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签订技术合同常见问题.doc

上传人:精品资料 文档编号:7645031 上传时间:2019-05-22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签订技术合同常见问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签订技术合同常见问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签订技术合同常见问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签订技术合同常见问题.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签订技术合同常见问题.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签订技术合同常见问题常见问题1. 技术合同种类有哪些?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技术合同有四大类:(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2)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秘密转让合同。(3)技术咨询合同(4)技术服务合同:包括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 2. 哪些合同不予登记?答:(1)无效合同或未生效的合同。(2)非技术合同。(3)合同主体、技术标的、价款、报酬以及使用费约定不明确的。(4)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合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5)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当事人未予补正的。(6)

2、合同条款含有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7)当事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8)印章不齐全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9)其他不应认定登记的。 3. 填写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时,如何扣除成本?答:原则上按实际成本扣除,但一般技术开发不得低于技术交易额40%,技术转让不得低于30%,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得低于10%。 4. 什么是合同交易额、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答: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技术性收

3、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5. 对未予登记的合同如有异议怎么办?答: 对未予登记的合同有异议的,可向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提请复核。投诉电话:66517798 661618626.技术交易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应如何解决?答:技术交易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当事人依合同约定或者事后协议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7.到哪去申报技术合同登记?答:根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设立和撤销,并予以公布。经北京市科委批准,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日常管

4、理的技术合同登记处36家。技术卖方可就近选择技术合同登记处申报登记(建议在注册地域内选择)。各技术合同登记处地址和通讯方式,可在北京技术市场网 http:/ 查寻。 8.什么是“入门费”? 答:“入门费”也叫初付费,是承接技术的一方在合同成立时或在实施技术并取得效益前向提供技术的一方支付的第一笔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9.技术买方支付的费用如何列支? 答: 企业单位支付的技术价款、报酬、使用费或者佣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摊入成本。事业单位支付的技术价款、报酬、使用费或者佣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事业费中列支。 10.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和使用费以及支付方式如何约定? 答: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

5、和使用费以及支付方式由当事人协商议定。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逐年递减比例。 11. 境外引进技术所订立的合同,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答:从境外引进技术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凭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批准文件,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2. 同一项技术可以重复登记吗?答:不可以。 13. 技术合同登记需要多少天?答: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6、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14.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哪里进行登记? 答: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05号)技术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 15.技术进口合同在哪里进行登记? 答:技术进口项目的技术转让合同在经过国家技术贸易主管机构(如北京市商务局)备案,获得技术进口登记证明和数据表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33号)技术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 16.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如何办理登记?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技术合同,必须经登记处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后,方可予以登记。 17.合

7、同额超过千万元以上的合同,如何办理登记?答: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开发、转让合同、合同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由受理登记机构上报市场办审定,经主管主任签字后交受理登记机构登记。 18.只核定技术性收入,不提奖的也要开奖酬金领取单吗?答:也要开具奖酬金领取单,并将单据编号、数据记录与审批的核定信息共同保留下来。(提奖金额为“0”时,不收提奖手续费) 19. 技术合同的卖方非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能否申报认定登记?答:不能在北京申报!全国统一规定,除技术进口项目外,均需在其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申报登记,不能跨区申报认定登记。 20. 承担政府项目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收

8、入怎样核定?答:承担政府项目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性收入最高可以按合同金额的20核定,并以此作为基数提取奖酬金。 21. 技术合同无期限或以自动延续方式履行的,如何核定技术性收入?答: 技术合同无期限或以自动延续方式履行的,可按一次性登记多次进行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方式办理。根据司法解释,此类登记的技术合同最长年限认定为10年。 22.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交费吗?答:认定登记是免费的;核定技术性收入办理提取奖手续时,每项每次交手续费30元。 2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答:1.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

9、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指的是:(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2)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对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转让方(或委托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发的价值,如果货物部分价格明显偏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3)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

10、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根据京地税企2001694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对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凡符合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2. 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1)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2)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

11、收所得税。 24.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其载体的范围是什么? 答: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2)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3)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25.出事技术中介合同能够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事与技术

12、开发、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中介服务的收入,经认定的,可以视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对待,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北京市对符合规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给予免征营业税的优惠。 26. 什么情况下的软件合同能够享受技术市场的优惠政策?答:(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2)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从事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3)京地税企2001

13、694号文第五条的规定:对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凡符合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27. 如何领取奖酬金?答:申报方可持“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到开户银行领取现金。需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可持经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交易奖酬金领取单”等三项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8. 怎样申请专利? 答:申请人在确定自己的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提出申请。当面递交或挂号邮寄专利申请文件均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应提交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

14、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有些发明专利可以省略)、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有些发明专利可省略)各一式两份,上述各申请文件均须打印成规范文本,文字和附图均应为黑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各一式两份,必要时可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正式受理专利申请之日为专利申请日。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专利申请。 29. 我国专利的种类有哪些?其保护期限有多长? 答: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