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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7602876 上传时间:2019-05-22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3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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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 市 XX 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秩序,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该工程土建、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场区环境布置绿化及材料加工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第三条 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制定本办法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条例、建筑法、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现行安全用电规范招投标文件等。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现场应委托工程部、监理公司代表(除特殊情况外,施工单位不得直接与工程部联系。联系程序:劳务队项目部监理部工程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过程

2、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随便更换。第六条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建立现场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承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经过内部审批后,报甲方、监理认可,然后组织实施。第八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需进行较大修改时,必须经甲方、监理同意。第三章 文明施工管理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

3、得危及基坑安全等。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标牌的制作和保护工作。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带胸卡,以表明其身份。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严禁任意拉线接电。第十四条 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并向甲方及监理履行报验程序,经验证合格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保证现场道路畅通,排水导流良好,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4、,保持场容场貌整洁。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交底,每日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第十七条 施工中要求设置封闭式遮挡,临街或路的脚手架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临近建筑物面应采取减少噪音措施。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保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第二十条 施工

5、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并向甲方、监理报告。第四章 安全施工管理第二十一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二十二条 特殊工种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人员资质要向甲方和监理报审,不合格、不称职人员监理有权清退出场。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警示牌,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第二十四条 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报甲方、监理并按照“三不放过”原则(不查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查出事故责任人不放过,不使有关人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安

6、全可靠。1、 立杆地面要夯实,并要放置底座或垫木;2、 脚手架要按规定与建筑物拉结牢固,并设防护栏杆和挂安全网;3、 脚手板须满铺并固定牢固,不得有探头板;4、 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均要有安全措施,并报甲方、监理审核,脚手架搭设完毕后,要向甲方、监理报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第二十六条 做好“三宝”、“四口”、“临边”的防护工作1、“三宝” :安全帽: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网:脚手架部位按规范要求挂设安全网,并在四周挑挂平网;安全带: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带安全带。2、“四口” :楼梯口要设防护栏杆;预留洞口要设防护盖板;通道口要设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要设临边防护。第二十七条 施工用电要

7、求:1、 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2、 临时线路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或地埋敷设,并要求简捷;3、 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并要求刀闸器件完备无缺损;4、 总配电箱位置要适当,分配电箱的位置宜靠近用电机器及设施,配电箱要有 防雨防护措施,并设开关箱,由专人负责,下班后落锁以防无关人员擅自开机操作。照明或小型机械不允许使用两芯硬质护套线或花线。5、 不准私接乱拉线路,更不准使用电炉等违反规定的电器。第二十八条 提升设备司机必须持证操作,要有责任感,杜绝超载运行,楼层卸料、上下人平台要设围护栏杆。第二十九条 提升设备进场前要经安全部

8、门检验合格后,并向甲方、监理报验。安装完毕,经安全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三十条 施工机具的安全操作必须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的规定,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并悬挂操作规程牌, 电动机械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锯、钢筋机械要有防护罩。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使用电弧焊、气焊、气割时要制定安全措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执行。第五章 奖罚制度第三十二条 质量奖罚制度甲方不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公司负责按照监理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好的施工单位或班组,给予经济奖励,对检查出的质量问题进行经济处罚。1、 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

9、标准操作施工,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 90%以上的施工班组,奖励 2001000 元(按月审核)。2、 认真执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优良率在 90%以上,奖励现场技术负责人 200-500 元(按月考核)。3、 各种资料齐全完善,及时上报的,奖励现场资料员 200500 元(按月考核)。4、 施工单位未按监理规程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未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就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一次罚款 5005000 元;5、 工程测量放线未经监理核准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 5002000 元;6、 施工队伍资质、人员资质未向监理报验及分包单位未经监理报

10、审的,罚款 5001000 元;7、 使用的砂浆、砼、外加剂等无试验配合比即进行施工的,发现后对其施工部位进行返工,并罚款 5002000 元;8、 使用的原材料未按规定见证取样、复试、未向监理报验即投入使用的,发现后立即停止施工,并罚款 500010000 元;9、 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未向监理报验而投入使用的,每次罚款 5002000 元;10、 各种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完善的,每次罚款 2001000 元;11、 进场的材料经复试不合格,立即退场,如若投入使用中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根据材料类别和数量罚款 200010000 元,并赔偿发包单位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相关责任;12、 施工中发现明

11、显的偷工减料时,对其部位进行返工,并每次罚款500010000 元;13、 施工中出现质量通病和质量缺陷时,造成分项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除返工外,每次罚款 1005000 元;10、施工现场发现未按规范施工,视情况轻重每次罚款 1001000 元;11、隐蔽工程未经甲方及监理单位检查验收自行隐蔽的,除重新检查外,每次罚款 5005000 元; 12、分项工程未向甲方及监理报验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 500 5000 元;13、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14、施工中出现其它不规范施工和质量问题,可参考上述条款执行 1005000 元罚款处理;第三十三条 进度奖罚制度按建

12、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执行。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或监理提供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每月 25 日报送月进度计划,每周例会前一天报送周进度计划;滞后上报月进度和周进度计划的,每次罚款 500 元;周进度未按计划要求完成的,罚款 500 元,若在当月内采取赶工措施,按要求完成月进度计划的,返还周进度滞后罚款。第三十四条 安全施工罚则1、 对工程无安全质量事故、并按要求完成各种施工安全指标的,对该施工单位或班组奖励 2001000 元(按月考核)。2、 施工过程中未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时,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1000 元;3、 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操作者,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

13、1001000 元;4、 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板、架宽、立杆间距或大小横杆间距,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 10002000 元;5、 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02000 元;6、 不戴安全帽,工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管理人员罚款 200 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每一人次罚款 200 元;7、 “四口”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 200500 元;8、 临时用电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1000 元;9、 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1000 元;10、 每台设备必须有专业人员操作,并遵守安

14、全操作规程,未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 元;11、 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 1000 元;12、 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 200 元;13、 每发生一起重大事故,罚责任单位 520 万元,罚责任人 10005000 元。第三十五条 文明施工罚则1、 对未出现以下罚则内容的施工单位,给予 100500 元奖励(按月考核)。2、 不按总平面布置图搭建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半成品和机具设备的,罚款 100500 元;3、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胸卡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50 元;4、 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道路畅通,排水顺利

15、,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 100 元;5、 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内大小便,发现一处除自行清理外小便罚款 50 元,大便罚款 200 元;6、 消防设施不全或备用状态不良好,每发现一次罚款 5001000 元;第三十六条 其它罚则1、 有关各方必须按时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各种会议,不得迟到和无故不参加会议。点名不到视为迟到,迟到每次罚款 50 元,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 100 元;2、 不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不执行指令、通知的,罚款 100500 元。3、 每月 25 日前报送下月进度计划。4、 根据施工现场处理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严重情节等相关单位应付有连带责任,予以按百分比进行处罚

16、。5、 未尽事宜,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另行通知。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二零 XX 年 X 月 X 日起实行。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 XX 市 XX 工程部负责解释。$年$ 月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一、_ 培训学校聘请_ 籍_ (外文姓名)_ (中文姓名)先生/女士/小姐为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二、合同期自_ 年_ 月_ 日起_ 年_ 月_ 日止。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 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

17、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 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 至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 元人民币。六、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七、受聘方的义务: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4.遵守中国的宗

18、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 30 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

19、聘方报酬。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 90 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十、仲裁: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本合同于_ 年_ 月_ 日在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聘方(签章)_受聘方(签章)_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卖方: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买方: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根

20、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_区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 ),建筑面积为 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号)。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

21、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 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等费用结清。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

22、易税费由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方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共_人,委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代表人是_。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 购买方(乙方):_身份证号码: _ 身份证号码: _地 址:_ 地 址:_邮 编:_ 邮 编:_电 话:_ 电 话:_代理人(甲方):_ 代理人(乙方): _身份证号码: _ 身份证号码: _鉴证方:鉴证机关:地 址:邮 编:电 话:法人代表:代 表:经 办 人:日 期: 年 月 日鉴证日期: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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