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套加工协议甲方: 乙方:为了做好被套加工业务,明确双方在加工过程中相关事项,减少不必要的误差误解误会等因素,现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如下协议:一、甲方对每次发生被套加工的数量,经乙方确认后领回加工(如有误差,应及时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 。二、甲方对每次发出的被套加工质量要求,可用口头传达或书面告知,或以实样为准,乙方明确后即为加工。三、甲方对每次发出被套加工的解货时间,必需讲明起止时间是否有宽限期,乙方有承接能力后才能接回加工业务。四、甲方对每次被套的加工费,必需在承接业务时当面交代清楚或书面告知,乙方在能承受后接回加工业务。五、甲方对每次发出的被套加工费,每次在交货时付清 50%,余款到每年阳历 12 月 30 日如数结清付清。六、如双方因特殊情况或其他因素,终止加工业务关系,应在终止前 10 天告知对方。七、对本协议中未定事项可另行协商处理。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认可后签字生效。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