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汉时期编户民对皇权的崇拜和依附 分类:教学研究 作者:刘 敏 字数:2916 来源: 历史教学高校版 第 8 期 摘要秦汉编户民直隶国家,其土地、官爵、财产均来自皇权,这是他们皇权崇拜的基础。皇帝、朝廷、官府,具有超阶级性,其对贵族、官僚、豪强的抑制、打击是为了维持小农经济。编户民对皇权的崇拜和依附。与统治者一统化思想控制有关。统治者神化皇权,搞天人感应,是由于民间本身就有神鬼观念和深厚的敬天祀鬼传统,这是统治者天命、符瑞、谶纬、五德转换、皇权神授等等宣传有效的基础。皇权既神授又可及,这与家国同构、君父相连、忠孝一体的文化特点有关。 关键词秦汉,编户民,皇权崇拜,皇权依附 中图分类号K7 C
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08)16-0005-05 一 秦汉时期的皇权,是一种君主集权的政治制度,该制度肇始于春秋战国的社会变革,它伴随贵族分权的宗法封邑制被郡县制替代而形成和确立。该制度的主要内涵之一是一家一户编户民直接隶属君主,直接受制于代表君主的朝廷和官府,这就是编户齐民制。编户齐民制拉近了天子和庶民的距离,正像清人王夫之所说:“郡县之天下,诸侯无土,大夫不世,天子与庶人密迩。”与原来隶属和依附各级贵族采邑主不同,编户民直接隶属国家,直接依附君主,这是他们皇权崇拜的基础。 传统研究曾依据诗经小雅 北山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认为先秦三代有
3、上千年土地国有或称之为王有的传统,其实这是一种没有制度依托和实证基础的误识,而实际情况应如马端临在所说: 古之帝王未尝以天下自私也,故天子之地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而王畿之内复有公卿大夫采地禄邑。各私其土,子其人,而子孙世守之三代而上,天下非天子所得私也,秦废封建而始以天下奉一人矣。三代以上田产非庶人所得私也,秦废井田而始捐田产以予百姓矣。 恰恰是君主集权制确立,特别是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将郡县制和编户制推向全国后,才真正实现了土地国有,这种国有实际是最高统治者即皇帝所有和编户民占有。秦始皇琅邪石刻宣称:“六合之内,皇帝之土 人迹所至,无不臣者。” 这应该是实在的说法,与此相
4、比,上引诗经小雅北山可谓是虚言,没有实践意义。 君主对全国土地有了实在的所有权,编户齐民同步具有土地的占有权,这种占有的土地,或者是国家按户授予的“百亩之田” ,或者是按照军功大小而被赏赐的多寡不同的土地。如传统史料记载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 ”;“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此外出土简牍也有反映,如睡虎地秦简 田律云:“ 入顷刍窠,以其受田之数,无狠(垦)不豤( 垦),顷人刍三石、槀二石。”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载: 关内候九十五顷,大、庶、长、九、十、顷,驷、车庶长八十八顷,大上造八十六顷,少上造八十四顷,右更八十二顷,中更八十顷,左更七十八顷,右庶长七十六顷,左庶
5、长七十四顷,五大夫廿五顷,公乘廿顷,公大夫九顷,官大夫七顷,大夫五顷,不更四顷,簪袅三顷,上造二顷,公士一顷半顷,公卒、士五(伍)、庶人各一顷,司寇、隐官各五十亩。 可见,中国历史上编户民最初的土地是从国家那里获得的,是皇帝“恩赐” 的。其实何止是土地来自皇帝赏赐,可以说当时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一切利益,包括官禄、爵位、财产等等均与皇权有关,编户民因此具有感恩情愫,这是一种简单朴素的情感,加之作为感恩对象的皇帝比以往的采邑主地位要高得多,权力也要大得多,这种高度和分量也使他们对皇帝更加仰视、畏惧,易于产生崇拜,即便不是崇拜,也易于承认和接受其集权的统治。 编户齐民对皇权的崇拜依附与皇权本身的性质
6、有关。皇权作为一种专制政体,属于上层建筑,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其对小农经济,对编户齐民是要竭力保护的,这符合皇权的利益。秦汉的皇帝、朝廷、官府,作为国家统治机器,具有一定的超阶级性,并不时时事事都代表贵族官僚地主,秦汉国家对王侯贵族、对官僚、对豪强的抑制、打击和处罚是经常性的,甚至是非常残酷的,迁徙豪强、酷吏政治、限民名田,都是为了维持小农经济。 迁徙豪强是秦和西汉长时期实行的一项抑制兼并、保护小农、加强皇权的政策。略陈史料以证之: (秦始皇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成阳十二万户。 (汉武帝元朔二年)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 (汉宣帝) 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国吏民訾百万以上徙平陵。 (汉
7、成帝鸿嘉二年)徙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 酷吏政治是加强皇权的重要措施,酷吏打击的对象既广且滥,但首当其冲的无疑是大家豪族。因为自汉朝建立以来,六国贵族后裔、豪杰游侠、大姓豪强等一直是朝廷的心病,在两汉史料中充满“大姓犯法 ”,“豪强大姓,蚕食亡厌” ,“ 大姓侵小民”,“郡之大姓,其子弟宾客为人暴害”;“起坞壁,缮甲兵,为在所害”;“ 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 的记载。有学者认为,汉武帝所以重用酷吏,是由于他们唯君命是从,此话无误,但不显深刻,关键还是酷吏能够满足皇帝打击豪强,保护小农经济的需要。汉代酷吏的“治绩” ,主要是杀大姓、除豪贼,如西汉酷吏赵广汉,“初为颍川太守,诛大姓首
8、恶,郡中震栗” 。 限民名田是西汉一代屡屡被提议实施的抑制土地兼并措施,最早是董仲舒提出:“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朝廷还制定法律限制商人兼并和占有土地,以保护小农:“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 西汉后期土地兼并更加剧烈,统治阶级中,特别是掌权大臣,限制土地占有数量的呼声愈加强烈,食货志记载: 哀帝即位,师丹辅政,建言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 应该承认,秦汉历史上迁徙豪强、酷吏打杀大家、限民名田等,
9、保护小农的效果都是有限的,但其还是易于获得编户民的好感和拥护,如同马克思描述法国农民对政府评价时所说:“农民根据葡萄酒税来鉴别政府的气味,判断政府的倾向” ,非常直接、实际,又非常简单、具体。这就是小农经济下编户民对皇权的直觉。 二 编户齐民对皇权的崇拜和依附,无疑与统治者宣传教育,实行一统化思想控制有关。从战国到秦汉,无论儒家还是法家,都十分重视统一思想,不论是“以吏为师” 还是“以师为吏”,目的和作用是一致的,都是用统治者尊崇的思想来教育、影响、统一全体编户民的思想和信仰。法家最大代表韩非说: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境内之民,其言谈
10、者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为勇者尽之于军。 李斯也说: 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满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 秦始皇要用自己欣赏的法家思想统一天下人的思想,从实现统一集权树立皇权权威看,其想法应该说是对的,但李斯过于极端的“焚书” 办法,不但没有达到思想一统,维护皇权,巩固统一的目的,反而成为秦朝二世速亡的重要原因。 秦朝君臣未能实现的统一思想汉朝君臣实现了,如众所知,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思想主张: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韩非与董仲舒除了法、儒内涵的差异外,统一思想的办法主张颇为相似,之所以前者失败后者成功
11、,汉代儒学所以能成功地独尊,原因之一就是汉儒充分利用民间广泛而长久存在的观念信仰,用阴阳五行等数术方技,用谶纬等荒诞迷信对先秦儒学进行了改造,儒学有了根植的土壤,即民间基础,才得以深入民心。 比如天人思想,其实这是上古民间普遍存在的观念信仰。董仲舒说:“天人之际,合而为一”,“ 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这些出于思想家的理论化说法,在一定意义上不过是民间固有观念信仰的归纳总结。董仲舒、汉武帝及后来汉代君臣较准地按到民间传统思想、观念信仰的脉动,这是他们高明于秦始皇的地方。秦始皇是过于狂妄自大,他既不敬天也不祀神,和湘神斗,和海神战,更不要说重视编户民的思想信仰了。 日
12、书是古人选择时日,占验吉凶的生活手册,类似于今天民间仍有影响的皇历。近几十年考古发现的战国秦汉简帛中,包含有丰富的日书材料,所记载的基本都是编户民日常生活琐事,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基本与国家政治大事无关,然而平常生活凡事,日书没有直白道出,而是与阴阳五行联系在一起,使生活小事也变得颇为神秘。如关于栽培农作物的宜忌: 五种忌,丙及寅禾,甲及子麦,乙巳及丑黍,辰麻,卯及戌叔(菽) ,亥稻。不可以始种及获赏(尝) ,其岁或弗食。 正月申,四月寅,六月巳,十月亥,是胃(谓) 地杓,神以毁宫,毋起土攻 (功),凶。月中旬,毋起北南陈垣及矰(增 )之,大凶。四月丙午,是胃 (谓)召( 招)( 摇) 合日,
13、不可垣,凶。四月酉,以坏垣,凶。入月十七日,以毁垣,其家日减。春三月毋起东乡(向) 室,夏三月毋起南乡(向)室,秋三月毋起西乡(向) 室,冬三月毋起北乡( 向)室。以此起室,大凶,必有死者。 宜忌与时月、旬日、干支相连。日书中的宜忌特别多,从种庄稼到盖房子,从婚嫁到居行,各种行为都受到忌俗的制约。从日书看,人本身主宰不了人事,要由天定,人们只能遵从天命。所以汉代思想家张衡说: 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欢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时相害。故发病生祸,絓法入罪,至于死亡,殚家灭门,皆不重慎,犯触忌讳之所致也。 除
14、了天命、神鬼、宜忌之外,传统文献史料以及出土的日书中还反映出阴阳、五行等思想观念在编户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影响。如睡虎地秦简日书中载: 金胜木,火胜金,水胜火,土胜水,木胜土。东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中央土。 甲乙有疾,父母为祟,得之于肉,从东方来,裹以桼(漆) 器。戊己病,庚有 闲,辛酢。若不酢,烦居东方,岁在东方,青色死。丙丁有疾,王父为祟,得之赤肉、雄鸡、酉 (酒)。庚辛病,壬有闲,癸酢。若不酢,烦居南方,岁在南方,赤色死。戊已有疾,巫堪行,王母为祟,得之于黄色索鱼、堇酉(酒) 。壬癸病,甲有闲,乙酢。若不酢,烦居邦中,岁在西方,黄色死。庚辛有疾,外鬼伤(殇) 死为祟,得之犬肉、鲜
15、卵白色,甲,乙病,丙有闲,丁酢。若不酢,烦居西方,岁在西方,白色死。壬癸有疾,母(毋) 逢人,外鬼为祟,得之于酉(酒)脯修节肉。丙丁病,戊有闲,已酢。若不酢,烦居北方,岁在北方,黑色死。 阴阳五行的思想观念不但指导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宜忌择日,更重要的是规范人们的尊卑贵贱,确定人们的社会位置和彼此间的等级关系。正是有这种民众观念信仰作为基础,才使得汉儒们以天人感应、阴阳五行、鬼神宜忌的普遍观念改造先秦儒家的思想学说时,就比较容易被处于社会下层的编户民所接受。比如从阴阳思想导引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政治和社会原则,又比如王莽、刘秀者流为了代汉,为了当皇帝,为了争得天下人的支持或者起码是认可
16、,就要造祥瑞、编谶言,也是按准了汉代社会的思想脉动。根植于民间的统治思想才真正是社会化的思想,它对一个时代的习俗风尚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影响。 汉代儒学与迷信结合成为社会性的习俗,几乎无人能够脱俗,王充是汉代唯物主义第一家,反谶纬斗士,但其大讲命定骨相,大科学家张衡也是一方面抨击谶纬,一方面又宣传封候风角,至于一般的儒生方士就更是大讲天文谶记或推言数术封候了。另外,在出土的当时的砖石、瓦当、铜镜、墓刻中也有丰富的阴阳五行、神仙方术的内容。比如像汉代的铜镜颇能反映当时人们的观念信仰,铜镜一般是仿照天象而制造,周边铸有天干、地支、四神、八卦、二十八宿等名称,另外还有表现人们理想的铭文。如河南新
17、野县出土的一面汉代铜镜,上面有铭文曰: 池氏作镜大毋伤,天公行出乐未央,左龙右虎居四方,子孙千人富贵昌。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铜镜拓本中,有一件博局镜铭文: 新有善铜出丹阳,和以银锡清且明,左龙右虎掌四彭(方) ,朱雀玄武顺阴阳,八子九孙治中央,刻具博局去不羊(祥) ,家常大富宜君王。 短短的铭文不但反映出时人的富贵理想,甚至还隐含着君权观念。 三 统治者神化皇权,是由于民间本身就有神鬼的观念,统治者搞天人感应,是因为民间有着深厚的敬天祀鬼传统,民间普遍的鬼神信仰是统治者天命、符瑞、谶纬、五德转换、皇权神授等等宣传发生作用的前提基础。皇权既神授又可及,前者源于对天、神、鬼的崇敬,后者则与家国同
18、构、君父相连、忠孝一体的文化特点有关。 众所周知,汉代以孝治天下,应该说这有其特殊的原因,那就是五行思想、五德终始学说的影响,即汉为火德,而火德为孝,如东汉荀爽说: 汉为火德,火生于木,木盛于火,故其德为孝,其象在周易之离。夫在地为火,在天为日。在天者用其精,在地者用其形。夏则火王,其精在天,温暖之气,养生百木,是其孝也。冬时则废,其形在地,酷烈之气,焚烧山林,是其不孝也。故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 家中强调父子长幼之别,不在意对错之分,孝敬家长关键在于顺从其意。由家及国推而广之,对君主的忠顺也是一样。孔子说: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
19、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 汉人则进一步说:“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举孝廉”是汉代最主要的察举科目,利用教育教化、举贤任官,将孝的观念引入治国,引申为忠,宣传灌输忠孝观念以达到掌控全体编户民思想的目的。为此甚至又把忠孝由道德引入法律,奖励孝与惩罚不孝并重,不符合孝的言行做法不仅仅是不道德,而且被视为是不法犯罪,即封建国家以“不孝入罪” ,这是重视孝到极致的一种表现,对于不孝行为,是法律重点要打击惩处的。如西汉时期,杨敞、霍光等大臣在奏疏中曾说:“五辟之属,莫大不孝”,东汉肃宗孝章帝于诏令中也说: “甫刑三千,莫大不孝 ”。由于传统文献史料主要记载的是当时社会上层的事情,许多时候会牵涉
20、到政治斗争,一般来说不孝之罪都要判死刑,其中对不孝行为最严厉的惩罚当属西汉美阳女子告子不孝案。据汉书王尊传载: 美阳女子告假子不孝,曰:“儿常以我为妻,妒笞我。” 尊闻之,遣吏收捕验问,辞服。尊曰:“律无妻母之法,圣人所不忍书,此经所谓造狱者也。” 尊于是出坐廷上,取不孝子县(悬) 磔着树,使骑吏五人张弓射杀之,吏民惊骇。 二年律令是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出土的张家山汉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关西汉前期的法律文书,其中包括了惩罚不孝的原始法律条文。如: “子贼杀伤父母,奴婢贼杀伤主、主父母妻子,皆枭其首市。”“ 子牧杀父母,殴詈泰父母、父母、假大母、主母、后母,及父母告子不孝,皆弃市。”“
21、贼杀伤父母,牧杀父母,殴詈父母,父母告子不孝,其妻子为收者,皆锢,令毋得以爵偿、免除及赎。”“杀伤大父母、父母,及奴婢杀伤主、主父母妻子,自告者皆不得减。” 总之,家国同构、君父相连、忠孝一体,正是在这样的一种思想观念制约下,编户民崇拜敬畏皇权,轻易不敢违忤君主,更难以直接与皇权对抗。着籍编户,纳税服役,是君主专制下良民的标志,脱离户籍谓之“亡命” ,是秦汉国家极力打击惩处的对象,是国家惩罚性戍边的首发人群“七科谪 ”之一。编户本来是专制国家规制的管理社会的一种制度,长期实行的结果,化成了编户民的本性,正所谓“安土重迁,黎民之性” 。不仅在正史,在秦汉时期的诗文中也有生动的反映,如: 行行重行
22、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 这是古诗十九首中的行行重行行,类似的诗句还有许多,反映的都是对安居生活的赞美和追求。安土重迁是皇权政治下编户民思想的主要特点。 编户民的皇权思想虽然不像士大夫思想家那样系统完备、精深复杂,构成所谓的理论、学说等,而是简单粗糙,但是二者孕育和生长于同一个土壤基础,而当皇权主义不仅仅是君主的思想、统治者的思想、士大夫的思想,而且泛化为广大编户民的思想,被社会普遍接受之后,它就不再是一种精致的学说,而是一种社会性的政治思想文化,它看似简单粗糙,不如士大夫的思想那么完备精致,但其作用影响却要大得多,也深远得多。 承认皇权的至高性、合理性,因而服从、接受、效力,甚至崇拜、依附,这是秦汉时期编户民皇权主义一个方面的表现形式。 责任编辑:倪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