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构功能主义结 构 功 能 主 义 (structural functionalism) 现 代 西 方 社 会 学 中 的 一 个 理 论 流 派 。 它 认 为 社 会 是 具 有 一 定 结 构 或 组 织 化 手 段 的 系统 , 社 会 的 各 组 成 部 分 以 有 序 的 方 式 相 互 关 联 , 并 对 社 会 整 体 发 挥 着 必 要 的 功 能 。 整 体是 以 平 衡 的 状 态 存 在 着 , 任 何 部 分 的 变 化 都 会 趋 于 新 的 平 衡 。思 想 渊 源 社 会 科 学 中 的 功 能 主 义 有 着 长 期 的 历 史 。 A.孔 德 和 H.斯
2、宾 塞 在 其 著作 中 都 有 所 论 述 。 .迪 尔 凯 姆 、 A.R.拉 德 克 利 夫 布 朗 和 B.K.马 林 诺 夫 斯 基 对 功 能 主义 也 作 了 较 为 系 统 的 阐 述 。 现 代 社 会 学 中 的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是 在 以 往 的 功 能 主 义 的 思 想 基础 上 形 成 和 发 展 起 来 的 。帕 森 斯 的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美 国 社 会 学 家 T.帕 森 斯 在 20 世 纪 40 年 代 提 出 了 结 构功 能 主 义 这 一 名 称 , 他 在 以 后 的 许 多 论 著 中 , 为 形 成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的
3、系 统 性 理 论 作 出 了很 大 努 力 , 并 成 为 结 构 功 能 分 析 学 派 的 领 袖 人 物 。 帕 森 斯 认 为 ,社 会 系 统 是 行 动 系 统的 4 个 子 系 统 之 一 , 其 他 3 个 是 行 为 有 机 体 系 统 、 人 格 系 统 和 文 化 系 统 。 在 社 会 系 统中 , 行 动 者 之 间 的 关 系 结 构 形 成 了 社 会 系 统 的 基 本 结 构 。 社 会 角 色 , 作 为 角 色 系 统 的 集体 , 以 及 由 价 值 观 和 规 范 构 成 的 社 会 制 度 , 是 社 会 的 一 些 结 构 单 位 。 社 会 系
4、 统 为 了 保 证自 身 的 维 持 和 存 在 ,必 须 满 足 4 种 功 能 条 件 : 适 应 。 确 保 系 统 从 环 境 中 获 得 所 需 资 源, 并 在 系 统 内 加 以 分 配 。 目 标 达 成 。 制 定 系 统 的 目 标 和 确 定 各 目 标 的 主 次 关 系 , 并能 调 动 资 源 和 引 导 社 会 成 员 去 实 现 目 标 。 整 合 。 使 系 统 各 部 分 协 调 为 一 个 起 作 用 的整 体 。 潜 在 模 式 维 系 。 维 持 社 会 共 同 价 值 观 的 基 本 模 式 , 并 使 其 在 系 统 内 保 持 制 度化 。 在
5、 社 会 系 统 中 , 执 行 这 4 种 功 能 的 子 系 统 分 别 为 经 济 系 统 、 政 治 系 统 、 社 会 共 同体 系 统 和 文 化 模 式 托 管 系 统 。 这 些 功 能 在 社 会 系 统 中 相 互 联 系 。 社 会 系 统 与 其 他 系 统 之间 、 社 会 系 统 内 的 各 亚 系 统 之 间 , 在 社 会 互 动 中 具 有 输 入 输 出 的 交 换 关 系 , 而 金 钱、 权 力 、 影 响 和 价 值 承 诺 则 是 一 些 交 换 媒 介 。 这 样 的 交 换 使 社 会 秩 序 得 以 结 构 化 。 帕 森斯 认 为 , 社 会
6、 系 统 是 趋 于 均 衡 的 , 4 种 必 要 功 能 条 件 的 满 足 可 使 系 统 保 持 稳 定 性 。默 顿 的 经 验 功 能 主 义 美 国 社 会 学 家 R.K.默 顿 是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的 主 要 代 表 人 物 之一 , 他 发 展 了 结 构 功 能 方 法 。 默 顿 认 为 , 在 功 能 分 析 上 , 应 该 注 意 分 析 社 会 文 化 事 项 对个 人 、 社 会 群 体 所 造 成 的 客 观 后 果 。 他 提 出 外 显 功 能 和 潜 在 功 能 的 概 念 , 前 者 指 那 些 有意 造 成 并 可 认 识 到 的 后 果 ,
7、 后 者 是 那 些 并 非 有 意 造 成 和 不 被 认 识 到 的 后 果 。 进 行 功 能 分析 时 , 应 裁 定 所 分 析 的 对 象 系 统 的 性 质 与 界 限 , 因 为 对 某 个 系 统 具 有 某 种 功 能 的 事 项 ,对 另 一 系 统 就 可 能 不 具 这 样 的 功 能 。 功 能 有 正 负 之 分 , 对 群 体 的 整 合 与 内 聚 有 贡 献 的 是正 功 能 , 而 推 助 群 体 破 裂 的 则 是 负 功 能 。 默 顿 主 张 根 据 功 能 后 果 的 正 负 净 权 衡 来 考 察 社会 文 化 事 项 。 他 还 引 入 功 能
8、 选 择 的 概 念 , 认 为 某 个 功 能 项 目 被 另 外 的 功 能 项 目 所 替 代 或置 换 后 , 仍 可 满 足 社 会 的 需 要 。 社 会 制 度 或 结 构 对 行 动 者 的 行 为 影 响 是 默 顿 著 述 中 的 主题 之 一 。 他 认 为 , 社 会 价 值 观 确 定 了 社 会 追 求 的 目 标 , 而 社 会 规 范 界 定 了 为 达 到 目 标 可采 用 的 手 段 。 如 果 文 化 结 构 ( 目 标 与 社 会 结 构 ( 制 度 化 手 段 ) 之 间 发 生 脱 节 , 就 会 出 现社 会 失 范 状 态 , 导 致 越 轨 行
9、 为 。影 响 和 评 价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在 50 年 代 美 国 的 社 会 学 中 曾 占 主 导 地 位 。 其 代 表 人物 还 有 K.戴 维 斯 、 M.J.利 维 、 N.J.斯 梅 尔 塞 等 社 会 学 家 。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的 研 究 涉 及 面很 广 , 包 括 社 会 理 论 探 讨 、 经 验 研 究 和 历 史 研 究 , 其 学 术 观 点 涉 及 人 类 学 与 政 治 学 等 社会 科 学 领 域 , 并 对 现 代 化 理 论 有 很 大 影 响 。 从 60 年 代 中 期 开 始 , 结 构 功 能 主 义 受 到相 当 多 的 批
10、评 , 其 中 有 的 直 接 针 对 它 的 功 能 逻 辑 前 提 , 特 别 是 对 它 采 用 唯 意 志 论 和 目 的论 的 解 释 方 式 , 即 把 系 统 各 组 成 部 分 存 在 的 原 因 归 之 于 对 系 统 整 体 产 生 的 有 益 后 果 , 进行 了 猛 烈 的 抨 击 。 还 批 评 它 只 强 调 社 会 整 合 , 忽 视 社 会 冲 突 , 不 能 合 理 地 解 释 社 会 变 迁。 功 能 主 义 的 理 论 视 角功 能 主 义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从 生 物 学 占 据 统 治 地 位 的 19 世 纪 发 展 起 来 的 。 那 时 有
11、 关人 体 、 微 生 物 以 及 遍 布 全 球 的 动 植 物 的 知 识 不 断 增 长 。 19 世 纪 中 最 伟 大 的 成 就 就 是查 尔 斯 达 尔 文 吸 收 了 这 些 新 知 识 并 以 自 然 选 择 来 解 释 物 种 进 化 , 从 而 使 生 物 学 获 得 了空 前 的 声 望 。 被 这 些 前 进 的 步 伐 所 激 发 的 早 期 的 社 会 思 想 家 自 然 地 将 生 物 学 的 一 些 概 念运 用 到 了 社 会 学 中 。奥 古 斯 特 孔 德 和 赫 伯 特 斯 宾 塞 提 出 了 功 能 主 义 的 最 基 本 原 则 : 社 会 与 生
12、 物 有 机体 在 许 多 方 面 是 相 似 的 。 这 一 观 念 中 包 含 了 三 个 要 点 :第 一 , 社 会 与 生 物 有 机 体 一 样 都 具 有 结 构 。 一 个 动 物 由 细 胞 、 组 织 和 器 官 构 成 ; 与其 类 似 , 一 个 社 会 由 群 体 、 阶 级 和 社 会 设 置 构 成 。第 二 , 与 生 物 有 机 体 一 样 , 一 个 社 会 要 想 得 以 延 续 就 必 须 满 足 自 身 的 基 本 需 要 。 例如 , 一 个 社 会 必 须 要 有 能 力 从 周 围 的 环 境 中 获 得 食 物 和 自 然 资 源 , 并 且
13、将 它 们 分 配 给 社会 成 员 。第 三 , 与 构 成 生 物 有 机 体 的 各 个 部 分 相 似 , 社 会 系 统 中 的 各 个 部 分 也 需 要 协 调 地 发挥 作 用 以 维 持 社 会 的 良 性 运 行 。 受 意 大 利 社 会 学 家 帕 累 托 的 影 响 , 斯 宾 塞 和 他 的 追 随 者们 都 坚 持 任 何 系 统 都 会 自 然 地 趋 向 均 衡 或 稳 定 的 观 点 , 同 时 , 社 会 中 的 各 部 分 对 社 会 的稳 定 都 发 挥 了 一 定 的 功 能 。 因 此 , 从 功 能 主 义 的 视 角 来 看 , 社 会 是 由
14、 在 功 能 上 满 足 整 体需 要 从 而 维 持 社 会 稳 定 的 各 部 分 所 构 成 的 一 个 复 杂 的 系 统 。后 来 的 一 些 学 者 吸 收 了 “社 会 与 生 物 有 机 体 相 似 ”这 一 功 能 主 义 的 基 本 思 想 , 并 且对 其 进 行 了 提 炼 和 补 充 。 迪 尔 凯 姆 常 常 被 视 为 当 代 功 能 主 义 的 奠 基 人 。 他 把 社 会 看 作 是一 个 由 道 德 价 值 观 上 的 共 识 来 规 范 的 一 种 特 殊 的 有 机 体 。 功 能 主 义 还 是 英 国 文 化 人 类 学的 创 建 者 们 所 持
15、的 主 要 理 论 视 角 。在 美 国 , 塔 尔 科 特 帕 森 斯 ( Talcott Parsons) 是 将 功 能 主 义 发 展 为 社 会 学 分 析中 一 个 全 面 而 系 统 的 理 论 的 领 袖 人 物 。 他 认 为 一 个 社 会 只 有 满 足 了 四 个 基 本 需 求 , 才 能发 挥 其 功 能 , 也 就 是 说 才 能 维 持 其 秩 序 和 稳 定 ( 帕 森 斯 , 1951; 帕 森 斯 和 斯 梅 尔 塞, 1956) 。 这 些 有 时 也 被 称 为 功 能 性 必 需 ( functional requisites) 的 四 个 基 本
16、需 求是 : 目 标 的 获 得 , 对 环 境 的 适 应 , 将 社 会 不 同 部 分 整 合 为 一 个 整 体 , 以 及 对 越 轨 行 为 的控 制 。 帕 森 斯 尤 其 强 调 社 会 整 合 功 能 的 满 足 , 认 为 这 需 要 社 会 成 员 接 受 和 遵 守 社 会 的 共享 价 值 观 。 他 认 为 是 这 些 共 享 价 值 观 将 社 会 “粘 ”在 了 一 起 。 如 果 过 多 的 人 拒 绝 接 受 这些 价 值 观 , 社 会 稳 定 将 会 崩 溃 。罗 伯 特 默 顿 ( 1968) 将 帕 森 斯 的 功 能 主 义 理 论 进 行 了 改
17、 进 , 使 其 更 有 利 于 经 验 研究 。 他 的 理 论 是 从 分 析 社 会 结 构 中 的 一 个 特 定 单 位 入 手 的 。 而 早 期 的 理 论 家 通 常 用 一 个社 会 组 成 部 分 对 维 持 整 体 的 作 用 来 解 释 其 存 在 , 这 样 就 很 难 解 释 为 什 么 社 会 中 还 会 有 一些 对 社 会 造 成 损 害 的 单 位 , 而 他 们 认 为 社 会 结 构 中 的 一 个 单 位 只 要 存 在 , 就 一 定 对 维 护整 体 发 挥 功 能 。 然 而 默 顿 指 出 社 会 系 统 中 并 非 所 有 组 成 部 分 都
18、 发 挥 着 正 功 能 , 当 社 会 结构 中 的 某 一 单 位 阻 止 了 整 个 社 会 或 其 组 成 部 分 的 需 求 满 足 时 , 它 则 是 反 功 能 ( dysfunctional) 的 。当 宗 教 把 社 会 成 员 团 结 在 一 起 的 时 候 它 就 是 在 发 挥 着 正 功 能 ; 当 军 队 在 保 护 一 个 社会 免 受 伤 害 时 , 它 也 是 正 功 能 的 ; 当 一 部 政 治 机 器 通 过 提 供 关 于 政 府 和 社 会 服 务 的 信 息而 将 外 来 移 民 整 合 入 社 会 之 中 的 时 候 , 它 同 样 发 挥 着
19、正 功 能 。 然 而 , 当 宗 教 在 北 爱 尔 兰等 地 区 激 起 政 治 纷 争 时 ( 达 比 、 道 奇 和 赫 伯 恩 , 1990) , 当 军 队 耗 尽 了 医 疗 和 教 育 机构 等 更 紧 迫 的 社 会 需 求 所 需 的 资 源 时 , 当 一 部 政 治 机 器 靠 贪 污 和 腐 败 为 生 时 , 他 们 发 挥的 却 又 是 反 功 能 。同 样 需 要 着 重 指 出 的 是 , 社 会 结 构 单 位 发 挥 的 功 能 并 不 局 限 于 “正 式 的 ”或 预 期 的功 能 , 除 了 已 意 识 到 的 或 显 功 能 ( manifest
20、function) 之 外 , 一 个 社 会 结 构 单 位 还 具有 尚 未 意 识 到 的 , 或 者 是 未 预 料 到 的 潜 功 能 ( latent function) 。 如 , 大 学 的 一 个 显功 能 是 使 年 轻 人 接 受 教 育 , 为 将 来 承 担 专 业 化 的 工 作 打 下 基 础 。 而 大 学 的 一 个 潜 功 能 则是 把 一 部 分 人 口 排 除 在 劳 动 力 市 场 之 外 , 从 而 减 缓 经 济 生 活 中 的 压 力 。功 能 主 义 在 许 多 问 题 上 受 到 了 批 评 , 主 要 是 因 为 它 所 反 映 的 社 会
21、 观 从 本 质 上 是 保 守的 。 由 于 它 强 调 共 享 价 值 观 并 且 将 社 会 看 成 是 由 为 整 体 利 益 共 同 发 挥 作 用 的 各 部 分 所 组成 的 , 功 能 主 义 似 乎 给 不 赞 同 这 些 社 会 价 值 观 并 企 图 改 变 它 们 的 人 们 只 留 了 极 少 的 空 间。 批 评 家 指 责 功 能 主 义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忽 视 了 对 社 会 的 不 满 和 社 会 冲 突 。 由 于 功 能 主 义 是如 此 依 赖 秩 序 、 稳 定 和 共 识 , 它 甚 至 可 能 曲 解 了 社 会 的 真 正 本 质 。 批
22、 评 家 们 指 出 , 与 生物 体 不 同 , 社 会 的 各 个 部 分 并 不 总 是 为 了 整 体 利 益 而 通 力 合 作 的 。 社 会 中 的 某 些 组 成 部分 处 于 冲 突 之 中 ; 某 些 部 分 的 获 利 则 是 以 其 他 部 分 的 利 益 受 损 为 代 价 的 。对 功 能 主 义 最 严 厉 的 批 评 来 自 于 被 称 为 冲 突 主 义 论 者 ( conflict theorists) 的 学派 。 他 们 认 为 功 能 主 义 视 角 在 研 究 稳 定 的 社 会 时 也 许 是 十 分 有 用 的 。 但 放 眼 今 天 之 世 界, 社 会 在 飞 速 变 迁 , 冲 突 不 是 例 外 而 是 规 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