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鞍山市民政局 2012 年血防工作总结市血防组:现将民政部门做好 2012 年度血吸虫病患者生活、医疗救助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学习,贯彻落实。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血吸虫病防治条例,落实省、市血防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马政办(2011)18 号)和市政府血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 2012年血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马血防20121 号)精神和要求,以及2012 年全市血吸虫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要点(马地防20121 号),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一是当涂县、各区民政部门认真做好困难的血吸虫病患者生活救助工作,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生活困
2、难的血吸虫病患者及时纳入了城乡低保范围。二是对“ 晚期血吸虫病患者 ”,“民政部门依据患者家庭困难程度,给予年度封顶线标准 5000 元以下的一次性定额医疗救助”;三是在日常低保工作宣传中,加强血吸虫病条例的宣传,使群众及时了解血防政策,做好预防和治疗措施。二、积极开展,办理救助2012 年,对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血吸虫病患者家庭和人员,我市民政部门都及时予以受理和审批,按时发放低保金,对其中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都及时给予医疗救助金,缓解其看病困难。经统计,全市累计有 572 名城乡血吸虫病患者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共支出低保金 107.5 万元。主要发生在当涂县和含山县,其中:当涂县城乡低保对象 560 人,支出低保金 104.4 万元;含山县城乡低保对象计 12 人,支出低保金 3.1 万元。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