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江口市教育局 2011 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丹江口市位于位于汉水中上游,全市面积 3121 平方公里,辖 15 个乡镇办事处区,总人口 50.11 万人。有中小学幼儿园193 所,在校学生 7.6 万人。有校车单位 15 家,各种校车 20 辆。其中自从公司租赁 10 辆,自备校车 10 辆,运行线路 41 条,共接送学生、幼儿 894 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步伐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速度加快,这一方面缓解了师资紧缺的状况,让更多农村的孩子享受了优质教育资源;另一方面又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那就是广大幼儿和中小学生距离学校偏远,学生不得不乘坐交通工具上学,如何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我市
2、不断探索校车管理途径,创新校车管理机制,推行化租赁公司,使用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走出了一条校车管理的创新之路。现将一年来校车管理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学生安全工作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规范校车的管理是安全工作的重点内容。我局把抓好学校的校车管理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中,做到有计划、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根据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成立了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中小学的校车管理工作,同时要求各中小学也要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从上至下的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网络。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校车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
3、提高学校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 ”的思想,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校车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一是认真排查,摸清情况。我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所在地公安部门对用于载运学生的三类校车(即所有权属于学校的专用校车、所有权不属于学校的专用校车、同时参与社会营运和学生营运的非专用校车)进行彻底排查,建立起校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台账,一车一档,做到一车不漏。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年初我局与学校、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督促各学校,幼儿园与各校车管理人、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4、书。还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工作和非专用校车标牌发放工作。三是注重宣传,加强引导。我局抓住秋季开学的时机,通过组织主题班会、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强化师生安全乘坐校车、不乘坐“ 黑校车” 的安全意识,引导家长自觉配合学校、教育部门的工作,不让“黑校车” 有生存的市 场。二、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为了进一步落实校车管理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早在 2011 初就年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丹安监2011 1 号),明确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问题,要明确职责,把校车管理落实到人。明确提出,校长(园长)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工作,负总责
5、,其他人各负其责,协调联动,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为了保证校车管理工作学校的正常开展,我局每年各校车车间负责人签订校车管理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切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管理工作,防止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 违规与事故处理规定等制度,同时专门印制了有关校车管理的制度手册;与公安交警部门一起建立了校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校车驾驶人管理教育的工作要求等制度,使校车管理更加规范化。各学校利一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包括校车安全在内的学校全面安全排查工作。把校车安全纳入开学检查工作中,把校园安全检查与校车安全检查等
6、结合起来,对规范校车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三、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校车的管理。规定凡是购置机动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必须按照交通、运管等有关部门规定,办齐所有有效证件,建立定期保养、维护制度,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性能安全可靠。禁止租用个人车辆或者使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时,必须有教师或保育员在车中监护,严格按照核定的人数乘坐,固定接送时间和地点,手续清楚,确保交接到位。我局还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校车使用的审批制度,建立专门的台账,真实记录校车使用的情况。我局还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校车及其驾驶人的
7、摸底排查、审核校车驾驶人资格等工作,为今做好对专用校车喷涂统一外观标识、非专用校车发放标牌等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开展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省长令(第 337 号)要求校车驾驶人资格都必须具有符合车辆要求的有效驾驶执照,3 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熟悉交通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爱护学生,身心健康,能自觉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和管理,并且最近 3 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违章被扣分满 12 分记录,无交通责任事故。我们与交警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今年共开展教育 13 场次,对 894 名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三是抓好校车的检查工作。教育局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校车使用情况
8、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着超载等安全隐患的车辆、驾驶员当场指出,责成整改,做好记录并作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审和车辆年审的重要依据。在今春开展“护卫天使”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中,共下车辆整改意见书 15 份,对车 4 家属主体不各格和 3 家正在办理校车手续的的幼儿园下发了停车整顿建议书,共查出超载、违章车辆 7 台。对 2 名不合格的驾驶员进行了调离,对 3 期超速、7 期闯红灯、对于严重违反校车使用规定的两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四、大胆探索,实现特色在校车管理工作中,我们结合丹江口的地方实际,经过多年的探索积累,目前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校车管理模式。一是推行校车租赁“公司化”
9、。市教育局和交警大队在基层深入调研后,摸到的第一手材料是,市公共汽气公司运力过剩十多辆,全市校车的需求也在辆十左右,经协商与一致向全市有校车需求的学校、幼儿园推荐做为租赁校车公司化的试点,在市教育局和市公安交警大队的主持下签订租赁安全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责任。到目前为止,已有 2 所公办幼儿园、5 所民办幼儿园与市公共汽车公司签定了 10 辆车的租车协议。在一年多的实践中,实现 了交通“ 零事故,服务到家门”的目标,真正做到了家长放心,学生高兴,学校满意,公司赢利。二是落实校车使用“规范化”。 我市在校车入口的审核中不断创新管理,建立了一套统一的标准化校车电子管理档案,对校车的申办采取统一标,严
10、格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校车施行“一条龙 ”办理。在高标准严要求的促使下,我市的清华幼儿园、蓝天艺术幼儿园、棒棒幼儿园已购置高标准校车 5 辆有力的促进了校车标准化的发展。三是实行校车管理“常态化” 校车的运营是一件关乎千万家庭的大事,为此丹江口市教育局从 2009 年起就联合,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制定了,丹江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管理办法。明确了安监、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部门对校车管理的职责。同时深入学习贯彻 2010 年新颁布的湖北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建立校车管理“通气会”制度,安监、公安、交通、教育等相关部 门由市安委会牵头定期通报校车运营情况,加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内校车驾驶人信息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实行时时监管。对校车进行定期检验,加强“三无 ”车辆的打击清理。我市校车运行校车 9 年来,为创建平安丹江口、和谐丹江口伸进教育快速发展做出了有力的贡献。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校车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保证学校校车管理规范有序,确保师生的交通安全。二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