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典当业务规则解释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商务部、公安部 2005 年第 8 号令,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规定, 所谓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通俗的说,典当就是要以财物作质押,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一种方式。这是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只要顾客在约定时间内还本并支付一定的综合服务费(包括当物的保管费、保险费、利息等) ,就可赎回当物。 典当的本质就是以物换钱,典当业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之一,堪称现代金融业的鼻祖, 特别是抵押银行的前身。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典当活动并形成
2、典当业的国家之一。经考证,中国的典当业初见芽于东西两汉,肇始于南朝佛寺长生库,入俗于唐五代市井,立行于南北宋朝,兴盛于明清两季,衰落于清末民初,取缔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而复兴于当代改革开放,经历了 1600 多年的历史沉浮。典当业在 1987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经营,1995 年公安部于发布了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 (公安部第 26 号令) ,1996 年 4 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典当行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典当行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公安部对典当业进行监管。2000 年以后,为适应金融体制改革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将典当行作为特殊的工商企业移交原国家经贸委统一归口管理。2001 年 8
3、 月,原国家经贸委根据典当业发展的情况,制订并颁布了典当行管理办法 (国家经贸委令第 22 号) 。2003 年机构改革后,典当业的监管划归商务部负责。清代典当业活动范围由城市伸入农村,成为遍布全国城乡的重要借贷组织。康熙时,据税收资料估计,全国至少有典当二万余家。乾隆时,北京城内外有官民开设的大小当铺共六七百家。鸦片战争后,由于城乡人民生计日益贫困,典当业出现典、当、质、按、押不同等级的划分。最大的是典铺,资本较多,赎当期较长,利息较轻,接受不动产和动产抵押,对押款额不加限制;当铺只接受动产抵押,押款定有限额;再次为质铺(山西、安徽称质,广东、福建则称按) ;押店最小,赎当期最短,利息也最高
4、。由于清政府所征当税、帖捐不断增加,视营业规模大小而多寡不等的各项摊派日益繁多,商人为减轻负担,并摆脱典当行会业规的限制,后来新设典当多称质铺或押店,原有典当也有改称押店的,各类界限已难区分。此外,还有一种所谓“代当” ,亦称“代岁” ,或称“ 接典”,多设于乡镇,如为大典当的分店,称“本代”;与大当铺订立合同,经营质押的代理业务,则称 “客代”。借款人去当铺借贷,主要是应付家庭生活上的紧迫需要,也有个体小生产者用于小本经营,或农民用于生产的。借贷时先要送上实物验收作押,由当铺付给“当票” ,载明所当物品及押借价款,作为当户到期赎取押品的凭证。为使业外人无法辨认,书写当票多用特殊字体。当物虽为
5、新衣,必写成旧衣或注明“破烂” ;对金银照例写成铜铅;对器皿则冠以 “废”字。借款期限、押借金额和利息高低,根据押品性质和当铺大小因地而异。期限一般自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押借金额大多在押品价值五成上下,到期无力取赎,就成“死当” ,押品由当铺没收。清代官方规定,典当利息每月不得超过三分,实际上大大超过,利息须按月计算。过月几天,也加计一月息。当铺在收付款项时,又以所谓“轻出重入” 或“折扣出满钱入”的手法,盘剥当户。贷出现金只按九四、九五甚至九折付款,当户赎当时则要十足偿付,利息也照当本十足计算;此外还有各项额外费用的征收。而且抵押品价值越小,赎期既短,利息也最高,故贫穷劳动人民所受剥削也最沉重
6、。乡镇上的当铺还有以粮谷为当本或与大囤户勾结,进行粮食的贷放和买卖等投机操纵活动,农民又须承受实物损耗和进出差价等损失。典当业的残酷剥削,曾激起广大人民的反抗。尽管官府对当铺予以保护和扶植,各地抢劫、焚掠当铺一类事件仍时有发生。早期典当业多系独资经营,资本自数千两至数万两不等,几乎为山西、陕西商人(俗称山陕帮)和徽商的专业。封建官府和贵族官僚也把它看作营运资本的有利处所。内务府曾在北京开设官当铺十几处,地方当局也有由官自行设典生息。国库和地方各库官款经常拨出一部分发交典商当商生息,称生息银,利率约七八厘至一分。大官僚大商人投资开设典当牟利的,亦屡见不鲜。康熙朝刑部尚书徐乾学曾将本银十万两交给布
7、商陈天石经营典当;乾隆朝大学士和珅拥有当铺七十五座;光绪时大买办商人胡光墉有当铺二十余处,分设各省。典当业集中体现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高利贷资本的活动。官款存放生息曾是这种高利贷活动的有力支柱;一般当铺还可自己签发银票、钱票,作为信用工具,因而其贷出金额(俗称“架本”)远远超过自有资本。后来,官银钱号开设,票号、钱庄业务发达,官额存放减少,则依靠票号、钱庄转手借贷的支持,原有典铺、当铺逐渐衰落。光绪十四年(1888) ,北京以外各省典当约共七千余家,较前期减少很多。1912 年,全国登记的典当数减至四千余家。押店则继续增加,其营业重点亦逐步由城市而转向乡镇。现在注册典当行管理十分严格,
8、需先经国家商务部审批,由商务部批准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在 10 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典当行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 10 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300 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0 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典当行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安全制度: (一)收当、续当、赎当
9、查验证件(照)制度; (二)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三)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四)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五)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典当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具备下列安全防范设施: (一)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 2 个月) ; (二)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 (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 ; (四)设置报警装置; (五)门窗设置防护设施; (六)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具备下列条件的典当行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一)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500 万元; (二)最近两年连
10、续盈利; (三)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典当行应当对每个分支机构拨付不少于 500 万元的营运资金。 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 50%。 典当借款同银行贷款相比:1)业务方式上,典当更加灵活多样,原则上有价值的物品或财产权利都可以典当;2)典当借款手续简便快捷,一般少则几分钟,多则三五天;3)借款用途不一样,典当借款多用于救急,银行贷款多用于生产或消费;4)典当一般期限较短,最短 15 天,最长 6 个月;5)典当一般除收取当金利息外,还按当金一定比例收取综合费。 什么东西可以典当? 原则上只要来源合法、产权明晰、可以依法疏通的有价值物品或财产权利都可以典当,
11、但不同典当行具体开展的业务有不同,一般来讲房产、股票、企业债券、大额存单、车辆、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批量物资等都可以典当。与通常人们想象中的旧当铺不同的是,现代典当行一般不收旧衣服。一般的,活物也是不典当的。 典当综合费、当金利息是怎么回事? 典当是一种融资行为,需有偿使用。典当行一般按当金收取综合费及当金利息。按照国家的典当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质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 4、5,房地产抵押典当月综合费率不的超过当金的 3、0,综合费在典当时预扣,当金利息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30执行。具体费、息标准根据不同典当行、不同业务种类都会不一样,客户应以典当行公告
12、为准。 典当如何办手续? 其基本流程为可简单归纳为交当、收当、存当三个板块,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 当户出具有效证件交付当物。2、 典当行受理当物进行鉴定。3、 双方约定评估价格、当金数额和典当期限并确认法定息费标准。4、 双方共同清点封存当物由典当行保管。5、 典当行向当户出具当票发放当金。 要注意的是,不同典当业务需要提供证件和办理手续是不一样的:1、 民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发票最好,可适当提高当价。2、 房产:户主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需现场察看房产。3、 股票:本人身份证、深沪股东帐户卡,一般需签约监控。4、 车辆:本人身份证、汽车有关证件。5、 物资:本人身份
13、证、相关财产证明。注:民品即金银饰品、珠宝钻石、电子产品、钟表、照相机等。典当期限有什么规定?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典当最短时间为 5 天,不足 5 天按 5 天计算,最长期限为 6 个月。 典当到期后,5 天内,客户可以选择赎当,也可以根据自己需要选择赎当。 什么是绝当?当物绝当后如何处理? 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在 5 天内赎当或续当,预期不赎当或续当为绝当。绝当后,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 3 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当物估价金额在 3 万元以上的,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