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购买法院拍卖房子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问题 所拍房子所在地为温州,房产证是 2004 年的,面积 163 平方米,评估价 136 万元。法院竞买公告规定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的一切相关费用。若最终该房子以 130 万元成交,则购买方需要承担多少税费?最好有计算过程。懂的人请留言,转载的请高抬贵手,多谢!最佳答案请留意房产证上房产是个人名物业还是公司名物业。A、是个人物业,税费如下:卖方税:1、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价)*20%或评估价*3%。2、营业税:(评估价 -原价)*5.5%或评估价*5.5%。3、土地增值税:(评估价 -原价) *30%至 60%或评估价*30%至 60%。(注:此
2、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 30%、40%、50%、 60%)买方税:1、契税:评估价*3% 。双方税:各一仟左右。B、是公司名物业。卖方税:1、营业税:(评估价-原价)*5.5%。2、土地增值税:(评估价 -原价) *30%至 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 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 30%、40%、50% 、60%)买方税:1、契税:评估价*3% 。双方税:各一仟左右。以上算法均需提供原价的购房发票,或在房管局调档调出原购房发票复印件。你的拍卖得到的,上面评估价均改为拍卖成交价。另外,法院裁定书给你的房子是原业主名下的,就只一次过户。如果还没到他名下,即他也是通过法院裁决给他的,还是上一手业主名下,那就还涉及到二次过户或 N 次过户。无论几次过户,所有过户费用都由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