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乙烯瓶检验规程1. 适用范围:适用于聚乙烯瓶进厂检验。2. 职责检验员:严格按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QC 主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 材质:由供应商提供材质检验合格报告书。4. 聚乙烯瓶4.1. 外观用目测法,应为白色瓶,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光洁、平整,无变形和明显擦痕;透明度清晰;无砂眼、油污、气泡;瓶口平整、光滑。4.2. 尺寸规格用刻度为 0.02mm 游标卡尺和 100ml 量筒测定,取 10 个瓶检查,瓶身外径45.546.5mm,瓶口内径 31.032.0mm,瓶身高度 7274mm,满口容积9298ml(20) ,重量 17-21g。若任何一项超出 2 个(2)未达
2、到此标准,则判不符合规定。5. 瓶盖5.1. 外观抽取瓶盖检查。为白色圆形盖,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表面无裂纹、毛边,无污点、无杂质,与相应瓶子配合性好。5.2. 规格尺寸用刻度为 0.02mm 游标卡尺检查。取 10 个瓶检查,内径为 28.529.5mm,外径为43.044.0mm,高度为 16.017.0mm。6. 微生物限度:照微生物限度检查 SOP(1302005)检查。取塑料瓶 3 个,分别用 1/3 体积的无菌生理盐水,将盖旋紧,振摇 1 分钟。将三份生理盐水混合均匀,即为 1:1 供试液,量取 1ml,依法检查,若细菌数500 个/瓶、霉菌数50 个/瓶,大肠杆菌、活螨未检出,则判符合规定;若任何一项超出规定,则判不符合规定。7. 取样7.1. 按物料取样 SOP(1302001) 、GB2828 取样检验。7.2. 抽样方案、检查水平、合格质量水平表如下检查项目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AQL)外观质量 一般检查水平 4.0微生物限度 特殊检查水平 S-1 1.58. 编号:B-0179. 复检周期:第一次复检周期 6 个月,第二次复检周期 6 个月。10. 编制依据聚乙烯瓶质量标准 110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