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各区、县(市)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人力社保局、教育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浙人社发2015153 号)有关民办学校教师可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1、参保范围对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含等级以上民办幼儿园,下同)中的以下人员为参保对象:(1)符合事业单位进人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2)2014 年 9 月 3
2、0 日已按原民办学校教师参保审批程序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人员(含已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民办学校教师) 。(三)符合省人力社保厅、教育厅、卫计委关于促进公办与民办学校、医疗机构之间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155 号)规定,流动到民办学校的原在编公办学校教师,且离开原公办学校至被民办学校录用后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参保审核的时间未超过 3个月的(本处理意见实施前已流动的,离开原公办学校至被民办学校录用时间未超过 3 个月) 。其中,非本市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流动到本市民办学校的,除符合本市A、B、C、D、E 类高层次人才标准外,参保时年龄应在距法定退休年
3、龄 10 年及以上。(四)按本处理意见参保后又流动到符合参保条件的其他民办学校的教师,且重新录用后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参保审核的时间不迟于离开原民办学校时间的次月。2、参保及审核(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民办学校教师进行审核,其中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审核(附件 1) 。(2)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民办学校教师,从审核通过之月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14 年 10月 1 日至本处理意见下发之日期间符合参保条件的,经审核后,可从符合参保条件之月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
4、老保险。(3)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及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各区、县(市)属地参保。(4)2014 年 9 月 30 日(含)前参加工作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首次参保时的相关基本信息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附件 2) 。3、档案工资建立及管理(一)负责审核的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档案工资管理部门)应为民办学校参保教师统一建立档案工资卡(附件 3) ,并做好档案工资的日常调整、管理等工作。(二)参保教师的档案工资统一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档案工资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提供的教师原始档案材料,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的相关规定,对教师的工龄、教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等进行认定,并按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套改确定
5、参保教师的基本工资。(三)参保教师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学校应根据教学需要及时决定是否予以聘任。教师所聘职务发生变动的,学校应在两个月内携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聘任文件到档案工资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档案工资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档案工资的调整工作。(四)参保教师的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执行:符合公办学校同类教师条件聘任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执行专技四级、七级、十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工资。(五)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每年 11 月底前将参保教师上一学年的考核结果报档案工资管理部门备案。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等次的人员,可从次年 1 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6、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确定等次的人员,次年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六)教师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学校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档案工资管理部门,由档案工资管理部门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有关工资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该教师的档案工资。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民办学校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且本处理意见下发后连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达到退休年龄时仍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所在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经档案工资管理部门审核、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批准退休后,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定养老保险待遇,并从办理
7、申领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不符合上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退休年龄参照公办学校教师同类人员的退休年龄执行。五、其他(一)参保人员退休后,参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并同等享受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相关待遇(不含清凉饮料费、物价补贴、生活补贴、基本养老金补贴) ,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其中市、区二级按现有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待遇财政分担原则承担。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相关待遇,从退休人员档案移交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纳入社会化管理之月起执行。(二)参保人员退休后,由退休审批部门发放职工退休证 。(三)本处理意见自
8、 2014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四)本处理意见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及事项,按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财政局2018 年 月 日附件 1:杭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现有班级数 现有学生数 现有教师人数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户籍所在地 市 区 街道(乡镇)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职称教师资格证书编码 拟任教学科奖惩情况参保教师情况工作简历申请人意见本人已知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制度规定,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意见情况属实,同意申报。(盖章) 年 月 日养老保险审核表填
9、报学校:附件 2: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信息登记表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基本信息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参加工作时间 保密人员 是 否参保日期 户籍所在地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邮编 联系电话当前个人身份 公务员(参公) 机关工勤 事业专技 事业管理 事业工人 其他本年度当月缴费工资上年度月缴费工资二、省外或企业调入(招录)相关信息省外同制度调入 是 否 企业调入(招录) 是 否 首次参保 日期原参保地经办机构三、2014 年 9 月 30 日人事信息(2014 年 9 月 30 日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需填写)职务 级别公务员(参公)档次 领导职务 是 否机关
10、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 岗位档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 薪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岗位 薪级事业单位工人 岗位 薪级四、军转干部相关信息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经审核,该教师符合杭人社发2018*号文规定的参保条件。(盖章) 年 月 日转业时间 转业时部队职务 转业时部队技术等级情况说明:填报人签字: 单位(盖章) 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年 月 日备注:此表仅限参保单位因新招录、省外或企业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的,且未参加过省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新参保人员填报。附件 3:民办学校教师工资变动记录卡单位(盖章)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年月 最高学历 学 制 毕业时间 专业 毕业学校 军转干部转业
11、时间 转业时行政职务(技术级别)确定时间 二 OO 六年工改有关情况单 位 职务、岗位或技术等级 任现职(聘 用)时间 任低一职 时间 工龄起算时间 可视作套改年限 应扣除套改年限 职务(岗位)工资 元 级别(薪级、技术等级)工资 级 元二 OO 六工改后工作单位变化情况变动前单位 变动后单位 变动时间 变动前单位 变动后单位 变动时间二 OO 六工改后职务变动情况变动前职务 变动后职务 变动时间 变动前职务 变动后职务 变动时间历 年 考 核 情 况年 份 等 次 年 份 等 次 年 份 等 次 年 份 等 次2006 年 2011 年 2016 年 2021 年 2007 年 2012 年 2017 年 2022 年 2008 年 2013 年 2018 年 2023 年 2009 年 2014 年 2019 年 2024 年 2010 年 2015 年 2020 年 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