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总统选举,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岳麓版必修一第三单元第9课,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确立、巩固和完善的过程在妥协中前进,三、大州与小州,四、北方与南方,二、联邦政府内部,五、 共和党与民主党,一、中央和地方,邦联制使美国面临严重危机,3、外贸,关卡林立,流通不畅,动荡、骚乱不断,处于不利地位,1、经济,2、安全,中央集权:拥有政经军外大权,地方分权:有一定自治权,联邦政府,妥协一、中央和地方,中央集权原则,新:联邦制,妥协二、联邦政府内部,事件二: 2017年10月1日晚10时许,美国拉斯维加斯曼德勒湾酒店赌场一个场外的音乐节发生枪击事件。事件导致59人死亡,527人受伤。 此次袭击是美国最为惨
2、烈的大规模枪击案。袭击发生后,美国全国降半旗向遇难者致哀。,事件一: 2017年1月27日特朗普签署行政命令,以“带有恐怖威胁嫌疑”“可能危及美国国家安全”为由,宣布暂时禁止来自索马里、利比亚、叙利亚、伊朗、伊拉克、 也门和苏丹等7个穆斯林国家的公民和难民入境。 即便这些人已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美国签证、拥有美国绿卡,照样“拒入没商量”。,四个问题分组讨论,时间5分钟小组代表展示讨论成果,(问国会议长)民众都认为总统的“反移民令”违反宪法,如果总统违法,你们有权处置吗?如果有,如何处置?(第一组),国会议长:有权;国会可以对违反宪法的总统提出弹劾。,(问总统)枪击事件后国会准备制定新法加强对枪支的
3、管理,如果你不同意国会通过的法案,您会怎么办呢?国会又会怎样应对?(第二组),总统:可以否决;但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该法律。,(问总统)假如这次枪击事件是伊斯兰组织发动的,你有权直接对伊斯兰组织宣战吗?(第三组),总统:没有,宣战权属于国会,总统可以调动军队。,大法官:可以,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法律不合宪法;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批准。,(问大法官)既然总统可以否决国会制定出的法律,那你作为最高法院的领袖可以制衡相关法律的出台吗?你这大法官是如何产生的? (第四组),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任命法官须经参议院批准,可否决国会的法律,任命大法官,宣布总统违宪,总统,最高法院,国会,行政权,立法权,
4、司法权,总统制,分权与制衡原则,可以2/3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妥协二、联邦政府内部,可弹劾总统,共和制,妥协结果: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这样就协调了大州与小州之间的矛盾。,妥协三、大州与小州,人民主权原则,如何评价1787年宪法?,史学争鸣,评价历史人(事)物的方法:总体评价,史论结合,一分为二,突出重点。, 积极,(1)地位,(2)政治,(3)经济,(4)世界,近代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确立联邦制总统共和制政体保证美国长治久安,促进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示范,推动世界民主化进程,1787年宪法系列修正案,1791年:规定公民若干权利权利法案1865
5、年:废除奴隶制南北战争1870年:选举权不受肤色、种族限制1920年:给予妇女选举权1970年:实现普选权,没有充分保证人民的权利,反映时代局限性承认奴隶制,留下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烙印;妇女、印第安人、黑奴的选举权被剥夺。, 消极(局限性),妥协四、北方与南方,五分之三妥协案,1787年宪法又把五个黑人折合成三个自由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反映出南方向北方的妥协。,民主党,共和党,南部奴隶制种植园主的政治代表,北部工业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19世纪50年代中期两党对峙局面形成,妥协五、共和党与民主党,两党制“驴象之争”,都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两党制本质:,本课小结:,妥协三、大州与小州(人民
6、主权原则),妥协四、北方与南方,妥协五、 共和党与民主党,妥协一、中央和地方(中央集权原则、联邦制),确立,巩固,完善,妥协二、联邦政府内部(分权制衡原则、总统共和制),北美大陆上的新体制,课堂练习: 学者易中天对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正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宏伟理想和绝对主张,这才能达成妥协,也才能完成制宪。事实上,妥协的结果并不坏。”下列史实与材料中的“妥协”无关的是( )A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B总统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C参议员每州两名,任期六年,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D保留南方的黑人奴隶制度,而且把五个黑人折合为三
7、个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B,政体类型,国家元首,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及任期,国家元首的权力,政府首脑,政府首脑产生方式,政府产生方式,议会、政府关系,1、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了孟德斯鸠三 权分立的观点。2、美国1787年宪法充分体现了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立法机构 是最高法院。,第一组题目,到此结束 谢 谢 大家!,(1)分权制衡,(2)资产阶级国家政体,君主立宪制,总统共和制,统而不治,仪式性角色,行政权、军权,世袭,终身任职,选民间接选举、一届四年,最多连任两届,国王,总统,首相,总统,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议会产生,总统任命,政府由议会选举产生,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对议会负责,分权制衡,选民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