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平均年产值(元/亩)土地分类三类地区 四类地区备注旱田 2000 1800 含桑园地、苗圃水田 2200 2000凡能排、能灌田地菜地 3100 2900 种植三年以上粮菜轮作地 2400 2200注:三类地区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四类地区为丰县、沛县、睢宁县、邳州市、新沂市、铜山区、贾汪区。2附件二树木和花木补偿标准类别 说明 规格 单位 标准(元)移植补偿凡树木未成材可移植的,不分品种,以胸径计算(1.2米处)。幼苗3cm 以下3-5cm5-10cm棵4102025砍伐补偿凡树木可作为成材使用,不分品种以胸径计算(1.2 米处),由产权人自行砍伐,并归其所有。
2、10-15cm15-25cm25cm 以上棵50100200一般树木成片林木新造林每亩补偿株数不超过300 棵;成材林每亩补偿株数不超过120 棵。棵30120苹果、桃、李、杏、柿梨、核桃、山楂、枣、石榴、板栗、银杏、花树等未挂果的果树应尽量移植,按年限每株补偿标准为:一年内 30 元;二年内 40 元;三年内 50 元。三年以上挂果补偿标准见右(合理株数低于 70 棵/亩)小中大棵100200300葡萄、花椒未挂果 10 元,挂果见右(合理株数低于 120 棵/亩)小中大棵304050紫穗槐、腊条、杞柳 墩 20-30桑园生长期 3 年以上1 年以上 3 年以下1 年以下大田种植养蚕用桑 亩
3、700050003000经济树木香椿树树高 1 米以下的单棵树高 1 米以上的单棵(每墩 4 棵以下的按单棵计算;每墩 5 棵以上生长在一起的按墩计算;单棵直径在3cm 以上的按树木计算)棵棵墩21030花木苗圃1、生产性花木:不分品种,凡可迁移的按每平方米 20 元计算补偿;不能移植的按每平方米 30 元计算补偿。2、庭院观赏地载花木:参考市政园林部门有关规定补偿。3、盆栽花木:不予补偿。3注:凡在耕地田块内栽植的所有树木不予补偿。超出本表内树木和花木合理株数的部分不予补偿。未列入本表内的树木和花木等附着物,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补偿标准。附件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名称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4、0.44150 75000(含泵房和设备)0.825(一般) 6000深水井 0.625(一般)口、米5000无泵房的补 50000 元,其他规格可参照执行手压井 个 500 带水泵的,增补 200 元。玻璃 200温室薄膜 120钢架结构可增加20水冲 200砖混 150厕所简易100无屋面的按围墙计算大棚 130塑料棚中小棚30-20 地薄膜覆盖的每亩 500-1000 元简易棚 130 钢架彩钢顶或石棉瓦顶土墙 50毛石 80砌块 70砖混 100围墙铁艺150简易 70畜禽棚舍砖混挂瓦130檐高在 2.6 米以上的,每增 10 厘米,价格上调2。砖石渠 150水泥管渠 120灌溉渠土渠
5、m315简易房 300砖混附房 5004活动板房 400 夹芯板铁皮房 250单棺 1000迁坟双棺及以上座1500水泥坟每座加 500 元名称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备注铁门 100木门 50钢管门 50院门电动伸缩门 m 1000门墩 m3 250-300 砖混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200-1400平坦石拱桥 1000-1200过路农桥石拱桥1600-2000按桥面面积计算30 m 4040 m 5060 m 80涵管100 m 120如铺设底板及挡土垟,按双倍补偿。石盖板涵跨径 1-2 米 500-600石拱涵跨径 1-4 米 1800-21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 1-2 米 150
6、0-1800涵洞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 1.5-4 米m1800-22008 米以上 800水泥电杆8 米以下根600木电杆 根 300户外照明线 m 10 双线6 分 60自来水管4 分mm 50龙头阀每只 15 元龙头阀每只 10 元排水管 水泥 m 60 直径在 40cm 以下5塑料 30 直径在 7.5cm 以下水泥地坪 20-40 砖铺及炉渣灰垫层水泥 沙浆造面水泥路面 厚度 10cm 以上 100名称 规格 单位 标准(元) 备注沥青路面 80碎石路 60水池 砖砌 m3 120一般 14000鱼塘精养亩20000含鱼塘设施投入及损失费注:本表是指合法住宅房屋室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动力线、电缆、 变压器、配电盘等电力设施和设备按供电部门规定执行。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他地面附着物,违规违章建筑、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