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放管理规定一、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电动车管理,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个人电动车、自行车。三、 停放规定1、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车辆停放处,严禁乱停乱放。2、车辆停放在停车区域以内,车身垂直依次停放,不得随意摆放,避免占用空间。3、员工上班时、门卫员监督车辆摆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劝说。4、停车区域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保洁人员定时清扫。4、违规处罚违反停放规定给予 3 次警告(含 3 次)者作以下处罚:1、不按指定地点停放,罚 50 元。 2、不按规定依次停放,占用多个停放位,影响他人停放,罚 50元。3、随手乱丢杂物,罚 20 元。以上管理规定 4 月 17 日开始执行。总务部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