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规定银行本票结算的基本规定是: (1)银行本票在指定城市的同城范围内使用。(2)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不定额银行本票的金额起点为 100 元,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 1000 元、5000 元、10000 元、50000 元。(3)银行本票的付款期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不分大月小月,统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例假日顺延) 。逾期的银行本票,兑付银行不予受理,但可以在签发银行办理退款。(4)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5)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遗失的不定额银行本票在付款期满后一个月确未被冒领的,可以办理退款手续。贷款易金融票据知识此外,严格把关对重点企业签发银行承兑
2、汇票。当前,重点企业是工、农、中、建等商业银行业务竞争的焦点。为了争取重点企业,商业银行对企业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未加以严格审查,就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极易产生无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利用银行承兑汇票掩盖不良资产。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基层商业银行的上级部门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有严格的考核指标。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对票据贴现审核不严。部分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使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恶性竞争,降低贴现利率。办理银行票据贴现是商业银行无风险的资产业务。商业银行在经营票据业务过程中,为了争抢票源,展开恶性竞争,纷纷降低贴现利率,给所有银行带来利息损失。-本文由福建贷款网(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