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 承 爱 心 关 注 慈 善各部门、各科室: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 的传统美德,实现我市慈善事业的大发展,更好地发挥慈善工作在构建和谐靖江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在每年的 5 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慈善一日捐 ”活动,号召机关、企事 业单位个人捐赠一天的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性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在我市首个“ 慈善日” 之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上下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住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无私的奉献精神、博大仁慈的爱心,投身于慈善事业中,为共建和谐美丽新靖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1.捐款本着自愿的原则,个人捐款金额为一天的工资收入(即月收入总
2、额除以 22 天),以各部门、各科室为单位组织,于 5月 30 日上午前将捐款交至局党委办。2.所有捐款将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3.所有捐款将送缴至市慈善总会。“赠 人玫瑰,手有余香” ,慈善事业历来是一 项高尚的事业,慈善者的崇高义举和美好心灵,总是令人无限敬仰,您播种的是善良与文明,品味的是真情与和谐,收获的是快乐与尊敬,让我们发扬民族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用善举扶危济困,形成崭新的精神风貌和强大的道德力量,为我市慈善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住 建 系 统 “慈 善 一 日 捐 ”个 人 捐 赠 统 计 表科室:序号 姓名 日工资(元) 捐赠金额(元)123456789101112131415合计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