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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一级申报指南.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7568540 上传时间:2019-05-21 格式:DOC 页数:18 大小:7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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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申 报 指 南(2011 年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目 录一、资质晋升、延续 1二、申述 8三、资质变更 9四、网上申报 12五、城市建设司声明 13六、联系方式 13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网上 申报流程 15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纸质材料申报流程 161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企业申报指南(2011 年版)一、资质晋升、延续(一)依据: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 号)、 关于印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158 号)。 (可在住房城乡建 设部网站 的“城市建设/政策 发布

2、” 栏内 查询,上网 发布日期为 2009 年10 月 14 日)。(二)程序:领取认证锁(晋升企业获取身份认证锁,延续企业使用原身份认证锁)申报(下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表企业上报纸质材料和网上信息报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报部办公厅受理办(需同时提交网上申报确认单)受理(部办公厅受理办实施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事前公示(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开始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城市建设栏内对申报企业实施事前公示 10 个工作日以上)评审(将企业纸质申报资料与网上资料进行核对,纸质申报信息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的才予以认可组织专- 2 -家评审汇总专家评审意见)网上公示专家评审意见(公示期为 10 个工作日)申

3、述(公示期间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可按公示要求提出申述)复审(组织专家复审企业申述材料)公告(综合两次评审意见,形成最终评审结果,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领证(公告发布 2 个工作日后,核准通过的企业即可到部办公厅受理办领取资质证书)。详细流程参见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网上申报流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纸质材料申报流程。(三)相关要求1、企业名称要求申报企业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专业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为体现城市园林绿 化企业的专业性,企 业名称中须有“园林、 绿化、景观、环境、花木、园艺、生态、风景园林”等字样,企 业经营范围中须 有主营为“园林绿化施工 ”相关的内容。

4、2、技术人员专业要求(1)建筑专业包括建筑、工民建和土木工程专业。(2)园林专业( 仅限于申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 ,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 划、景 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 景旅游、- 3 -环境艺术等专业。(3)给排水、电气工程师职称证或学历证上的专业必须对应为给排水、电气专业。3、专业资格认定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原则上应与标准要求的专业一致,其它情况 则按下列原则认定:(1)申报人员所学 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按照其职称证书

5、专业认定。(2)申报人员所学 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一致,但职称证书专业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经考核其个人工作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 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按照其所学专业认定。(3)申报人员职 称证书上未注明专业的,按照其毕业证书专业认定。(4)申报人员毕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求专业不一致,但就业后从事 标准要求专业的脱产学习至少一年,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 的, 经考核其个人工作 经历符合要求的(中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 年以上,高级职称人员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按照其结业证书专业认定。(5)申报人员毕

6、业证书专业、职称证书专业均与标准要- 4 -求专业不一致,且达不到上述认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认定。4、相关证书和职称要求(1)高级职称:必 须是各省(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或原人事厅(局)、中央各部委以及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有企业(名单可在中央国资委网上查询)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地 级(不含)以上城市或非公组织、乡镇 企业等其他部门核 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证明。评审部 门同时需具有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2)中级职称:必 须是地级(含)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原人事局、中央各部委评审、中央管理的大型(省部级)国

7、有企业等部门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部分(省、市、自治区)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下放到部门(如省建设厅)进行考核评定的,需提供该部 门与人事部门共同发布的或人事部门授权委托的文件。地 级以下城市或非公组织、乡镇企业等其他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授权证明。 评审部门同时需具有 该专业职称的评审资格。经济系列自 1994 年 1 月 1 日起、会计系列自 1992 年8 月 1 日起、统计系列自 1995 年 5 月 1 日起,中 级 及中级以下职称证书需参加全国统考后取得,评审取得的不予认可。- 5 -(3)初级职称:工程 类专业须是县级(含)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原人事部门

8、评审核发的职称证书。(4)申报人员中所有中 级(含)以上职称人员均需提供履历表。(5)申报人员中的技 术与管理人员如在进入该申报企业之前其就职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 业或社会团体,则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并提供 出具 证明单位联系人姓名及其办公电话。(6)专业技术工人:必 须是县级(含)以上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它被授权部门考核核发的证书,证书统一印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 格证”。原各区、县劳动 局撤销前核发的技术岗位证书,原事 业单位岗位证, 农业部、建设部等部门颁发的技术岗位证书 有效。(7)企业申报人 员中若存在一人多证,审查时只能认定

9、一种身份一种证书;一人多证的也不得在其它申报企业中重复使用,系统查重后将自动 扣除。5、申报人员年龄要求申报人员除法人外一律不得超过 60 周岁。6、人员社保证明要求(1)申请晋升和延 续一级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全部申报人员近三个月(从申报之日往前倒推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并提供相对应的缴- 6 -费凭证。申报之日是指首次接收企业申报材料的单位(可以是省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是省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申报表上签章的日期(以下同)。(2)劳动社会保障部 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证明必须有缴纳单位名称(资质申报单位)、社保编号、 险种( 3 种及以上险

10、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缴纳金额(或缴费 基数)、缴费时段或月份等完整信息。7、工程项目业绩要求(1)“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竣工时间为准,从企业申报之日起往前倒推三年。(2)“工程造价”:以竣工造价为准,不低于 800 万。(3)“综合性工程”: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至少含两种下列内容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 200 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等)、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 驳岸、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 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等。单纯的绿 化项目、 绿化管理养护项 目以及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如公路 绿化

11、、厂区 绿化养护、 铺装小品等,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4)符合以上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少于 5 个。8、工程项目申报材料要求(1)工程项目业绩 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开- 7 -工报告、竣工备案证书或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或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证明、审价报告或结算书。其中施工合同、竣工 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审价报告(或结算书)3 项缺一不可。(2)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须提供经审计部门出具的审价报告,其它社会投资项 目须提供经建设单位确认盖章的结算书。审价报告或结 算书须附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并能证明其工程性质。9、项目独立承担要求项目独立承担是指企业直接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或具有住

12、房城乡建设部核定总承包资质企业分包(需业主认可)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园林绿化企业间分包的项目不予认可。10、营业税票要求需提供近三年(企业申报之日前的三个完整年度)每年5000 万元以上产值所缴纳的营业税票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附按时间顺序排列的每年度对应营业税票的汇总明细单。11、企业固定资产净值要求企业申报之日前一年度固定资产净值需达到 1000 万元以上,需提供经具有法定资 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固定资产净值审计明细表。12、时间要求- 8 -企业的人员社保须是近三个月的,其工程业绩则须是近三年的。也就是说以企业 申报之日起往前倒推的三个月或三年。13、材料提供和原件核对要求(

13、1)申请材料中的 扫描件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无法辨识的不予认可。所有证件 类(包括资质证书、 营业执 照、身份证、职 称证书、岗位证书、 毕业证书等)均需提供彩色 扫描件,非彩色扫描件一律不予 认可。(2)省级主管部 门初审时须认真核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所有原件,并在核对无误的每一 页复印件或扫描件上加盖原件核对专用章及核对人印章,未同时加盖原件核对章和核对人印章的一律不予认可。二、申述(一)程序:查看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首页公示公告中的公示栏目根据公示意见及公示要求准备申述报告及相关材料报省级主管部门初审,凡涉及证件的一律需要同时带原件核对公示截止日期前将申述材料(包括证件原件)报部办公厅受理

14、办(邮寄以收件日为准)受理办核对申述材料,包括相关证件和证 明的原件,出具受理凭 证 。(二)相关要求1、申述材料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中:证件类(资质证书、- 9 -营业执照、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职业资格证等)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及其彩色扫描件,所有的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离职证明、社保 证明等)均需提供原件(一律留存,不予退还),其他材料(职称评审表、营业税票、发票、施工合同、财务审计报告等)需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2、所有的证明材料(学历证明、 职称证明、离职证明、社保证明等)均需提供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姓名及其办公电话。三、资质变更(一)程序1、证书信息类变更(指资

15、质证书正、副本上有打印信息的变更):企业准备变更资料(纸质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同时完成网上变更申请)报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核对原件及网上申报信息、出具初审意见和网上信息确认单)报部城建司园林处审核(经省级主管部门初审确认的纸质变更材料、网上确认单和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带 1 正 5 副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企业 公章后的扫描件)报部办公厅受理办,受理并打印证书变更信息。2、其他类型变更(指非资质证书正、副本上 显示信息的- 10 -变更):企业准备变更资料(纸质变更申请及相关材料、变更受理信息采集表,同时完成网上变更申请)报省级主管部门初审(核对原件及网上申报信息、出具

16、初审意见和网上信息确认单)材料邮寄到部城建司园林处审核部城建司园林处审核确认后完成网上变更审核。(二)相关要求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企业名称、地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证书信息变更时,应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 30 日内,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1、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 资金(不涉及股东变化)、法定代表人变更所需提交材料(1)企业资质证书变 更申请报告;(2)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若不变更企业名称则不需提供);(4)注册资金变动 后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17、5)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国有投资控股的企业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2、企业改制、股权变更或一级资质企业合并其它企业涉及资质证书变更所需提交材料- 11 -(1)企业资质证书变 更申请报告;(2)变更前、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若不变更企业名称则不需提供);(4)股权变更后的 验资报告复印件;(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 门的批复文件及一级企业标准所涉及的各类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3、其他企业合并一级资质园林绿化企业,其合并后的资质需按资质标准重新核定其等级。4、企业技术、财务

18、或经营负责人变更所需提交材料(1)企业变更技 术、财务或经营负责人的申请报告;(2)企业技术、财务或经营负责人任命文件;(3)变更后的技 术、财务或经营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 证的原件及彩色 扫描件,申 请变更前三个月 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变更时需提供其园林高工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人员调出、调入变更所需提交材料(1)若企业原申 报人员人数变动后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按申报程序报送申请材料和网上变更申请即可;若企业原申报人员人数变动后不符合一级资质标准要求,则需按资质标准先补足人员后,提供补 充人员身份证、学 历证、 职称证- 12 -或技工证的原件、扫描件

19、,园林高工职称评审表,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方可申请办理调出手续。(2)企业新增人 员调入变更需提供新增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 职称证书或技术工种 证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以及园林高工的职称评审表、缴纳 的社保证明、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需提交以下材料(1)资质证书遗失情况说明及补办申请。(2)企业在公开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3)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7、企业资质证书注销要求经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企业因破产、倒闭等原因终止业务活动时, 应及时按资质核准申请程序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部办公厅受理办统一销

20、毁。四、网上申报(一)程序1、获取身份认证锁:与部信息中心联系并下载身份认证锁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按表中地址邮寄到住房和城- 13 -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获得身份认证锁。2、网上申报:按资质核准系统要求安装身份认证锁登陆网站 http:/办事大厅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在线申报用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录入晋升、延续、变更相关信息确认后提交省 级主管部门初审部城建司审核。(二)需注意的事项1、办理晋升、延续、 变更均需首先完成网上信息申 报,否则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2、网上申报材料必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若有不一致者,一律以网上申报信息 为准,也就是

21、 说纸质材料中的信息若没有在网上申报信息中上传,则一律不予认可。3、办理晋升、延续、 变更时所涉及的证件类(身份证 、毕业证、 职称证等)一律需要 上传彩色扫描件,黑白复印件或扫描件不予认可,且上传 的彩色扫描件须清晰可辨。五、城市建设司声明我部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申述材料接收、申述材料审核、公告、打印证书等过程中,严 格遵照关于印发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158 号)实施,各工作- 14 -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审核相关的活动。请有关申报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 发现

22、上述问题或线索,可向我部城建司园林处举报,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六、联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邮政编码:10083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南配楼一楼 104 室(邮政编码:100835)城建司园林处电话:0 10-58934023,010-58934690(传 真 )办公厅受理办电话:0 10-58933701(晋 升 、延 续 、申 述 受 理 )010-58933774(变更)010-58933611(打印证书)信 息 中 心 电 话 :010-58934446(身份认证锁)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网上申报流

23、程申请升级为一级资质或一级证书到期申请延续的企业- 15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晋升、延续纸质材料申报流程晋升企业向部信息中心申请园林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身份认证锁,延续企业使用原身份 认证锁。信息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 号,联系电话:010-58934446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点击:“办事大厅”、 “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核准”中的“在线申报”和“表格下载”进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登录界面进行企业资质信息填报(延续企业从“资质就位”中进入填报)省级园林资质主管部门对企业网上申报信息与纸质材料进行核对和初审省级园林资质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生成“网上信息确认单”并加

24、盖公章,连同纸质 申请材料一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9号(南配楼一楼 104 室), 联系电话:010-58933701自受理之日起,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城市建 设栏内对企业人员、 业绩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查前为期 10 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申请升级为一级资质或一级证书到期申请延续的企业企业按照:1、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 号);2、关于印发城市园林 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申报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建城2009 158 号);3、“城市园林绿化企 业一级资质申请表” 中的附件资料要求提供申报资料的全部原件、复印件、彩色扫描件(

25、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毕业证 、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 等必须提交清晰可辨的彩色 扫描件)省级园林资质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报告,对附件 资料中涉及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加盖“原件核对章”和核对人印章报部办公厅受理办:1、城市园林 绿化企 业一级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 资料一套; 2、省级园林资质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报告;3、网上信息确认表部办公厅受理办受理后出具接收凭证下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申请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并按要求提供附件 资料 - 16 -公示:专家评审后对所有申报企业的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不合格企业可以提出申述,申

26、述材料受理截止到公示期最后一天(邮寄以收件日为准)部办公厅受理办受理申述材料,受理要求: 1、省 级园林资质主管部门的初审意 见;2、企业申述报告和申述所涉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装订成册);3、申述所涉及所有证书、 证 明等原件经部办公厅受理办审查和核对原件后,出具申述材料接收凭 证经专家评审后,对 合格的企业进行公告资质证书在公告发布 2 个工作日后开始发放,按照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 有关说明,企业到部办公厅受理办领取,也可申 请办 理邮寄领取资质证书要求:1、提供本企 业领证 介绍信;2、加盖企 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 扫描件);3、原一级、二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原 资质证书原件必须全部交回;4 、若企业资质证书基本信息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后发生了变更,则打印证书时需同时提交变更材料; 5、原 资质证书发生遗失、损毁 的,需按要求 办理遗 失补办手续专家复审核对网上资料、专家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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