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改动相关内容列举、说明(1)关于明语报旧:无, 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中仅规定了 SPECIAL。新:第十条 本机场的航空气象用户设有与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气象观测显示器上的任何气象要素都一致的显示终端,并且能同步显示 MET REPORT 和 SPECIAL 中涉及的气象要素时,经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和相应的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有关营运人以及在机场的其他用户达成协议后,可以不编发 MET REPORT 和 SPECIAL。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是根据 168 号文即民用航空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与规定(民航空发2002168 号) (下面都简称为 168
2、 号文)进行的修改。满足不编发 MET REPORT 和 SPECIAL 的条件是A 航空气象用户设有与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气象观测显示器上的任何气象要素都一致的显示终端,且能同步显示 MET REPORT 和 SPECIAL 中涉及的气象要素。涉及的航空气象用户大体理解为塔台调度、航空公司驻场签派、机场(本场可能指现场)三类人。B 与用户达成协议,即与航空服务用户达成协议不向其发布 MET REPORT 和 SPECIAL本次讲师中南局 肖汉强 理解是满足 A、B 后,仅不编发报文格式的 MET REPORT 和SPECIAL 报,例行的电话通报,传真等手段需要根据协议内容继续执行。空管办
3、气象处孙启源处长的解释是电话通报、传真与 MET REPORT 和 SPECIAL 报文是等同的手段,即可以相互代替的,满足 A、B 后,如果不是针对协议中特别指出的天气或者内容,可以不采取上述手段通知。(2)对时旧:无新:第十二条 使用自动观测设备观测的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以观测编发报终端的始终为观测时钟。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涉及气象台日常运行,故列出。新规范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都为关于对时的内容的原则性规定(3)观测时次旧:第二十二条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时次分为 24、13 小时观测及不定时观测三种。 新:第十六条 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时次分为 24 小时观测和非 24 小时观测。
4、 第十七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按下列规定确定观测时次:(一) 民用运输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实施 24 小时观测。其中,国际机场及参与国际气象情报交换的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实施 24 小时有人值守的观测;其他民用运输机场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可以在飞行活动结束后实施无人值守的观测;(二) 通用机场可以实施非 24 小时观测,并且根据本机场的飞行需要确定气象观测的时次。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涉及观测时次的改动。我场首先是属于民用运输机场气象站,应当实行 24 小时观测,其次根据民用航空气象飞行情报发布与交换办法附件一、附件三的内容,徐州机场属于附件三 与境外气象服务机构直接交换飞
5、行气象情报的机场,但非属于附件一 5 编入参加国际交换的 OPMET 公报的机场,是否符合参与国际气象情报交换的机场气象台待商榷(建议咨询地区管理局确认) ,及条款中国际机场定义(指有涉外航班或者是机场名称中是否包含“国际机场” ) 。如果,本场满足国际机场及参与国际气象情报交换的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内容,本场需要执行 24 小时有人值守的观测。涉及到本场观测人员情况,是否具有执行能力等,皆需请示地区管理局,申请延后执行或其他办法。(4)例行观测程序旧:区分为自动和人工观测程序。第三十一条 自动观测程序如下:(一)整点观测自第50 分(不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 00 分进行自动
6、观测设备的整点数据采集,在 03 分前发布报告。 (二)半点观测自第 20 分(不含)开始进行目测项目的观测和记录,在 30 分进行自动观测设备的半点数据采集,在 33 分前发布报告 。新:第二十四条 例行观测中整点观测自 50 分开始,00 分采集数据,03 分前发出报文;半点观测自 20 分开始,30 分采集数据,33 分前发出报文。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涉及气象台日常运行,故列出。例行观测中整点观测自 50 分开始,所以涉及非 24 小时人工观测的机场,第一次例行观测内如果有天气现象应该记录为 50 分开始。BR21 50(5)记录改错旧:第三十八条 应当使用铅笔进行记录。字迹应当工整、清
7、楚,严禁在原始记录上涂抹或字上改字。记录有错时,用铅笔在原始记录上划一横线,并将正确的数据记在原始数据的右上方。新:第三十一条 应当使用中性硬度的铅笔进行记录。字迹应当工整、清楚,不应在原始记录上涂抹或字上改字。记录有错时,用铅笔在整个错误记录上划一斜线“”,并将正确数据记在错误记录的后面或右上方。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涉及气象台日常运行,故列出。用铅笔在整个错误记录上划一斜线“”(6)观测基准点旧:无新:第三十六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结合本机场运行情况选定任一沿跑道安装的自动气象站所在的位置作为基准观测点,该点的自动气象站用于观测代表机场综合天气状况的气象要素,其观测到的除云、能见度(
8、RVR) 、天气现象以外的数据用于电码格式的机场天气报告和机场气候资料统计。第三十七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选择一处基准观测点以外的自动气象站作为基准观测点的备份,应当优先选择沿跑道安装的自动气象站作为备份。当基准观测点的自动气象站故障时,使用备份自动气象站的数据。个人理解与说明:基准观测点的设立是为了代表机场中和天气情况取的一个相对稳定的点,并以此来达到电码格式数据来源及机场气候统计资料来源数据的相对稳定。基准观测点的备份,在满足飞行区域设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按照就近原则。(7)云的观测方式旧:第六十一条 。当使用目力观测时应当在观测平台或观测场进行观测;当使用仪器测量云高时应当结合目力
9、观测结果确定高度。新:第四十一条 云和垂直能见度的观测应当在观测平台或观测场以目测方式进行,器测数值可以作为目测的参考。个人理解与说明:单点激光测云仪不具有全天空云的代表性,新规范强调云和垂直能见度的观测应以目视为主。(8)云高的记录旧:9.3.4 当记录的云高为器测时,应在云高记录的右下角记录器测符号:雷达测量记录“L”,目标物测量记录“W”,飞机测量记录“J”,激光测量记录“G” ,云幂灯测量记录“D”。新:取消,器测只能作为参考。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取消器测符号的记录,弱化器测数据代表性,正是器测只能作为目测参考的体现。云的演变记录同样取消器测符号的记录。(9)NSC新:第六十条 如果
10、天空无云,或者没有对飞行有重要影响的云,并且垂直能见度不受限制,简语 CAVOK 不适用时,应使用简语 NSC。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中,原“SKC”天空无云定义被并入“NSC”中,此项是根据附件三的改动而提出的。(10)白天观测方向无目标物观测能见度旧:无此规定。新:第七十四条 白天以目测方式观测能见度时,如果观测方向上没有目标物,可以参考能见度测量仪器测量的能见度值。个人理解与说明:MOR 光学视程的定义被消弱,取而代之的是 VIS 值的应用。能见度测量仪器测量的能见度值指的是 AWOS 系统自带的测算的 VIS 数据的数值。RVR 和 VIS 的计算都以 MOR 为基数,MOR 为仪器直
11、接测量得到的值,RVR 和 VIS 为计算值。(11)夜间观测方向无目标灯观测能见度旧:无此规定。新:第七十七条 夜间以目测方式观测能见度时,如果观测方向上没有目标灯:(三)可以参考机场跑道灯的可见距离。(四)可以参考能见度测量仪器测量的能见度值。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具体给出了夜间观测能见度的方法与建议。(12)明语报与电码报中能见度的使用旧:8.2.2 当配备能见度探测仪时,在 MET REPORT 和 SPECIAL 中,应采用气象光学视程来报告能见度;8.2.3 在 METAR 和 SPECI 中,应报告主导能见度。 (行标 1)新:第七十八条 在 MET REPORT 和 SPECI
12、AL 中,应当报告跑道方向的能见度,在METAR 和 SPECI 中,应当报告主导能见度。个人理解与说明:“跑道方向的能见度”指的是 AWOS 系统给出的 VIS 的值,并不是人工观测到的主导能见度的值,仅当 AWOS 系统故障时,提供主导能见度的值。(13)设备输出的主导能见度旧:第七十三条 在配备自动观测设备的机场,可参考自动观测设备测量的 MOR 确定主导能见度。新:第八十条 当自动观测设备能够输出主导能见度值时,可以将该设备输出的主导能见度值作为确定主导能见度的参考。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的依据是(ICAO自动气象观测手册 (Doc9837)4.3) “设备输出的主导能见度值”指的是 A
13、WOS 系统给出的 VIS 的值。(14)主导能见度的记录新:第八十一条 主导能见度的演变情况应当按“ 影响主导能见度的主要天气现象简字 (主导能见度) 时分(大于等于主导能见度的记录标准的主导能见度,适用时)时分”的格式个人理解与说明:此条为印刷错误,已勘误(15)MET REPORT 和 SPECIAL 中能见度的报告新:第八十二条 在 MET REPORT 和 SPECIAL 中,应当参照附录八缩写明语格式的本场例行和特殊天气报告模版按如下规定报告跑道方向的能见度:(一) 当测量能见度的仪器运行正常时:1、 应当报告 1 分钟平均的能见度数值2、3、(二)当测量能见度的仪器运行不正常或未
14、配备能见度测量仪时,应当报告人工观测的能见度值。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明确给出了,在 MET REPORT 和 SPECIAL 中应当报告 VIS 值及其报告方法,取值时间为 1 分钟平均值;并且正常情况是不能被主导能见度取代的。(16)发布 RVR 的航行通告旧:第十三条 RVR 探测仪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使用部门,若预测 10 天内无法修复时,应通知航行情报部门发布航行通告。 (跑道视程使用规则 )新:第八十六条 当 RVR 探测仪器故障和故障修复后,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立即通知航行情报部门发布航行通告。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要求对于 RVR 探测仪器故障和修复的航行情报应当立即发布,以
15、便航空用户能针对因 RVR 故障所引起的 ILS 的变化及时更改航行计划。(17)跑道灯光级数的使用旧:均使用实际跑道灯光级数。新:第八十八条 用于 MET REPORT 和 SPECIAL 以及向空中交通服务部门报告的 RVR 应当使用实际跑道灯光级数计算, 报告 RVR 一分钟平均值;用于 METAR 和 SPECI 的RVR 使用最强跑道灯光级数计算,报告 RVR 十分钟平均值。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中区分了 MET REPORT 和 SPECIAL 与电码报中报告 RVR 的不同,包括不同的时效和采取跑道灯光级数计算两个方面。后者能确保电码报中 RVR 值的稳定性(避免了跑道灯光级数提
16、高后,RVR 突然波动性上升达到发布 RVR 特殊报告标准的情况) ,但是对机场显示 RVR 软件提出的新的要求,要求能够同时显示 2 组不同跑道灯光强度下的 RVR 数值。(18)垂直能见度的观测旧:第九十一条 当天空被天气现象所遮蔽,无法判定云量、云状和云底高度时,应当使用仪器测量或根据目标物的高度目测判定 600 米及以下的垂直能见度。新:第九十一条 当天空被天气现象所遮蔽,无法判定云量、云状和云高时,应当在观测平台或观测场目测结合仪器测量判定 600 米及以下的垂直能见度。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明确规定了 600 米及以下的垂直能见度应当由目测给出(19)天气现象观测方式旧:第九十五条
17、 应当在观测场或观测平台用目力观测天气现象。当使用天气现象传感器测量时,应当结合目测判定。新:第九十九条 机场区域天气现象的观测应当在观测平台或观测场以人工观测方式获得。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明确规定了天气现象应当以人工观测的方式获得。(20)机场附近天气 VC 的范围新:第一百零二条 (六)当在机场附近(约 816 千米范围内)观测到TS、DS、SS、 FG、FC、SH、PO、BLDU 、BLSA、BLSN 和 VA 时,应当在天气现象前不留空格冠以“VC”记录。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明确规定了机场附近天气 VC 的范围是 8-16 千米(21)近时天气记录,报告中的“中或大的降水”旧:8.
18、4 中或大的降水(包括阵性降水)新:第一百零三条 (一)2、中或大的降水(视为同一种近时天气,包括阵性降水)个人理解与说明:RA、+RA、SHRA、+SHRA 此四种天气现象在近时天气现象中视为一种近时天气现象,他们之间的转变不报告近时天气。举例:过去大雨,现在中雨此时不编报近时天气现象。(22)冰雹、雹块和/或霰(雪丸)的编报新: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观测到最大冰雹的最大直径大于或等于 5 毫米时,应当使用简语SHGR 编报。而直径小于 5 毫米的雹块和/ 或霰(雪丸) ,应当使用简语 SHGS 编报。个人理解与说明:冰雹、雹块和/或霰(雪丸)均视作阵性降水,都应编报为阵性 SH(23)机场特殊
19、天气报告标准的备案标准的审批与备案旧:第十条 特殊天气报告标准须报所在地区管理局空管局审批。新:第一百七十一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依据本机场的最低运行标准、运行方式、航空营运人的运行标准等,与机场运行管理部门、空中交通服务部门、航空营运人共同协商制定本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并报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备案。第一百七十三条 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应当将修订后的机场特殊天气报告标准报所在地的地区管理局备案。个人理解与说明:特殊天气标准报地区管理局备案,取消审批过程。(24)(28)SPECI 发布标准 第一百七十四条(24)能见度的 SPECI 标准旧: 5 000 m(在有大量按目视飞行规则的
20、飞行时) (行标 1)上述三个标准,可选择其中二个适宜本机场的数值 (168 号)新:(二) 能见度1、当能见度数值由800 米变为800 米,或由800 米变为800 米时;2、当能见度数值由1500 米变为1500 米,或由1500 米变为1500 米时;3、当能见度数值由3000 米变为3000 米,或由3000 米变为3000 米时;4、当能见度数值由5000 米变为5000 米,或由5000 米变为5000 米时;对于上述四个标准应当依据本机场的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确定一个或多个数值。个人理解与说明:能见度特殊标准最低只需选择一个值就可以了,当然不是上述的值根据第一百七十四条 (七)的内
21、容也是可以选取的,但是上述 4 个值中选取一个是必须的。(25)跑道视程 SPECI 标准旧:当跑道视程正在上升并变为或经过下列一个或多个数值,或当跑道视程正在下降并经过下列一个或多个数值时:150 m 、350 m 、600 m 或 800 。 (行标 1)新:跑道视程1、 对于类精密进近机场当RVR 数值由550 米变为550 米,或由550 米变为550 米时;2、 对于类精密进近机场(1)当RVR 数值由550 米变为550 米,或由550 米变为550 米时;(2)当RVR 数值由300 米变为300 米,或由300 米变为300 米时;3、 对于类精密进近机场(1)当RVR数值由5
22、50米变为550米,或由550米变为550米时;(2)当RVR数值由300米变为300米,或由300米变为300米时;(3)当 RVR 数值由175 米变为175 米,或由175 米变为175 米时;个人理解与说明:新规范 RVR 特殊标准的选取根据机场精密进近程度的不同,采取了不同选取标准。我场属于类精密进近机场,故 RVR 特选标准为当 RVR 数值由550 米变为550 米,或由550 米变为550 米时。(26)天气现象新:天气现象1、当下列天气现象中任何一个或几个发生、终止或强度变化时:冻降水;中或大的降水(中降水和大降水之间变化不编发) ;尘暴;沙暴。2、当下列天气现象中任何一个或
23、几个发生或终止时:冰晶(又称冰针或钻石尘,仅当能见度在 5 000 m 或以下时才报告) ;冻雾;低吹尘、低吹沙或低吹雪;高吹尘、高吹沙或高吹雪(包括雪暴) ;雷暴(伴有或不伴有降水) ;飑;龙卷云(陆龙卷或水龙卷) 。个人理解与说明:同近时天气现象对于中或大的降水的情况相同,+RA、RA、+SHRA、SHRA 视为同种特殊天气现象,相互间的转变不编发特殊天气报告,但是 MET REPORT 和 SPECIAL 的编发如有需要并没有限制。(27)云的 SPECI 标准旧:当 BKN 或 OVC 云量的最低云层的云高正在抬升并达到或经过下列一个或多个数值时,或当 BKN 或 OVC 云量的最低云
24、层的云高正在降低并经过下列一个或多个数值时:1) 30 m、60 m、150 m 或 300 m; (行标 1) 。新:云1、当5/8 云量的最低云层的云高有以下变化时:(1)由30 米变为30 米,或由30 米变为30 米;(2)由60 米变为60 米,或由60 米变为60 米;(3)由150 米变为150 米,或由150 米变为150 米;(4)由300 米变为300 米,或由300 米变为300 米;对上述四个标准,可选择其中三个适宜本机场的数值。(5)当机场有大量按目视飞行规则的飞行时,使用以下标准:由450 米变为450 米,或由450 米变为450 米。2、当云底低于450 米的云
25、量有以下变化时:由5/8 个云量变为5/8 个云量,或由5/8 个云量变为5/8 个云量。个人理解与说明:“1、当5/8 云量的最低云层的云高有以下变化时”:与“2、当云底低于450 米的云量有以下变化时:”除高度不同之外的,内容上也是有差异的,1是限定最低云层的云高的变化,而2是450米以下的总云量的变化。垂直能见度的选取同云的1类似。(28)制定其他 SPECI 标准的条件旧:由气象当局和营运人协定的基于当地机场最低运行标准的其他标准。 (行标 1)新:第一百七十四条 由所在机场的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与机场运行管理部门、空中交通服务部门、航空营运人共同协商制定的基于本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和
26、飞行所需的其他条件。个人理解与说明:特殊标准的制定可以采取不同于上述内容的其他值,可以按照基于本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和飞行所需的其他条件制定即可。(29)SPECIAL 发布标准旧:6.2.2 SPECIAL 的发布条件应为: 最接近于营运人在本机场的最低飞行标准的数值 。新:第一百七十五条 缩写明语格式的本场特殊报告(SPECIAL)的发布标准为:(一) 发布电码格式的特殊报告(SPECI)的条件;(二) 当气温比最近一份报告中增加 2或以上,或达到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空中交通服务部门和营运人协定的阈值时;(三) 在进近着陆和起飞爬升区域内出现以下所列重要气象情况或其组合时:冻降水、中或大的降水(包括阵性降水) 、火山灰、积雨云、雷暴 、中度或严重颠簸、风切变、冰雹、强飑线、中度或严重结冰、严重山地波、尘暴或沙暴、高吹雪、龙卷云(陆龙卷或水龙卷) 。(四) 由所在机场的机场气象台、机场气象站与机场运行管理部门、空中交通服务部门、航空营运人共同协商制定的基于本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和飞行所需的其他条件。个人理解与说明:同 SPECI 标准的制定一样,SPECIAL 标准也可以根据需要协定其他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