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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矿井瓦斯管理.doc

上传人:jinchen 文档编号:7637542 上传时间:2019-05-22 格式:DOC 页数:56 大小:13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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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二章 矿井瓦斯管理矿井瓦斯管理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井瓦斯管理工作的好坏,不但制约着矿井安全生产正常进行,还影响矿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与瓦斯检查工的本质工作密切相关。矿井瓦斯管理中的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工的交接班制度、排放瓦斯制度、盲巷管理制度、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等浓度的规定、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等,大部分都是瓦斯检查工的工作,瓦斯检查工必须掌握与严格遵循。同时,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方法、瓦斯排放方法是瓦斯检查工必须熟练掌握的操作技能。第一节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是矿井瓦斯管理不可缺少的内容,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措施

2、。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措施,没有制度就没有统一的行为标准。煤矿井下生产是在极其复杂和恶劣的环境中进行作业,如果出现某一个人的行为不规范,就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为使通风与瓦斯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正常的开展,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每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下面介绍矿井瓦斯管理中的主要的一些制度。一、 瓦斯检查制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必须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

3、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经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 、矿长批准,采煤 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 1.5%的采煤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其他采煤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可以不设专人检查,但必须满足“三人连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3)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

4、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4)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 1.5m 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 、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计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

5、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栏杆、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6)瓦斯检查工作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版、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7)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交手接班制度。(8)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汇报的次数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安全状况、井下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10)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6、3.0%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否则,必须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措施的要求执行。(11)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二、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为了使瓦斯检查工能在交接班时双方见面,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避免误会;为了防止瓦斯检查工迟到、早退或无人接班,避免分工区域出现无人检查、监视的空岗状态,从而保证能及时发现、处理通风瓦斯隐

7、患,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工井下手交手接班制度。该制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 井下交接班地点。配备有专职瓦斯检查工时,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入口的新鲜风流处交接班,掘进工作面在局部通风机处交接班,其他交接班地点有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决定。(2) 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交接班时间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工作制度,以及人员出入井所需要的时间因素确定。瓦斯检查工不能提前离开检查地点到交接班地点等候交班,应避免分工区域出现长时间无人检查监视通风瓦斯的状况。(3) 交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瓦斯检查工要交清本班如下几个内容: 分工区域内的通风及通风系统、瓦斯、煤尘、防突、防火、放炮、局部通风和生产情况有

8、无异常,是否需要下一班处理及应采取的措施。 分工区域内的各种通风安全措施、装备的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加或拆除。 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当班处理的情况和需要继续处理的内容。 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其他应该交清的工作内容。四、 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楚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五、 防止“空岗” 。交班时,如果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未到班,交班瓦斯检查工必须请示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由交班瓦斯检查工继续下一班的瓦斯检查工作,还是由地面另派瓦斯检查工。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为了防止发

9、生“空岗” ,通风部门值班领导(或班组长)在每班进班之前要详细清点瓦斯检查工人数,发现缺人时必须立即采取替补等措施。六、 瓦斯排放制度矿井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瓦斯积聚。瓦斯积聚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发生矿毁人亡的爆炸事故。一般来说,多数是采用排放瓦斯的方法来消除瓦斯积聚,所以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何一个矿井都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制度。排放瓦斯制度的内容有:(1)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或其他原因需要排放瓦斯时,都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有组织地进行排放。(2) 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警戒。撤人及断电

10、范围、警戒位置、断电及复电执行人都必须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排放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 1.5%。 设置排放基地,基地应设在进风侧的新鲜风流中。 排放方法由 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排放方法及步骤都必须在措施中作明确规定。 排放必须采取在汇合风流口靠新风流一侧控风进行。 排放结束,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1.5%时,才允许向排放巷道内送电,恢复工作。(3) 排放瓦斯必须遵守下列程序: 由排放瓦斯组织指挥者组织参加排放瓦斯相关人员学习,贯彻措施,落实责任。 进入排放区,排放回风系统撤人,设岗警戒,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现场负责人下令

11、按措施的要求执行。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现场负责人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准备的情况,并请示开始排放,得到允许后,下令排放。 由排放人员按措施规定排放,排放时必须观察局部通风机是否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排放。 现场负责人组织检查排放效果,确认排放区内一切安全、正常后,向地面组织指挥者报告,得到指令后,下令撤岗,恢复送电,排放瓦斯完毕。(4) 不同情况下的排放瓦斯规定: 巷道瓦斯浓度超过 1.0%,不超过 1.5%时,由通风部门值班领导制定措施,可由瓦斯检查工按措施要求排放。 巷道瓦斯浓度在 1.5%-3%时,由通风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措施,经通风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指派现场负责人,并组织排放。

12、巷道瓦斯浓度超过 3.0%,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通风、安全、生产、机电、救护等部门派人参加排放。参加现场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由通风部门编制措施,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排放。救护人员带机排放,通风、安全、生产、机电等部门协助。参加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全风压通风地点出现瓦斯超过规定需要排放瓦斯,或特殊情况(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高冒区、突出孔洞等)排放瓦斯,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措施,并组织排放。 全矿井或区域性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措施,并组织排放。排放顺序由矿总工程师确定。串联通风的排放瓦

13、斯,必须先排放串联工作面,后排放被串联通风工作面。石门揭开突出煤层时,一般都积聚大量瓦斯,在揭煤之前,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所揭石门的情况,先组织编制措施并组织排放。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排放瓦斯: 无比准的措施与现场情况不相符; 排放措施未贯彻、未落实责任 无排放瓦斯组织指挥人; 无排放瓦斯现场负责人; 应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不齐当班瓦斯检查工应参加分工区域的排放; 排放瓦斯区域和受影响区段的停电、撤人、警戒范围、通风设施等没有或没有全部标注在排放瓦斯系统图上。无计划停电停风,无论是否造成瓦斯积聚,都要作为未遂事故追查,严肃处理。四、 盲巷管理制度盲巷管理是矿井瓦斯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盲巷(只有

14、一个通道且未通风的巷道)内一般都积存有大量瓦斯,检查和处理不当,容易发生人员窒息或瓦斯爆炸事故。因此,每个矿井都必须建立盲巷挂历制度,并按制度严格执行,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盲巷管理制度的内容有:矿井生产、技术部门要把好设计、部署及现场是工关,做到一掘比穿,尽快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要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路线、专用开关供电,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杜绝或减少盲巷产生。矿井生产过程中一经出现盲巷,掘进区队及生产部门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矿调度室通知通风部门按规定处理。盲巷的处理必须遵守以下原

15、则: 发生盲巷时,立即切断盲巷内的电源,设置棚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盲巷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0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 h 内密闭完毕。 采取封闭措施处理盲巷时密闭前 5m 范围内部必须切断同乡盲巷的所有管线、铁道,抽房管不能切断时,必须进行绝缘处理,杜绝杂散电流引入盲巷内。 栅栏或封闭应设在离巷道口小于 2m 的支护完好、四周煤岩坚固的地方。密封的建筑标准和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及检查评定方法的规定。临时停风的盲巷由生产班组长或瓦斯检查工设置临时栅栏,下一班由通风部门设置永久性的栅栏;封闭前也必须设永久性栅栏。永久性栅栏的设置:巷小于或等

16、于 1.8m 时,全断面设置栅栏;巷大于 1.8m 时,设置高度不低于 1.8m 的栅栏。栅栏孔规格不大于 200mm200mm,并牢固可靠。 盲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时,必须按排放瓦斯制度的规定执行。盲巷必须设禁止牌和检查牌,同时建立台账,内容包过巷道名称、类别、断面、长度、形成时间、处理方法、检查时间、检查人、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负责人和完成时间、消除时间等。盲巷必须定期检查:已用密闭处理的盲巷,每天至少检查 1 次密闭和栅栏的质量情况及密闭至巷道口这一段巷道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用栅栏处理的盲巷,每班至少检查 1 次栅栏的质量及栅栏内 1m 处至巷道口内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栅栏内的所有巷道

17、每周至少检查 1 次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每次检查都取其最大值作为检查结果及处理依据,栅栏、密闭有问题或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按规定处理。进入盲巷检查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按盲巷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方法进行见第二张。盲巷管理要做到现场牌板、台账、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四对号。 ”第二节 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

18、理。(3)装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水采和煤层厚度小于 0.8m 的保护层的采煤的工作面,经抽放瓦斯抽效率 25以上和增加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仍不能降低到 1.0以下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5,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4)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 20 立方米/min】进回风巷道净断面 8以上,经抽放瓦斯和增大风量已达到最高允许风速后,其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最高允许浓度 1.5%,按管理权限报批,可采用专用排瓦斯巷。该巷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 2.5%,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

19、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飞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严禁爆破。(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7)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8)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 0.5 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 2.0%时,附近 20m 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9)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峒室的进风侧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瓦斯浓度不超过 0.5%。(10)在局部通风及其开关地点附近

20、10m 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 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1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系统中,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且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0.5%。(12)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 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13)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14)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15)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0%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 24h 内封闭完毕。第三节 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方法瓦斯浓

21、度达到 2.0%时,虽然不会发生爆炸,但与瓦斯爆炸下限浓度 5.0%比较,安全系数只有 2.5.当有爆尘及其他爆炸影响随气体加入时,可降低瓦斯爆炸下限浓度。如果再考虑到瓦斯和各种有害气体涌出,出现异常变化,以及仪器及检测的误差,其安全系数还要小于 2.5,很不安全。同时,体积在 0.5 立方米以上,瓦斯在达到爆炸下限浓度时,遇到高温火源后会引起燃爆。所以,当井下任一地点出现瓦斯浓度达到 2.0%,积存瓦斯体积超过 0.5 立方米时,即定为局部瓦斯积聚。井下瓦斯涌出量较大、通风不良或未通风的地点都容易发生局部瓦斯积聚。如爆炸面隅角处(正常情况下为回风上隅角,当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煤层倾角虽

22、然大于 12,但又不是很大,则瓦斯积聚可能发生在下隅角) 、采煤机附近,采煤工作面输送机底槽内、顶板冒落或突出孔洞内、临时停风的局部通风地点、风速较低的巷道顶板附近等) 。由于局部瓦斯积聚对安全威胁很大,所以必须及时发现处理,及早消除.下面介绍矿井局部瓦斯积聚常用的一些处理方法,其中大部分都是瓦斯检查工应该熟练掌握的.一、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方法多数采煤工作面都采用后退式采煤和 U 型通风系统。U型通风系统虽然简单,但由于该系统为一源一汇流,上隅角处的风速较低,加上瓦斯比空气轻,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和采空区涌出来的瓦斯经过上隅角时,一部分便在这里积存下来,有的积存瓦斯浓度很高(南

23、桐局红岩矿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高的达到 82%) ,不但对安全威胁极大,也影响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广大煤矿工作和工程技术人员在防治瓦斯灾害的过程中,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了很多处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局部瓦斯积聚的方法。(一) 风障引风排除法风障引风排除法是一种操作简便的方法。在工作面上隅角附近设一风障,迫使采煤工作面的一部分风流经上隅角,将积聚的瓦斯排除。这种方法可根据上隅角的体积、积聚的瓦斯量、工作面的风压、工作面控顶距、采空区冒落等诸因素布置风障,通常在工作面横向或斜向(风障的一头向上隅角倾斜,另一头向煤层倾斜) 。为了便于敷设或拆除,一般采用风筒或竹席之类的柔性材料做风障。(二) 风筒

24、导风排除法风筒导风排除法是利用引射器(气压引射器或水力引射器)或专用局部通风机作为动力,也可以利用矿井全风压的作用,配合风筒导风将上隅角积聚瓦斯排除。上隅角瓦斯浓度不大时,可利用引射器作动力,配合风筒导风排除。其方法是:将风筒的入风口设在上隅角瓦斯积聚处,风筒出口设在回风巷适当位置,风筒内安设一个或若干个引射器的喷射器,喷口向回风巷顺风流方向。由于矿井总风压的作用,风筒内有流速较小的风流流动,喷射器喷出的高压气流增加了风筒内向回风巷顺风流方向的风流速度,从而使工作面中一部分风流经上隅角进入风筒将瓦斯排除。由于引射器一般动力不大,因此都采用刚性风筒(骨架风筒或不产生静电的塑料管等)导风。上隅角瓦

25、斯浓度不大,可在回风巷适当位置设二道调节风门,风筒入口设在上隅角瓦斯积聚处,风筒出口一端穿过二道调节风门。在矿井总风压的作用下,工作面中一部分风流经上隅角进入风筒将瓦斯排除。使用此方法时,在上隅角设风障,风筒入口放在风障里面,若采用刚性风筒导风,其效果更佳。上隅角积聚的瓦斯量多、浓度大,则利用专用局部通风机作动力导风。其方法是:将风筒入口放在上隅角瓦斯积聚处,风筒出口设在采区回风巷内(有条件可设在专用排瓦斯巷道内) ,在风筒任意位置(一般在风筒入风侧或出风侧附近)安设专用局部通风机,启动局部通风机,使工作面部分风流经上隅角进入风筒将瓦斯排除。使用这种方法时,局部通风机入风侧必须使用刚性风筒,出

26、风侧可以使用柔性风筒。(三) 局部通风稀释法该方法市在进风流中安设局部通风机,风筒出口设在上隅角附近(可在风筒出风口分出几个小直径的支风筒,增加风筒的射流面积) ,向上隅角通风,将瓦斯稀释,达到不积聚瓦斯的目的。上隅角积聚瓦斯严重时则不宜使用此方法。一方面,风筒送风后,提高了上隅角处的点压,一旦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损坏,上隅角附近的压力突然降低,上隅角及其附近采空区的高浓度瓦斯会大量溢出,很不安全。另一方面,因风筒吹风,积聚瓦斯的地点可能偏移位置,造成假象而被忽视。因此,使用此法时,一是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 ) ,二是要保证使用好风筒,三是设专职瓦斯检查工经常检查

27、上隅角及附近的瓦斯,监视局部通风的情况。(四) 尾巷排除法尾巷排除法是利用已采过的回风巷的联络眼作为工作面的另一个回风道,让工作面一部分风流经采空区、上隅角从联络眼排出,达到消除上隅角瓦斯积聚的目的。如果采空区阻力较大,可在回风巷设二道调节风门增阻,迫使工作面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采空区。风巷的风门要根据采空区垮冒情况及随着工作面向前推进经常调节,通过控制进入采空区的风量来控制排出的瓦斯浓度。(五) 沿空留巷排除法该方法与尾巷排除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随工作面向前推进,在回风巷中打密柱,使采过的工作面在回风巷采空区侧形成一条沿空留巷,使工作面中一部分风流流经上隅角,消除瓦斯积聚。该方法比尾巷排除法

28、进入采空区的漏风要少得多(不含尾巷) ,且绝大部分进入沿空留巷的风量都经过上隅角。因此,排除效果好得多,但煤层倾角大的采煤工作面不能使用此方法。(六) 抽放排除法该方法是通过向采空区打钻孔或在风巷埋管抽上隅角及采空区的瓦斯,消除上隅角瓦斯积聚。建有矿井抽放系统的可以利用抽放系统抽放,没有抽放系统的可以在井下安设临时抽放泵抽放。(七) 充填消除法该方法用不燃性固体物质(黄土、河沙等)对上隅角的空间进行充填,使瓦斯没有积聚空间。(八) 封闭消除法采用该方法时,采煤过程中在风巷沿倾斜方向留一个2m 左右的煤墩,沿走向每 3m4m 打一个回风眼。回风巷有金属支架支护时,在采煤过程中更换成木支护,保护好

29、采过的巷道。随地面工作向前推进,用木板将已采过的风巷密闭,将上隅角瓦斯积聚的地方转移到被封的已采过的风巷积存下来,使工作面上隅角处不积聚瓦斯,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上隅角瓦斯的变化情况,工作面推进一定距离时,又建下一道封闭,如此循环,达到目的。这种方法配合抽放或风筒导风排除法更好。使用以上方法处理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局部瓦斯积聚应注意的事项:(1)导引风筒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3.0%,专用瓦斯排放巷道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达到 1.5%。(2)导引风筒必须是用阻燃和抗静电材料制成的。(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沿空留巷巷道采取有效的防止采空区漏风的措施,确保采空区不漏风。(4)有

30、条件时,可以同时采用多种方法处理上隅角局部瓦斯积聚,这样排除效果更好。(5)实施方法时,要先检查瓦斯,人员不能进入瓦斯浓度大于 3.0%的范围;回拆上隅角支架前及回拆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 1.5%时不得作业。二、巷道冒落空间内局部瓦斯积聚的处理方法(一)风袖排除法冒落空间所在的巷道内或附近的地点有风通通风时,可在风筒上接出风袖(接出分支风筒) ,向冒落空间内通风,排除积聚的瓦斯。分支风筒直径的大小,根据其长度以及冒落空间体积等情况而定。如果冒落空间的体积较大或体积不大但形状较长,用一个分支风筒达不到目的时,可设几个分支风筒,也可以在分支风筒上再设“三通”分出小直径风筒。(二)

31、压风排除法冒落空间所在的巷道内或附近地点有压风管路,根据冒落空间体积大小,在压风管路上分出一个或几个分支管,利用压风将积聚的瓦斯排除。如果压风支管一处出风满足不了需要,可在压风支管上打若干个小孔,使压风在冒落空间内出风分布比较均匀。(三)导风排除法利用导风障将巷道内的一部分风流导引到冒落空间内,排出积聚的瓦斯,其方法比较简单。导风障可以用木板做成,也可以用其他材料做一个架子,架子上面敷设风筒布或油毛毡等即可。将导风障的下端向巷道迎风流方向倾斜,上端升向冒落空间内适当位置,并向巷道顺风流方向倾斜。这样,即可将巷道内的一部分风流引入冒落空间,将积聚瓦斯排除。(四)充填消除法在冒落空间的下口架设棚梁

32、,梁上铺水泥板或木板,上方空间内充填黄土或砂子一类的不燃材料,消除积聚的瓦斯。第四节 排放瓦斯方法排放瓦斯是矿井瓦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瓦斯检查工的主要工作之一。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会不可以避免地出现瓦斯积聚现象,因此排放瓦斯是经常工作。局部通风机停风或主要通风机停风、风筒损坏、巷道垮冒、煤与瓦斯突出造成的空洞等造成瓦斯积聚,以及启封密闭的巷道,也都必须排放瓦斯。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独巷排放瓦斯方法。一、 排放瓦斯应注意的事项(1)了解停电停风时间及瓦斯积聚情况,结合井下实际情况,以便选择排放瓦斯的方法。独巷停电停风会造成瓦斯积聚,可根据瓦斯涌出情况计算瓦斯积聚量。设独巷内单位时间涌出瓦斯量

33、为 Q 瓦(m/min) ,停电停风时间为 t 停(min) ,其瓦斯积聚量 Q 积(m)可用下式近似计算:Q 积= Q 瓦 t 停,m (11)如果独巷内平均瓦斯浓度为 C0(%) ,则 Q 积为Q 积=V C0=LS C0, m (12)式中 V独巷体积,m;L独巷长度,m;S独巷断面积,。(2)掌握排放回风路线各区间的风量及瓦斯浓度。按规定要求,估算单位时间内各回风区间的最大允许排放瓦斯量,以便在排放时控制排风量,防止各回风区间瓦斯超过规定。任一回风区间单位时间内允许排放出的最大瓦斯量 Q 排可用下式估算:Q 排=Q(CC 实) ,m/min (13)式中 Q任一回风区间巷道内实际风量,

34、m/min;C任一回风区间巷道内规定允许瓦斯浓度,%;C 实任一回风区间巷道内排放瓦斯的实际浓度,%。通过上式计算,取其中最小值作为允许排放的最大瓦斯量,这样是安全的。(3)了解供电情况。回风线路中有电源时,必须在排放前断掉;独巷有电源时,检查有无风电闭锁装置以及是否良好。(4)了解排放瓦斯时采用调节风量的条件,以便采取调节风量控制瓦斯浓度的方法。(5)回风线路各通道设岗警戒。(6)排放时在回风汇合均匀处设 2 个以上检查瓦斯浓度点,以便控制排放浓度。一般检测人员站在新风流中用光学甲烷监测仪配长胶管伸向回风一侧检查,或用甲烷检测报警仪吊挂在测点监视,有条件时可以将甲烷传感器移到测点监视。(7)

35、编制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8)核实措施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合。制订的措施与井下实际情况有出入、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必须增补措施后再执行。(9)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 10m 内瓦斯是否超过 0.5%。每次启动局部通风机或调整风量后,要及时检查局部通风机是否发生循环风。如果发生循环风,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消除循环风,然后再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10)瓦斯排放后,检测人员才能逐渐向度向内检查瓦斯及支护情况。当整个独巷内瓦斯浓度降到 1%以下时,才能送电恢复作业。每次排放瓦斯,都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排放方法,并在措施中作明确规定。二、 独巷排放瓦斯的方法(一) 局部

36、通风机直接排放法独巷停风时间较短,积存的瓦斯量不多,在排放瓦斯回风线路上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时,可直接启动局部通风机进行排放。这种方法的安全性与局部通风机全速运转风量(通过风筒的风量)Q 局、独巷内平均瓦斯浓度 C0、全风压实际风量(第一汇合处风量)Q 及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C 实有关。根据独巷内的排出瓦斯量与全风压处瓦斯量的关系,可由下式计算出应送入独巷风量:Q 局Q(CC 实)/C0, m/min (14)式中 C规定允许瓦斯浓度,%例如,掘进工作面挺丰厚,独巷内平均瓦斯浓度为 3.0%,全风压处风量 450m/min,排放前全风压处瓦斯浓度为 0.4%,规定允许浓度不超 1.0%,则送

37、入独巷内的最大风量为Q 局=450(1.0%0.4%)/3.0%=90m/min如果送入独巷内的风量大于 90m/min,排出后在第一汇合处瓦斯浓度必然超过规定.这种情况下,则不能采用局部通风机直接排放法排放瓦斯.为此可利用附近的风门配合进行.如果送入独巷内的风量大于安全风量,回风汇合处瓦斯浓度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便可打开附近的风门,用增大全风压风量来解决.需要打开的风门,必须有专人把守,检查瓦斯人员根据瓦斯浓度变化,指挥打开风门的程度.使用此方法,必须熟悉该区域和全矿井的通风系统及风量分配情况,只有在临时打开风门后,对其他系统无影响或无大的影响情况下,才能用打开风门配合排放,否则将会造成不

38、良后果。(二) 增阻排放法排放前,在回风口以外的新风流一侧将风筒用绳子捆结一定的程度,以增加阻力,控制通过风筒的风量,使排出后在汇合处瓦斯浓度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随着浓度的下降,逐渐放开绳子,到最后全部放松。捆风筒时,不能将风筒捆严,以防烧坏局部通风机。此外,还可以在局部通风机进风处(局部通风机尾巴)增加阻力。未开局部通风机前,用木板将局部通风机进风处挡住一部分,根据需要逐渐拉开,控制局部风机风量。这种方法比捆风筒方便得多。(三) 风筒接头调风排放法若独巷距离远、停风时间长,瓦斯积聚量大,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在回风口一侧的全风压巷道内,将风筒接头断开,然后启动局部通风机,并检查局部通风机

39、是否循环风。一旦出现循环风,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将局部通风机一侧的风筒捆小,增加阻力,减少风量,消除循环风。根据浓度的需要,将断开的风筒接头拉成一定错距来调节送往独巷的风量,使大部分风量从断口短路,流入回风并降低瓦斯浓度。检查瓦斯人员必须同调风人员紧密配合,根据瓦斯浓度指挥调风人员及时调风,做到安全可靠。开始送往独巷的风量要小,然后根据排出的瓦斯浓度大小来确定两风筒接头错距或吻合的程度。随着两接头的逐渐吻合,风量也由小而大送往独巷。当两接头全部吻合后,独巷的风量近似最大值。如果回风长时间稳定在安全瓦斯浓度范围,说明独巷内瓦斯排放工作完毕,即可全部恢复接头。在重新恢复接头时,如果应压力大有困

40、难,可短时间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但应尽量缩短操作时间,以免再次造成独巷内瓦斯积聚。(四) 风筒三通调风排放法独巷敷设风筒时,在回风口一侧的全风呀风流中敷设一个三通风筒,如图 11 所示,平时将三通风筒未用的一头封堵,在图 11 中 A 处用绳子将风筒捆死。启动局部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将三通风筒封堵的一头开放,启动局部通风机检查有无循环风,确认无循环风后开放排放瓦斯。当局部通风机启动后,风筒中的大部分风量经三通未用的一头进入回风内,很少一部分风量送往独巷,便不会造成排出瓦斯浓度超限。为做到绝对有把握,可将三通至独巷的一头缩小,然后根据需要逐渐放大,直至全部放完。在回风瓦斯浓度不超限时,可以慢慢缩小

41、三通未用的一头,全部封严后送往独巷的风量已达最高值。当回风长时间都稳定在安全瓦斯浓度内时,证明独巷瓦斯已排放完毕。(五) 逐段通风排放法一般情况下,已经封闭的独巷里面都已积聚了瓦斯浓度高的气体,排放时比较困难。所以,启封密闭排放瓦斯要十分慎重。通常独巷内都未敷设风筒,启封密闭排放瓦斯时要敷设风筒。一种方法是一次性降风筒全部敷设好,然后排放瓦斯。这种方法有两点不足,一是敷设风筒比较困难,需要人工将风筒运往独巷,距离越长越困难;二是工作人员在无风的高浓度瓦斯区作业,进入里面必须佩带呼吸器,加上一次敷设风筒的时间又比较长,安全上受到的各种威胁大。因此,采用逐段排放法比较好。排放前,准备一根短风筒(5

42、m 左右) ,先检查密闭处有无瓦斯积聚,如果有则必须先处理后启封。打开密闭使用铜制的工具,防止产生火花。将密闭上角打一比较小的孔洞,启动局部通风机,先使风筒偏离孔洞,然后逐渐靠近,同时检查回风瓦斯,用风筒与密闭空洞距离的大小来控制瓦斯浓度。再慢慢扩大密闭孔洞,直到风筒移入密闭室内,附近瓦斯浓度不超 1.5%,再全部打开密闭,人员才能进入里面,风筒可随着向前敷设运入独巷。待风筒出口附近瓦斯浓度下降后,可将风筒出口缩小,加大风筒出口射程,排出前方的瓦斯。当风筒出口前方一段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时,接上一根短风筒,加大射程排放前方的瓦斯,达标后取下短风筒,接上一根平时用的风筒(一般 10m 长)

43、,依次逐段的排放。如果发现回风瓦斯超过安全值时,可将风筒接头断开,采用风筒接头调风法排放。(六) 钻孔贯通利用矿井中负压排放法该该方法用于:掘进工作面贯通待贯通的积聚瓦斯的巷道,见图 12a;总负压通风的巷道贯通待贯通的积聚瓦斯的巷道,见图 12b。这种方法可以减少待贯通巷道敷设风筒排放瓦斯的麻烦。两巷贯通前相距 3m5m 时,在掘进(或总负压通风)巷道向待贯通巷道打钻孔若干个,钻孔直径和数量根据现场情况(总负压大小、钻具等)确定。如果待贯通的巷道另一端是敞开的(未密闭),由于钻孔的贯通,即形成矿井总负压通风将里面的瓦斯排出来。因此,每打完一个钻孔后都必须将其堵严,待预计的钻孔全部施工完并堵严

44、后,再排放瓦斯。排放瓦斯时,待贯通巷道敞开的一端回风汇合处派人检查瓦斯,掘进巷道钻孔处派人根据情况逐个打开封堵的钻孔,利用矿井总负压风量排放瓦斯。根据瓦斯浓度,检查瓦斯人员与打开封堵钻孔的人员可采用电话或摇头灯等方式联系,确保排出风流的瓦斯浓度不超过规定值。如果待贯通的巷道另一端是密闭的,应事先将密闭打一孔洞后并堵严,然后在掘进巷道向待贯通巷道打钻孔。打孔时,如果里面压力大于外面压力,有瓦斯涌出现象,则每打完一个孔后立即堵严,待钻孔打完后派人打开密闭的孔洞,同时打开封堵的钻孔,利用矿井总负压风量排放瓦斯。密闭的孔洞要根据瓦斯浓度逐渐打开,当孔洞风流的瓦斯浓度长时间降到安全值时,证实里面的积聚瓦

45、斯已排放完毕,此时可以全部打开密闭。值得注意的是,掘进巷道贯通采用钻孔超前贯通排放瓦斯时,当钻孔通过的风量与局部通风机供给的风量相等或相差不大时,掘进巷道便处于无风或微风,很不安全。因此,一是在设计施工钻孔时,要保证钻孔的总断面积(用钻孔的个数和直径计算)所通过的风量不使掘进巷道的风速低于规定值;二是注意观察掘进巷道的风速,当其风速降低到一定值时,则应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让矿井总负压风量通过掘进巷道经钻孔进入待贯通巷道排放瓦斯。第五节 矿井瓦斯等级及其鉴定一、 矿井瓦斯等级矿井瓦斯等级是矿井瓦斯量大小和安全程度的基本标志。矿井生产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机电设备,采取相应的通风瓦斯

46、管理制度,以保障安全生产,并做到经济合理。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矿井中,只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瓦斯矿井必须依照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一) 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或等于10m/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 40 m/min。(二) 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40m/min。(三)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二、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将矿井分成不同的瓦斯等级,按矿井的瓦斯等级供给所需风量,选用不同的机电设备,采取相应的瓦斯等

47、级管理制度。要既能保证矿井的安全,又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因此,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一般可以按以下顺序和步骤进行。(一) 准备工作成立由矿总工程师任组长,矿井通风、安全等部门参加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小组;由通风部门编制实施方案,报矿总工程师审批;鉴定小组备齐所用仪器和测算记录等用品;校正鉴定所用的仪器;矿总工程师组织参加鉴定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鉴定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二) 井下测定选定测点。一般选在矿井总回风道、各独立通风区域的回风道和各翼、各水平、各煤层、各采区(工作面)的进回风道内的合适地点,可用原有测风站;如无测风站,可选在断面规整、无杂物、距叉风口 15m30m 以外的一段(10m)平直巷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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