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财险保险方案 小康之家家庭财险保险以承保基本的家庭财产保险为主,主要涵盖针对室内财产、便携式电器以及现金珠宝提供的保险保障。以定额定费保单购买方式。产品说明该产品提供了以下两种款式供您选择:小康之家家庭财产定额保险 A - 主要以承保室内财产保险为主保险财产 主险保险金额 附加室内盗抢保险保险金额室内装潢 30000 -室内财产 20000 -便携式家用电器 5000 2500现金及贵重物品 5000 2500保险费:100 元保险责任小康之家定额保险可为您的家庭财产提供来自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外来物体及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撞击等基本的保险保障外,对于您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室内管道爆裂、室内盗抢等
2、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样具有相应的风险保障,让您的居家生活更加放心舒心。保险期间一年,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定终止日的 24 时止。责任免除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已连续超过 60 天处于无人照管状态;(二)保险标的被非法占有或持有。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恐怖主义活动、罢工、暴动、骚乱;(二)行政行为、司法行为;(三)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四)核爆炸、核裂变、核聚变;(五)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各种环境污染;(六)除第四条列明以外的其
3、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七)管道安装、检修、试水、试压,被保险人私自改动原管道设计,室外管道爆裂、渗漏;(九)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十)擅自改变保险标的结构;(十一)家用电器使用不当、超电压、超负荷、短路、电弧花、漏电、自身发热或本身内在缺陷造成其本身的损毁;(十二)装饰、装修、安装、搭建或维修施工。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二)违章建筑或被政府部门征用、占用的建筑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三)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四)木质结构房屋、简易屋棚、禽畜棚、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其中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五)放置于露天、未封闭阳台、室外公共走廊、庭院内的财产发生的任何损失,但不包括室内家用电器安装在室外的部分以及特约承保的存放于院内的农用工具、非机动农机具;(六)保险标的在保险单中载明地点以外发生的任何损失;(七)间接损失;(八)保险单中载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其他不属于本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