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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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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第二章 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各成员应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

2、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一、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以下职责:1、与会者提前 5 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2、请假必须按照请假制度严格执行;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4、与会者出席会议时必须佩带笔记本和工作证,做好会议记录;5、与会者不得出现与会议无关的行为;6、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每月必须有分管主席在场一次。二、会议召开流程:1、会前准备:(1)会议组织者必须在例会召开前一天通知到位,确保每位与会者清楚例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2)会议组织者提前告知与会者会议内容,准备好例会所需材料。2、会议中:(1)与会人员到场后,首先到签到处签到,部门

3、负责人需提前告知会议记录者当次会议的请假情况,并上交请假条;(2)签到后有秩序的进入会场,等待会议召开。3、会议后:(1)会议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在会议记录者处签名确认;2(2)会议记录者当场宣布当次会议的违纪、扣分情况。第三章 工作制度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学监会;在学期末,拟本学期部门工作总结交学监会。2、各部门组织、开展活动前两周交活动策划于主席团,由主席团交由书记审批合格后,将纸质与电子档案一并交至学监会留查备案;活动结束后七天之内交工作总结于主席团,由主席团交由书记审批合格后,将纸质与电子档案一并交至学监会留查存档。3、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

4、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完成,不得拖延。4、学生会干部不得越级上报,即干事不得越过副部级和委员,委员不得越过副部级,副部级不得越过主席团,主席团不得越过书记。5、学监会负责整理档案,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6、各部门举办活动应分工明确,责任到人。7、学生会每位成员参见所有会议和活动必须佩带工作证,否则不允许参加当次活动和会议,并予以相应处罚。8、所有活动或会议开始后至十分钟内到场的记迟到,超过十分钟的记旷到。9、站岗制度:(1)站岗及文明监督岗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到岗和离岗,必须佩戴工作牌,每次站岗应按照指定人数准确到位,站岗期间应注意自身行为文明,例如不允许背包或手拿物品、应着装文明

5、等;(2)发现不文明行为(例如携带食品上课、穿拖鞋等)应上前阻止、劝告,不得视而不见,否则追究站岗部门责任。(3)站岗必须按照指定时间进行,如遇特殊情况(例如上课)可提前五分钟离岗,离岗时应向查岗人员讲明,否则记为违纪,并进行相应处罚。10、签到制度:3(1)例会签到:签到处设在会场第一排,与会者需提前到场,并到签到处签到,各部门应安排人员组织签到,副部级例会由主席助理点到。(2)活动签到:各部门应设置签到负责人,学监会现场安排签到人员;部门签到负责人召集成员到学监会处签到,副部级和委员到主席助理处签到;部门任何成员不得干扰学监会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11、请假制度:(1)

6、请假须由本人凭请假条交于上一级审批,其中请假条必须按指定格式书写,必须写清楚请假原因,否则不予批准;(2)干事请假条由部长调查核实后签字,然后由分管主席签字方才生效,生效后交与学监会存档;副部级和委员请假条须有书记签字方才生效,生效后交与主席助理存档。(3)请假须在活动或会议开始前申请请假,并在会议或活动举办时上交请假条,如无特殊情况,事后补交者一律无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请假,干事必须向部长讲明原由,副部级和委员必须向主席助理讲明原由,并在当次会议或活动后一天之内补交假条。12、宣传板申请制度:(1)如遇活动需宣传部制作宣传板时,必须在宣传板展出前三天经由分管主席向宣传部申请,并将制作

7、宣传板所需材料交给宣传部,并且派专人到现场协助;(2)宣传板制作完成后,保管及展出责任交接于申请部门,申请部门应派专人负责宣传板的保管及展出;(3)宣传期到期后,应将宣传板即刻交还宣传部,不得拖延,以免影响其他部门申请。413、学生会干部不得干预任何学生会的决定及工作结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1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否则直接追究部长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第四章 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声明: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 10 分,各部门每学期的基

8、础分为 100 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个人及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加减分。2、考核对象:经济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各部门、全体成员。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部门嘉奖、干部任免及奖罚的重要依据。(二)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经济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所有成员。A、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处罚:1、例会违纪情况处罚:(1)无故缺席一次,副部级扣 4 分,委员扣 3 分,干事扣 2 分;(2)迟到、早退一次,副部级扣 3 分,委员扣 2 分,干事扣 1 分;(3)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 2 分。2、日常工作违纪情况处罚:(1)学生会干部工作期间有损于干部形象的,情节较轻者(如上课穿拖鞋、着装

9、不文明、语言不文明等)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3 分,委员扣 2 分,干事扣 1 分;情节严重者( 如行为过于亲密、打架斗殴等)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4 分,委员扣 3 分,干事扣 2 分;(2)各部门做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书记请示的,该部门部长每次扣 5 分;(3)如出现越级上报情况,主席团每人每次扣 6 分,副部级和委员每人每次扣5 分,干事每人每次扣 4 分;(4)如无特殊情况,活动举办部门未在活动结束后 7 天内交工作总结者,每推5迟一天负责人扣 1 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5)对书记和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出现拖延情况的,每拖延一天负责人扣 2 分(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6)学生会干部在例会或

10、活动中,未佩带工作牌者(以正确佩戴为准) ,每人每次扣 1 分;(7)站岗时不注意自身学生干部形象者,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3 分,委员扣 2 分,干事扣 1 分;因特殊情况早于提前五分钟离岗者,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3 分,委员扣 2 分,干事扣 1 分;提前离岗时未向查岗人员讲明者,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4 分,委员扣 3 分,干事扣 2 分。3、活动及站岗违纪情况处罚:(1)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4 分,委员扣 3 分,干事 2 分;(2)迟到、早退者: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3 分,委员扣 2 分,干事扣 1 分。4、请假违纪情况处罚:每人每学期限请事、病假三次,如违反请假制度,处理如下:(1

11、)遇到特殊情况时,假条未在一天内补交者按旷到处理,每人每次副部级扣 4分,委员扣 3 分,干事扣 2 分;(2)每学期请事、病假次数超过三次的,每超过一次每人每次扣 1 分;(3)超过五次的,每超过一次每人每次扣 2 分。B、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奖励:1、向上级提出合理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人每次加 1 分;2、参加高于院级的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5 分,获得个人二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4 分,获得个人三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3 分,其他未分等级奖项统一每人每次加3 分,个人优胜奖和集体奖不加分;3、参加院级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4 分,获得个人二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3 分,获得个人三

12、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2 分,其他未分等级奖项统一每人每次加 2 分,个人优胜奖和集体奖不加分;4、参加系级比赛获得个人一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3 分,获得个人二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2 分,获得个人三等奖的每人每次加 1 分,其他未分等级奖项统一每人每次加 1 分,个人优胜奖和集体奖不加分;5、一学期内没有扣分记录的学生会干部,个人积分加 2 分。(三)部门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经济学院分团委及学生会所有部门。61、部门积分与部门成员个人积分加减同步;2、按照每月出勤考核记录,平均出勤率最高的部门加 2 分,有并列者都加分;平均出勤率最低的部门减 2 分,有并列者都减分;3、成功举办院级大型活动的主要负责

13、部门,部门积分加 5 分;成功举办系级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部门积分加 3 分;4、站岗未按指定人数到岗的部门,每缺席一人每次扣部门 2 分;发现不文明现象未上前劝告、阻止的部门每次扣 3 分;5、未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部门,每次部门扣 5 分。6、每月评比部门积分最低者,视当时情况,由书记和主席团给予相应处罚。(四)以上考核,由学监会制定部门干事积分电子档案,主席助理制定副部级和委员积分电子档案,学监会必须将每月的部门副部级、委员和干事得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全学生会通报的形式予以公布。(五)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调整,按照主席团和上级领导规定,另行通知。第五章 奖惩制度(一)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

14、,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二) 奖惩标准如下:1、每月公布副部级和干事得分情况,每学期根据个人得分情况评定优秀部长、优秀委员和优秀干事,根据部门积分情况评定优秀部门。2、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1)干事一次无故旷会或活动无故缺勤者;(2)开会、工作不认真者;(3)个人积分降为 5 分时。3、凡出现以下情况者给予严重警告:(1)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2)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3)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给予严重警告,考察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4)副部级和委员一次无故旷会或活动缺勤者;干事两次无故旷会或活动缺勤者;(5)受到警告处分两次及两次以上的;(6)个人积分降为 3 分时。74、凡出现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学生会:(1)期末考试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2)干预学生会决定和工作结果,经查实者;(3)副部级和委员两次无故旷会或活动缺勤者;干事三次无故旷会或活动缺勤者;(4)受到两次及两次以上严重警告者;(5)个人积分降为 0 分时。第六章 附则(一)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监会所有。(二)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有合理建议请向学监会提出,由学监会酌情调整。 (三)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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