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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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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法律教育网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一)正当理由 1.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公安人员对精神病发作者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2.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不法侵害”,包括构成犯罪行为的不法侵害和尚未构成犯罪的不法侵害。“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民通第 128 条) 正当防卫,是排除犯罪、排除侵权的正当、合法行为。双方互相殴打,是互为侵权行为,不得主张正当防卫。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亦可为正当防卫行为。 3440

2、 对精神病人的现实之侵害,能否进行正当防卫?阻止精神病人杀人,以致伤害了精神病人,是防卫行为还是紧急避险行为? 对精神病人的现实之侵害,不妨碍为防卫行为。阻止精神病人杀人,致精神病人损害,认定为防卫行为较为准确。 要注意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事先防卫和事后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 如吴某正被歹徒持刀劫持,刘某路过,拾一板砖击向歹徒,歹徒是罕见的“蛋壳脑袋”,一命呜呼。刘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也是无因管理行为(紧急管理)。 3441 李某和周某在持刀抢劫女出租司机后拔掉汽车钥匙仓皇逃跑,女出租司机用备用的钥匙发动汽车将二歹徒撞残,二歹徒要求民事赔偿。 不予赔偿,逃跑是侵权行为的延续,女司机的防卫适时

3、。 要注意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要考虑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要考虑防卫工具(强壮的男子对偷盗的妇女是否要使用西瓜刀)、防卫强度(如是否要把偷盗的人打死)、防卫的缓急(没有选择的机会)及防卫保护权益(人身侵权要着重保护)的性质等。 3442 张某被歹徒持枪抢劫,李某见状冲上去夺枪。争抢中歹徒被打死,李某亦受重伤。李某是否有权要求张某适当支付医疗费? 法律教育网有权。只是本案没有明显的受益范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15 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 3.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避免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如李某被狼追赶,破张某之门而入藏身。紧急避险行为,是以对某人的较小损害避免较大损害。民通第 129 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民通意见第 156 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

5、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明显区别: (1)都是合法行为(阻却违法事由)。 (2)都是为了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利益免遭损害或者侵害。 (3)都是针对正在发生的危害。 (4)正当防卫针对人的非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险情,可能是自然原因引起,也可能是人的原因引起。 (5)两者都要求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但是正当防卫造成非法行为人的实际损失,可能大于侵害所可能造成的损失。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必须小于险情造成的损失。 (6)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失,防卫人不承担责任。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避险人如果是受益人则要对受害人给予补偿。 4.自助行为。自助行为,一般认为是

6、当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救济的情况下,对于他人的自由和财产加以控制的行为。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助行为,但法理上都予以承认。 5.受害人同意。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自愿承担他人行为产生的某种损害后果。比如,某甲参加正规拳击比赛被击伤,自不得请求赔偿。即使受害人同意,他人的行为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法律教育网比如,受托杀人肯定是违法行为,受害人的事先同意,不影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从司法考试的角度看,就侵犯人身权来看,受害人的同意一般都是无效的。 (二)外来原因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不可抗力不是绝对免责。 2.第三人过错。如民通第 127 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自己的过错,可以免除行为人责任(或行为人不构成责任)。比如,某甲偷盗高压线,明知有电,用刀去砍,被高压电击伤或者死亡,作业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受害人的过错也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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