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关于金融支持黄山市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深化黄山金融与文化产业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加快推进文化繁荣先行区建设,根据国家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 号)和省九部门关于金融支持安徽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实施意见(合银发201018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着力加大文化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一 )加大 对 重点产业 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我市旅游文化、传统文化、博物文化、摄影艺术、演艺影视、文化创意、 红色文化、宗教文化、茶艺文化、医药养生等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针对文化产业特点,推出专门的信贷品种,不断增
2、加对文化产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投放总量。要围绕重点文化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升级和兼并重组的需求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并购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贷款等融资服务。(二 )加大 对 重大项目和园区(基地)的信 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我市文化精品打造工程、“百村千幢 ”工程、 徽文化长廊项目、徽雕文化产业园、“百佳摄影点 ”项目及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等重点文化项目的对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优质项目要及时核准和评估,及早投放,努力满足重点项目的融资需求,通2过重点项目的突破带动我市文化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重点支持我市具有一定规模、自主创新研发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明
3、显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其基础设施建设、技术研发、制作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入驻的文化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推动文化产业的集约化发展和产业链完善。(三 )加大 对 中小文化企 业的信贷支持。我市文化企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信贷上给予倾斜,推动“徽州四雕”、文房四宝、万安罗盘、徽州漆器等文化企 业向规模化、集约化、 专业化转型升级,积极扶持市文投公司、翰林堂、 “竹艺轩”等文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鼓励支持重点非遗文化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 ”、省级 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力争 发展一批骨干文化企业, 培育一批名牌文化产品。(四 )加大 对 文化消费 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
4、通过消费信贷产品创新,为文化消费提供信贷支持和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推动与文化结合的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发展。加强网上银行业务推广,提高文化产业网络支付应用水平。推动文化娱乐、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广告、艺术品交易等行业的刷卡消费,培育文化消费市场。(五 )加大 对 文化产品和服 务出口业务的信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研究文化出口企业和项目的资金需求,为文化企业出口渠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等提供各种形式的贸易融资产品,推动全市文化3产品和服务出口。对市内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前提下,优先给予信贷
5、支持,并积极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二、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的服务方式(六)加大文化产业信贷资源配置的倾斜。全市各金融机构要深化认识,提前布局,将文化产业纳入信贷投向鼓励类行业,在项目准入和资金规模配置上加大支持倾斜力度。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企业,要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游戏,出版内容的采集、加工、制作、存储和出版物物流、印刷复制,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传输、集成和电影放映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建立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为金融机构处置文化类无形资产提供保障,对于具有优
6、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通过权利质押贷款等方式,逐步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适用范围;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鼓励商业银行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七)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评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文化企业轻资产的特点,合理确定内部评级要素,着力以文化企业的行业发展地位、产品技术含量、业务创新程度、市场竞争能力等为评价核心,科学设定授信额度、期限、品种和还款方式,切实满足文化企业的有效信贷需求;要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业务考评程序4和考核方法。建立专门针对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将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和积极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7、相结合,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在落实工作责任和考核整体质量及综合回报的基础上,对中小文化企业的贷款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免除或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八)完善利率定价和还款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定价机制。针对部分文化产业项目周期特点和风险特征,金融机构可根据项目周期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分布状况,科学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于列入国家、省和市规划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项目或企业,金融机构可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九)培育文化产业信贷营销专业团队。各金融
8、机构要根据不同文化产业特点,通过加强员工培训或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熟悉文化产业特点及发展规律的专家等多种形式,设立专家团队和专业营销团队,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文化产业密集地区、文化产业创业园设立专业服务机构,并与地方文化产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为文化产业集聚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对于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文化企业和项目,要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三、提供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十)创新抵押类贷款产品。大力拓展土地、厂房、房产等传统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文化企业融资。加强部门协作,明5确划拨地抵押登记手续,支持各金融机构在划拨地市场价值范
9、围内,按一定比例确定抵押贷款额度,满足经营用地为划拨地的文化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大力发展文化企业设备抵押贷款业务,适当提高设备抵押贷款成数,增强文化企业融资能力。(十一)创新质押类贷款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鼓励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支持对广告公司广告载体(如户外广告牌、LED 广告牌)、旅游景点的门票收益权作质押。建立健全无形资产(如版权、商 标权)价值评估体系,制定有关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标准,建立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中介机构和抵(质)押登记、交易平台,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文
10、化企业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业务,增强文化企业的融资能力。(十二)创新信用保证类贷款产品。对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 经济效益较好文化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制定文化产业联户担保贷款操作细则,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事业法人账户监管融资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通过账户现金流情况确定配套贷款额度,支持文化事业单位转型发展。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文化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四、积极拓展支持文化产业的多元化资金渠道(十三)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支
11、持符合条件6的文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融资。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运用补贴、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等方式,减轻文化的融资成本负担。加强对中小文化企业项目的扶持、筛选、储备,加强政策支持和改制指导,培育其适合资本市场条件,支持企业上市。(十四)鼓励发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融资方式。通过政府注资、吸引金融资本参与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各类文化投资机构的实力;尝试开展对文化产业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切实推进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与文化企业对接;鼓励设立文化小额贷款公司,为文
12、化产业提供更为灵活、多样的融资渠道。五、培育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十五)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针对我市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各保险业机构要积极探索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路子,切实做到既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又有利于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保险业与文化产业的有效融合。(十六)增强保险资金的融资功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不仅要利用银行和证券市场资金,还要利用保险机构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市保险业机构要充分发挥保险机构投资者作用和保险资金融资功能,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尝试投资文化企业的债权和股权;加强与信贷、债券、信托、基金等多种金融工7
13、具相结合,为文化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十七)提升文化产业保险服务水平。各保险业机构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保险的服务和创新发展,努力开发适合我市文化企业特点和文化产业需要的保险产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文化产业保险承保和理赔的便捷通道;支持现有保险中介机构经营文化产业保险产品,并引导鼓励设立专门为文化企业服务的保险中介机构。六、健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十八)加快建立文化产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我市文化产业的贷款担保工作机制,多渠道探索解决文化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扩大对中小文化企业的贷款担保规模;依托现有的产业龙头
14、企业或文化产业基地,探索中小文化企业以及其它企业联保联贷业务;鼓励支持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文化产业项目业务,提供融资增信、信用增级服务,缓解文化企业可抵押的担保物少、无形资产评估难等矛盾。(十九)建立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定期沟通对接的专业平台与常态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信息,通报文化企业经营动态、发展思路、金融服务需求和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行业信贷政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动态、措施、结果,共同商讨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8办法,增进银企双方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为实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奠定良好的基础。(二十)加强政策跟踪督促、评估问效。各金融机构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统计制度,加强对文化产业贷款的统计与监测分析。人民银行各支行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 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操作办法,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