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苏州高新区医疗废弃物 规范化管理,苏州高新区环保局固废辐射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目前,高新区共设立10余个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定点单位,负责承接本单位以及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卫生站、护理站等)医疗废物的集中存放。 高新区医疗废物的定点收集系统已初步确立。,2,一、医疗废物现状,3,2011年高新区定点医疗机构废物数量,(一)、规章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环境污染事故。 应当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设置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
2、工作。,4,二、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及所辖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要求分类存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者密封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5,(二)定点单位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6,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超过2天。 贮存设施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区,并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渗漏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7,贮存场所要求,非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置专用的医疗废物处置室暂时贮存医疗废
3、物,并按照要求将医疗废物交由定点单位集中存放。 处置室应设在机构内部的污染区,并有盛放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等周转箱,关门加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8,(三)非定点单位医疗废物贮存,非定点单位与定点单位医疗废物的转移: 1、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在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报苏州高新区环保局备案。 2、进行医疗废物交接时应填写医疗废物转移单,填写转移数量,由交接人员签字确认,双方保存。,9,(四)医疗废物转移,3、运输时必须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暂时贮存地制定的地点及时消毒和清洁。,10,定点单位与吴江绿怡医疗废物的转移目前,苏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只有一家: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定点单位应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吴江绿怡处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报苏州高新区环保局备案。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填写规范。,11,各定点单位应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台账,每半年向高新区环保局申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高新区环保局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联系人:金铭 电话:66678276 邮箱:,12,三、申报制度,13,14,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