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规名称】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10 年全省建设工程领域“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颁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0776 号【颁布时间】 2010-08-30【实施时间】 2010-08-30【效力属性】 有效【正 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 2010 年全省建设工程领域“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 2010 年全国“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10351 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于今年 9 月继续在
2、全省建设工程领域组织开展 “质量月”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城镇化发展为重点,围绕“质量提升” ,大力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努力把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为提高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贡献。二、活动主题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改变。三、活动内容(一 )着力营造 “质量月”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积极组织多层次、立体化、系列化的宣传活动,深入工
3、地现场,广泛宣传“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 ”、“关注民生、重视质量” 等“质量月”活动主题口号,努力营造 “创建优质工程、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二 )积极开展创优活动。一方面努力打造“ 徽匠” 品牌,开展相关的技能比武或知识竞赛; 一方面深入开展创“ 三优” 活动 (即创一百个优质服务窗口、一千个优良示范工程、一万个优秀党员先锋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工程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三 )持续开展全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质量通病一直是住宅工程投诉的主要原因。今年是我省开展质量通病防治三年活动的第二年,也是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一年
4、。要结合“质量月”活动,加大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力度,全面规范和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的保障水平,努力减少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四 )加强村镇农民自建住房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提高农民自建住房的质量水平,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制作展板、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质量大讲堂等多种形式,以安徽省村镇农民自建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手册的宣传和培训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知识宣传进村镇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高村镇农民自建住房的质量水平。(五 )切实做好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今年省政府将校舍安全工程列为重点民生工程
5、,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将全面进入加固、改造和重建实施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质量月” 活动期间,组织实施一次专项检查,杜绝工程隐患,保障工程质量,进一步提高校安工程的质量水平。(六 )有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以“ 质量月” 活动为契机,以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验收及评审工作的开展为载体,组织召开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现场观摩会,促进建筑企业对新技术的应用,增强企业的节能降耗增效意识,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以技术创新推动质量水平迈上新台阶。(七 )动员组织有关各方开展质量培训教育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活动。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注重发挥协会等
6、中介组织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广泛开展质量法规、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八 )加强对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突出监管重点,大力抓好保障性住房、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市政道路、桥梁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监管。根据各地实际,组织针对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巡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提高监督巡查频次。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注重防范事故风险,杜绝“豆腐渣” 工程,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四、工作要求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组织有关单位认真
7、学习国家七部门印发的文件和本通知精神,突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 活动。请各市于 10 月 10 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厅质量安全监管处,同时抄送厅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电子邮箱:、附件:关于开展 2010 年全国“质量月” 活动的通知 (国质检质联2010351 号)(略)【法规名称】 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颁布部门】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字号】 建质函2010775 号【颁布时间】 2010-08-30【实施时间】 2010-08-30【效力属性】 有效【正 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8、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安庆市园林局: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自 2004 年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许可制度以来,我省首次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将进入第二个延期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原则上按照建设部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
9、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189 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建安2007224 号)的要求进行。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接受规定时间的继续教育的“三类人员”,可不再重新考核,其证书有效期可延长三年。对自 2007 年延期以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文件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重新考核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二、各市对不需重新考核的“三类人员” ,应组织进行不少于 16 学时的继续教育。根据我厅关于委托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
10、工企业(园林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 129 号)文件精神,“c”类人员由各市将继续教育成绩导入“安徽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数据库,在企业申报后由各市进行网上延期审核和审批;“a”、“b” 类人员由各市进行继续教育后,将成绩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以统一导入数据库,再由企业申报,并经各市进行审核后,提交我厅驻省政务中心窗口进行审批。三、根据我厅建质2010129 号文件规定,从 2010 年 9 月 1 日开始,原直报我厅考核的省属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 ”延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四
11、、近期,我厅将组织对总承包类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并对自 2007 年 11 月份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被我厅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以及事故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重新考核。对经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合格的,考核成绩由我厅统一录入网上数据库中并保留一年有效期;对安全生产继续教育不合格的,在 3 个月内进行一次补考,对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吊销其已经取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在一年内不允许其申请重新考核。五、有关要求1、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三类人员” 延期
12、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培训和考核要保证质量,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要以延期工作为契机,将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规范作为安全生产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特别是要加强对国务院2010223 号文件的学习。严格对“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业绩进行考核,切实提升“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 整体队伍素质。2、 为使“ 三类人员”延期继续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各市在实施对 “三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时,应将本地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前书面报告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培训时统一采用我厅编写的安全教育培训教材,考核试题由我厅统一下发。根据各地要求,为满足各市
13、对培训考核师资力量的需求,以及师资本身知识更新的需要,我厅将委托省建设行业安全协会组织师资培训。3、各市要将本地直接由我厅组织继续教育和重新考核人员的信息(含注册地在本市的原省直报企业),按照单位名称( 以营业执照为准)、姓名( 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码、岗位职务、联系电话的顺序,用 excel 电子表统计汇总后,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于 9 月 20 日前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培训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4、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对建筑施工安全许可实施网上审批以来,仍有部分企业未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进行网上备案,给公众信息查询和企业信誉业绩管理等工作造成
14、困难。请各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在今年 9 月 30 日前将“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录入“ 安徽省施工安全许可动态管理信息平台” ,10 月 1 日以后在信息平台上查不到相关信息的“三类人员 ”,将影响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延期。5、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三类人员” 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及时将“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对企业和项目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发生事故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被通报批评的,或作出特殊贡献成绩显著的等信息录入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化、信息化管理优势,加大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水平。下面是赠送的合同范本
15、,不需要的可以编辑删除!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范本 为大家整理提供,希望对大家有一定帮助。一、_ 培训学校聘请_ 籍_ (外文姓名)_ (中文姓名) 先生/女士/小姐为_ 语教师,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二、合同期自_ 年_ 月_ 日起_ 年_ 月_ 日止。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件 1 )四、受聘方的薪金按小时计,全部以人民币支付。五、社会保险和福利:1.聘方向受聘方提供意外保险。(另附 2 )2.每年聘方向受聘期满的教师提供一张_ 至_ 的来回机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_ 元整)或教师凭机票报销_ 元人民币。六、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
16、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2.对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4.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七、受聘方的义务: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4.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5.遵守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2.经当事人双方协
17、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3.聘放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a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b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放在病假连续 30 天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4.受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a 、聘方未经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b 、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以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 90 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
18、费用自理。十、仲裁: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案局申请仲裁。本合同于_ 年_ 月_ 日在_ 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同时有效。聘方(签章)_受聘方(签章)_签订时间: 年 月 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由应届毕业生合同范本卖方: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买方: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乙方同
19、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市_区_ 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 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 号)。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 元整(大写:_佰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
20、日付给甲方。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拾_万_仟_佰 _拾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等费用结清。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 _方承担。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
21、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共_人,委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代表人是_。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出卖方(甲方):_ 购买方(乙方):_身份证号码: _ 身份证号码: _地 址:_ 地 址:_邮 编:_ 邮 编:_电 话:_ 电 话:_代理人(甲方):_ 代理人(乙方): _身份证号码: _ 身份证号码: _鉴证方:鉴证机关:地 址:邮 编:电 话:法人代表:代 表:经 办 人:日 期: 年 月 日鉴证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