5万元以上的补贴2000元、1万5万元的补贴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定“特补”资金。 根据郑州市卫生局的统计,在6县(市)全面启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惠及306万农民。从2006年1月1日至5月31日,累计补偿医疗费用15067万元,

17、其中门诊补偿30371万元,住院补偿120299万元,享受合作医疗补偿的参合农民117229人次,其中门诊补偿97034人次,住院补偿20195人次,达到1万元封顶线的有45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暴露了诸多问题,具体可以表现为如下几种: 第一,在具体的政策导向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保大病为主,即政府补助和农民自缴的资金,都“主要补助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费用”,可目前的筹资水平过低,不仅不能满足农民大病治疗的需求,连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都很难实现 第二,资金筹集困难。 第三,政策支持力度不足。 第四,农民的参保率低。 第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

18、理不规范、运营费用过高,再加上我们国家的整个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滞后,新制度不免面临困境。,小案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否采用 强制参加的方式?为什么?,第四节 我国失地农民与农民工的 社会保障制度,本节学习目标,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对现有制度中的诸如农民工以及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一、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民的产生与界定失地农民的产生是一个国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环节,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中国的城市化率尚未达到40% 。对于农民来说,失去了土地,绝大多数的时候,也就失去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静生活,他们面临的将是一种“

19、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境况,变成“三无”游民,我国失地农民的情况介绍,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提供的数据表明,1987年到2001年,中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3394.6万亩,其中70%以上是征地,这就意味着至少有3400万农民因征地失去或减少了土地。 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要,2000年到2030年的30年间,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市化水平的加快,我国占用的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失地或部分失地的农民将超过7800万,在此当中,估计有5000万人将是失地并且失业的人口。失地农民的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发展历史 第一阶

20、段从建国起到20世纪80年代末,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主要采用“招工安置”的方式,国家通过增加用工计划的方式把失地农民的身份转为工人,使其能够享受国家为工人阶级提供的社会保障,这时不存在也没有必要建立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后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建立到不断完善,对失地农民进行“招工安置”越来越难,比较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货币化安置”方式逐渐增多,实行“货币化安置”的农民在拿到一笔或多或少的补偿费后自谋生路,没有任何的保障;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因失地农民对征地补偿不满而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货币化安置”

21、无法解决失地农民长远生存问题的弊端逐渐显现,各地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问题日益重视,一些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开始出现,我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缺失现行征地补偿制度不足,失地农民得的补偿费用低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力度不足,某些社会保障权利被剥夺 失地农民的就业激励机制不足,二、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的产生和界定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民与工人双重身份的劳动者,其主要特征是持有农村户口在城镇企业进行工作或者并未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以务工所得薪金为主要生存手段的人员。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必然产物,如果不能给众多的农民工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势必

22、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巨大的冲击,因此建立并完善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刻不容缓。,我国农民工的情况介绍,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各地掀起“民工潮”。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目前离家外出打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已达1.4亿人,其规模比日本总人口还多一千万,而且今后还将继续增加。 我国农民工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年纪轻。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的调查,农民工平均年龄只有29岁,其中16-25岁之间的占45%,30岁以内的占61%二是候鸟式作业,农忙回家,农闲外出,哪里工作好找,哪里赚钱,就往哪里走,务工期限不定,流动频繁。三是有稳固的根据地,基本无后顾之忧。在城里能找到事做,就留居

23、城镇,不然就回家乡,靠土地维持生计。,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失 从医疗保险方面看 从工伤保险方面看 从养老保险方面来看 应有的社会福利,比如,住房补贴、在职培训或进修、社区服务等,北京市外地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2001年制定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招农民工之月起,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但事实效果不理想。 2004年,制定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所有在京企业必须为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并缴纳费用,农民工个人不缴费,这两个险种的费用,每人每年约为

24、350元,远远低于城镇企业职工的标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该走哪条路?,第一种是将农民工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内,他们认为农民工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份子,理应像千万城镇职工一样,拥有同样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这也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途径之一; 第二种是建立一个单独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独立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而存在。 第三种是仍将农民工作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象。建议者认为如果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则是对已显可怕的巨大民工潮流涌入城镇的鼓励,到时候乡镇企业的吸收力会更加不足,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会面临僵局。而设计新的单独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可能造成的一个后果是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继续漠视。所以不如将农民工继续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进一步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思考: 您的观点呢?,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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