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公派赴境外学习/ 交流申请表学生姓名 学号 性别院(系) 专业 年级拟去国家/地区 邀请单位 公派项目学习类型 交换留学 实习(含带薪) 交流项目 联系方式个人申请本人承诺按时返校并办理学籍相关手续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拟出境时间 拟返校时间课程名称 学分 拟充抵教学计划的课程 类别 学分拟修读的课程(可以附件形式填写)境外交流项目名称境外交流项目带队教师情况院(系)意见说明学生在校期间有无违纪处分记录,按境外学习计划,可否按期毕业;是否同意学生参加该项目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教务处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学生处意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年 月 日说明:1. 申请赴境外交换留学、实习(含带薪)和交流项目的学生,均应填报此表。填表前请阅读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公派赴境外学习/交流管理办法 ;2. 申请赴境外交流项目者,不必填写拟“修读课程”一栏,且无需教务处审批;3. 申请赴境外交换留学、实习(含带薪)者不必填写“境外交流项目名称”和“境外交流项目带队教师情况”一栏;4. 此表用 A4 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学生所在院(系) (用于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学生处(转教务处)分别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