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 叶 种 植 订 购 合 同合同编号:收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种植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茶叶种植产品收购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产品基本要求:产品名称 品种规格 产地 等级 单位 数量价格/保护价总金额(元)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第二条 质量村求:1、内在质量:茶叶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提出的无公害要求。2、外观质量:有机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绿色茶叶符合地方保护相应标准。第三条 种苗提供:甲方提出乙方种植良种茶叶种苗
2、由甲方负责调度提供,种苗品种种类型选择由甲方决定。苗木成本先由甲方垫付,种植三年茶叶基地有产出后,苗木成本费用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苗木成本计价方式按种植苗木市场价计算。第四条 种苗种植的管理:乙方种植的土地流转大田的租金、化肥、农药、种植管理费用用由乙方自理。甲方负责种植的技术指导,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技术指导和要求抓好种植和管理。第五条 茶青的收购:乙方种植的茶叶三年后产出茶青由甲方按质论价,严格按当年当时茶青市场价收购。茶青采摘技术由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把好茶叶采摘关。第六条 收购定金:甲方是/否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收购定金元,交货时定金抵作收购款。定金支付后,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
3、的,定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 收购办法: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或工厂投售点。第八条 检验方法:;检验时间;检验地点:。第九条 双方约定保护价的,当交货时市场收购格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为准;市场收购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第十条 其它有关事项的约定:1、乙方种植的良种茶叶出现茶叶长势不好、产量不高而遭受损失时、应查明原因并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甲方提供的良种存在质量问题或技术指导失误等原因造成的甲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额不超过苗木成本费用,由于乙方自己未按甲方技术要求操作和种植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负。2、茶青采摘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茶青
4、出售给其它收购者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苗木双倍成本及费用。如甲方拒收乙方茶青的乙方有权不支付甲方的苗木成本费用。3、如交付的茶叶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4、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要求的茶叶,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 。 第十一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份 ,乙方份,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购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种植方:(签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