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 民主测评的对象为局领导、中层干部。二、 对领导班子测评的内容:1、 本单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职工进行监督管理的情况。2、 对本单位认真查处违纪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3、 本单位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三、 对中层干部的评议内容:1、 对党支部、各处室安排的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情况。2、 管理职工,履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3、 处理违纪违法事件的情况及来访、信访事件的情况。四、 测评工作由党支部具体安排,工会具体组织进行民主测评。五、 评议工作每年一次,组织民主测评活动和民主生活会,集中反馈测评情况。2六、 评议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充分体现民意”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评议的真实性。七、 测评结果及有关表册由专人保管,专人整理汇总,保证测评结果准确,管理使用规范、公开。八、 测评的结果及评分纳入到相关责任制的考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