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路政科职责一、贯彻执行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行使公路路政管理权,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二、负责挖掘、占用公路告示涉路工程的报审,并负责监督实施。三、负责公路损坏和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有关应诉和诉讼活动。四、负责路政业务建档立卷、票证管理、办公自动化、统计报表、信息反馈等工作。五、负责路政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着装监督检查及装备器材的管理、发放、注销工作。六、负责路政管理费用的预算和计划安排,以及赔补偿费收取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七、负责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用地确权。八、负责制订路政管理工作计划、考核指标。九、负责路政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素质教育和考核。十、完成领导交办事项。路政科长
2、职责2一、全面负责路政科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三、具体负责本辖区路政执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四、组织实施公路巡查;负责受理、制止、查处非法侵占、污染、损坏、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等违法行为。五、指导、监督、审核路政审批的有关事宜。六、组织实施对超限运输车辆监督检查。七、参加新修、改建公路路产验收交接工作。八、负责审理路政管理档案的建档立卷工作,按时上报统计资料。九、负责路政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十、负责路政管理调查、取证、通讯等器材和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十一、参与路政复议案件、诉讼案件、强制执行案件的有关活动。路政管理员职责3
3、一、在科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路政管理日常工作。二、宣传贯彻公路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三、坚持日常值班制度。对人民来信、来访、咨询、举报等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办理。四、负责实施公路巡查,及时制止,查处非法占用、利用、污染、损坏、损害公路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实施公路产权管理。五、负责涉路工程报审、监督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六、协助路政科长完成路政工作考核和人员培训。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路政内勤人员职责一、收集、整理路政管理资料,整理、分析、传递、反馈路政管理信息。二、拟办路政常用公文、票据、印鉴、装备、服装的登记管理。三、负责建立完善路政管理档案,报送统计报表,完善票证管理。四、建立健
4、全路政档案业务台帐,全面、准确、及时编制,上报路政统计资料,并做出分析。五、及时登记、传阅、整理文件,妥善保管。超限运输检测站职责4一、严厉打击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二、严格执行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三、贯彻执行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公路路政管理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四、负责超检站建档立卷、票据管理、办公自动化、每日快报、统计报表、信息反馈等工作。五、负责超限运输检查各项费用的预算和计划安排,以及罚款收取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超限运输检测站站长职责一、正确贯彻执行
5、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二、在分管局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超限运输检测站各项工作,履行站长的权利和义务。三、负责制定检测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四、检查督促检测站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负责检测站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工作,作好考勤和工作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5五、作好全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定期组织本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检查督促本站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六、坚持民主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七、关心职工生活,解决实际困难,协调和处理好内、外各种关系,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
6、活和学习环境。八、严格财务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报销审核,保证各项费用支出符合规定。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超限运输检测站中队长职责一、模范遵守检测站的各项制度,负责本中队人员的岗位调配及工人任务的分配。二、执行超限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本中队人员的工作,完成监控和执法任务。三、搞好本中队的团结,做好本中队的思想、安全、教育、廉政工作,防止违法乱纪和事故的发生。四、注意收集、记录各方面的情况,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并做好值班记录填写工作。五、熟悉掌握全中队动态,善于解决岗上发生的发生的各类问6题,及时如实地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做好交接工作。六、服从领导听指挥,按时完成领导交办
7、的各项任务。超限运输检测站外业人员职责一、坚持 24 小时不间断上岗制度,并做好交接班工作。二、在中队长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做好超限车辆的检查、登记,并认真记录勘查、询问笔录等一系列执法文书。三、负责做好当天 24 小时内的超限车辆情况汇总,并及时上报路政科。四、检查车辆时,保证每个执法人员按规定位置到岗,正确行使各自的职责。五、当天所收行政处罚金应及时上缴银行,票据存根及执法文书送交路政科内业人员。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山东省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制度7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提高路政人员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责任规范评议 考核工作,打造山 东公路路政“ 反应迅速、装备精良、规范执
8、法、文明服务”品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评议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原则;奖罚分明原则。评议考核内容(一)仪容风纪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做到仪表整齐、风纪严整、举止端庄、动作规范。(二)文明服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平等待人、服务热情。(三)执法规范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做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规范合法、文书填写得当。(四)廉政建设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做到清正廉
9、洁、秉公执法、不谋私利。三、评议考核方法(一)路政执法评议考核实行年终评议考核与日常评议考核相8结合原则。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县(市、区)公路局每年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议考核结束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并报上级备案。(二)实行百分制考核,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分为 4个等级,即优秀(90 分以上),优秀人数不超过执法人员总数的 10%;良好(80 分90 分);合格(70 分80 分);不合格(70 分以下)。(三)考核形式主要包括:1、查阅卷宗;2、民主评议 路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执法人员民主评议讨论会,对执法人员逐人评议并作记录;3、跟踪访问 对路政管理相对人进行
10、跟踪访问,了解对路政执法人员办案态度、作风的看法;4、设立路政执法群众意见箱;5、明察暗访。四、评议考核标准(100 分)(一)仪容风纪(10 分)1、必须按规定着装上岗,不准穿拖鞋、打赤脚、挽裤腿、披衣、敞情,不准将标志服转借着装范围以外的人员穿着;2、着装执法人员男不准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女不准留披肩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等;违反上述规定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二)文明服务(20 分)91、不准对管理服务对象态度冷横硬,不准训斥、刁难、报复管理服务对象;2、不准说脏话、粗话、服务禁语,不准辱骂管理服务对象;3、工作时间不准脱岗、办私事。违反上述规定,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11、三)执法规范(50 分)1、适用法律准确 办理路政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适用错误每次扣 2 分,最多扣 10 分;2、程序规范合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路政案件和许可事项,不按程序和期限办理的,每发现一次扣2 分,最多扣 10 分;3、文书填写得当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正确填写法律文书,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填写不当每一处扣 1 分,最多扣 5 分;4、必须持证上岗 不持证上岗每次扣 1 分,最多扣 5 分。(四)廉政建设(20 分)1、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2、不准接受和参与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和外出考察活动,不准接
12、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其它设备物品;3、不准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和违反罚缴分离、 “收支” 两条线规定,不准截留、挪用、私分罚同款物;104、不准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经营活动,不准家属、子女参与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从事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遵守上述规定的得满分,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当年定为不合格1、殴打、谩骂管理服务对象的;2、所办路政案件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认定为错案的;3、违反省局山东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禁酒令规定的;4、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第(四)款廉政建
13、设规定的;五、考核评议奖惩(一)当年考核评议结果与单位年终评比挂钩,评议考核为优秀的应访定为“先进 工作者” ,并给予一定的物 质奖励,同时取得“全省十佳路政执法人员”侯选人资格。当年评议不合格的离岗培训,连续二年不合格的调离路政执法岗位。11菏泽市公路局路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山东省公路路政许可实施办法、 路政管理档案设置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公路 ”是指在菏泽市境内的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第二条 公路路政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 级负责,依
14、法行政” 的原则,市公路局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的路政管理工作,各单位(有路政管理任务的下属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第三条 路政管理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养路费中列支。第四条 公路路政管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实行教育赔偿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秉公办案。第二章 路政管理的权利和职责第五条 依法进行公路路政巡查,查处各种违法占用、污染、毁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据菏政发 200137 号文执行);12审理许可和监督管理挖掘、占用、非公路标志等有关涉路工程建设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事宜。依法处理路赔案件。第六条
15、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建和改建公路用地确权工作;完成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定界和设置标桩、界桩工作。第七条 负责清理公路用地内的非公路标志和标语口号,清除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搞好穿越村镇交通环境的治理,负责审核许可和监督公路两侧村镇建设开发事宜。协助养护部门共同搞好路宅分家工作。创造畅、安、舒、美、优的交通环境。第八条 负责全市国、省道及高速公路的标志、标线设置管理工作。第九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有关路政案件的诉讼活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路政管理任务。第三章 路政管理组织装备第十条 专职路政员应按规定执行,高速公路路政人员按鲁路路二 20044 号文执 行,各单位应足额 配齐(路政
16、巡查车辆驾驶员由专职路政员兼任)。第十一条 路政管理专用车辆应当按照公路法和交通部制定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第十二条 各单位在市局配置装备的基础上,应积极筹集资金,为路政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和器材,如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档案橱、计算机等,交通、调查取证工具和通讯、办公装备要确保齐全13完好。第十三条 路政装备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用。市局统一为各单位配备的路政车辆和器材,被挪用的市局一律收回或扣罚挪用单位等价资金。第四章 路政人员考核与管理第十四条 新增路政管理人员应选用年龄 35 岁以下,身体好,素质高,尽职责,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熟悉公路管理法规
17、,并有一定的公路管理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的人员担任。第十五条 路政管理员选拔程序为:各单位按照定编的人数推荐,报市局路政科批准后试用一年。试用期满统考合格后,报省局批准后正式录用。第十六条 市局对路政人员的考评每年进行 12 次,采取闭卷考试与考核相结合,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时,经市局按其平时表现和本单位领导意见进行认定,确需清除出路政队伍的,由所在单位按上述条件选拔补充,报市局批准录用。第十七条 路政巡查实行分段负责,责任到人,对路政管理人员巡查实行责任制(具体办法由各单位制定)。第十八条 未经市局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路政人员。调换人员应由单位签报上级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兼职路政人员配备须报市局路政
18、科审查备案,兼职路政员要积极协助专职路政人员做好路政工作。第二十条 重点路段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路宅分家及14村镇环境治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实行重点治理(具体办法由单位制定)。第二十一条 路政工作人员的服装、标志(领花、肩牌、帽徽、编号、臂章、执法证等)不得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追究本单位和当事人责任。调离路政岗位及待岗、下岗人员其标志由单位负责收回上缴。第二十二条 路政管理人员必须仪表整齐、举止端正、管理规范,按规定着装和佩带使用有效证件标志。第二十三条 市局设立路政复议领导小组,各单位设立路政案件评审小组,组成和成员名单报市局备案。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的公路路政服务大厅
19、及办公场所的设施、制度、监督管理等要规范文明,具有良好的“窗口” 形象。第五章 路政案件的管理第二十五条 路政案件由专职路政管理员处理,专职路政巡查员、兼职路政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处理路政赔偿案件:五千元以下由各单位路政大队执行规定,五千至三万元(含三万元)由各单位路政案件审查小组执行规定;三万元以上及重大疑难案件,由各单位案件审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局路政科审查后再做决定,五万元以上的报省局备案。第二十六条 路政案件的管辖以地域管辖为主,相邻单位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由市局指定管理。第二十七条 路政人员在办理路政案件时,要文明执法、实事15求是、秉公办案、不循私情。第二十八条 处理路政案
20、件要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凡路赔费收取低于收费标准的,一经发现按违规进行惩处。第二十九条 公路沿线要公布公路路政服务电话 96660 和监督电话,加大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建立举报监管网络,印发举报宣传单或路政举报联系卡片,并做好举报案件登记工作。第三十条 各单位必须每月对路政管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其他人员举报的案件,各单位可以根据路政管理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凡有故意拖延支付举报人奖励的,应限期兑现,否则由市局直接兑现,并在本单位经费中双倍扣除;因路政巡查人员未尽职责,没有及时发现的案件,应对路政巡查人员视情节进行处罚,具体奖罚措施由各单位制定。第六章 路政许可及其管理第三
21、十一条 挖掘、占用公路、设立非公路标志等涉路工程的,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县区公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书及有关证件、设计图、施工方案等法定资料,经审查同意后报市局许可,经市局许可后方可实施。按许可权限,除能够当场决定的,应当在 20 日内作出书面许可决定,须报省局的应报省局许可后实施。凡经营性单位的涉路工程,如加油站、饭店、商店、厂矿企事业单位开设平交道口等,应达到“一低、三化 ”要求,即开设的平交道口低于路面,地面硬化,公路边沟浆砌化(包括下水道),绿化美化,并保证雨雪天不带泥水上路,不在公路上停车。否则不予许可。16第三十二条 确需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公路超限运输的车辆,一般由县(区)
22、公路局实地勘查,报市公路局许可,颁发通行证,同时收取公路损失补偿费;对严重超过公路、桥梁设计标准的运输车辆,由市局组织进行实地勘查和进行车辆通行的可行性研究,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理。跨市地运输的车辆必须到省公路局办理通行证。第三十三条 架设、埋设、穿越各种管线的,应严格按有关收费标准执行,其占用赔偿费一次性按 1030 年收取。第三十四条 涉路工程确因需要砍伐公路行道树木的,许可时必须与养护同时考虑绿化结构调整,保证砍伐后公路不出现绿化空白路段,严格控制砍伐后的数量和范围,对擅自扩大范围砍伐或利用不正当手段损害路树的,各单位必须及时制止并按公路法、 森林法进行惩处。第三十五条 公路用地内非公路标志
23、,未经市局批准的应给予清除;确须设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设置许可手续,各单位不得擅自办理。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后挖掘公路的,其路基恢复必须按照公路技术标准错台分层处理;建设单位开工前,除应收取的挖掘占用公路赔偿费外,还必须收取与恢复公路等价的质量保证押金(三年后无质量问题如数退还),到市局许可时必须带各单位的押金凭证。第三十七条 根据山东省公路路赔补偿标准,经许可的平交道口宽度不得超过 8 米,超出部分应按涉路工程收取公路用地占用费,每年每平方米 100200 元。平交道口使用性质改变时必须重新办理17许可手续。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对申请涉路建设的事项,事前通知市局,市局将协助现场勘察。具体现场监督
24、由所在单位负责。凡批准建设的涉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超出许可范围的,各单位必须及时令其纠正,否则市局将按规定对管辖单位惩处。第七章 路政内业管理第三十九条 各路政大队办公场所,应保持整洁、有序,有关路政法规、岗位责任制、收费标准、路政管理示意图、案件评审小组名单、群众监督栏(每个路政管理人员的 5 寸彩色照片、姓名、工作证号码)、文明用语、文明禁语必须公开上墙。第四十条 路政管理档案设置种类:一、 路政组织装备档案:1、路政人员(路政管理人员登记表、路政管理人员审批表)。2、路政装备(路政装备登记表、车辆器材状况表)。二、公路路产档案:1、公路确权(公路确权统计表、国有土地使用证、公路确权平面图)
25、。2、公路标志(公路标志汇总表、公路标志示意图精确到米、照片)。3、公路分站路产档案(房产卡、沿线设施统计表、公路确权界桩示意图)。三、路政处理、处罚档案:181、路政处理档案:简易程序处理(封皮、目录表、现场堪查笔录、当场处理决定书、票据复印件)。一般程序处理(封皮、目录表、立案表、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违法通知书、送达回证、证据保存清单、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送达回证、处理决定书、路产赔偿清单、送达回证、票据复印件、结案报告)。2、路政处罚档案:简易处罚程序(封皮、目录表、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当场处罚决定书、票据复印件)。一般处罚程序(封皮、目录表、询问笔录、勘验
26、检查笔录、当事人陈述、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违法行为通知书、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回证、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送达回证、行政处罚结案报告)。3、超限运输处罚档案(封皮、目录表、询问笔录、勘查检验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报告、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交通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回证、卸货通知书、交通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四、路政审批管理档案:1、涉路工程建设(封皮、目录表、涉路工程建设登记表、当事人申请、路政管理许可实地勘察记录、公路路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路政许可决定书、涉路工程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票据复印19件、平面图、许可事项督查表、协议书、
27、发给被许可人涉路工程建设许可证、填写行政许可登记表)。2、非公路标志(封皮、目录表、非公路标志登记表、非公路标志设置申请表、路政管理许可实地勘察记录、公路路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路政许可决定书、非公路标志设置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票据复印件、平面图、现场照片、许可事项督查表、协议书、发给被许可人涉路工程建设许可证、填写行政许可登记表)。3、超限运输(批准超限运输登记表、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申请表、超限运输有关资料、通行证存根)。五、建筑控制区管理档案:1、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登记表、违法建筑调查表)。2、一般建筑(一般建筑登记表、一般建筑调查表)。六、票据管理档案:1、路赔台帐。2、票证领用缴销(
28、票证领用缴销记录表)。七、路政统计报表档案:1、路政报表 1(月份公路路政管理情况报表)。2、路政报表 2(月份公路路政事案发生处理、处罚情况报表)。3、路政报表 3(季度路政管理情况报表)。4、路政报表 4(季度路政事案处理处罚情况报表)。八、路政文书档案:1、收发文件。202、收发文件登记表。九、路政宣传资料档案:1、宣传照片资料(统一像册)。2、宣传单资料。3、音像资料。4、宣传资料统计表。5、宣传计划。十、路政巡查档案:1、路政巡查事案记录。2、路巡月计划。3、公路路政巡查台帐。十一、路政指挥中心档案:1、96660 指挥中心接听电话记录,采用打印文字档案并结合电子档案,把每天通话记录
29、打印存档。2、GPS 卫 星定位系 统每天不定时抽查全市路政巡查车辆一次,并将抽查结果打印成文字存档。3、路政指挥中心交接班记录资料每月存档一次。4、路政指挥中心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 96660 实行人工接听。十二、路政复议诉讼档案:1、复议申请书。2、复议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213、路政案件复议结果统计表。十三、路政案件听证记录档案:1、路政案件听证情况记录。2、参加路政案件听证人员统计表。十四、重大路政突发事案处理预案:参照省厅公路局山东省公路系统高速公路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鲁路路二2003 3号)执行。十五、路政人员评议考核档案:1、廉政建设;2、文明服
30、务;3、仪容风纪;4、公正执法。第四十一条 路政案件的处理、处罚程序及内业资料设置。路政案件的处理、处罚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在办理路政事案的过程中,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办理路政案件,注重证据搜集,特别是现场勘查文字资料,要求当事人现场签字,办案路政人员必须两人以上签字。现场制作的勘查笔录、询问笔录、违法通知书(或路产损坏赔偿通知书)要及时送达当事人,并办理送达证。拒绝签收的,由两人以上路政人员文字注明情况后签字证明,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申辩权、陈述权、听证权。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公路路产损失在三万元以上的路政
31、事案,由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局审查后做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及整套案卷报送市局路政科备案。第四十二条 公路路政行政审批程序及内业资料设置。涉路工22程建设、平交道口的设置、行车道树砍伐、非公路标志的设置,超限运输、挖掘占用公路的由市局路政科审批。内业资料由各县区局、大桥管理处、路政大队整理一式三份,市局、县区局、申请人各一份。第四十三条 建筑控制区管理档案资料的设置,各单位路政管理人员每年要对建筑控制区内的一般建筑、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并填写建筑控制区内一般建筑、违法建筑调查表报市局备案。市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第四十四条 路赔台帐、票证领用缴销凭证资料设置。路政内业人员要按规定做好路赔
32、台帐及票证领用激销纪录,严格票据管理。并将票据领用缴销纪录存档。第四十五条 路政统计报表档案资料设置。严格统计报表的规范化填写,并按市局规定(次月 5 日前)及时报送路政统计报表及电子表格资料。第四十六条 文书、宣传档案资料设置。要重视各级来文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各种宣传资料(报刊资料、音像资料、路政巡查资料)要及时建立档案。凡在县级以上媒体做路政方面宣传、报道的,宣传资料要及时报市局路政科存档。第四十七条 路政复议、诉讼档案、听证档案资料设置。各单位路政人员要严格办案程序,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路政事案的现场勘查,杜绝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复议、诉讼案件,要注重复议、诉讼案件证据的
33、搜集归档工作,为以后处理复议、诉讼案件提供有力证据。23第四十八条 严格执行路政档案设置管理工作标准。1、组织装备档案的人员、装备、服装均按台帐设置使用,不要求立卷。根据实际,三部分可分别或合并设置使用。2、路产档案之公路确权部分,土地使用证可使用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规定规格设置(立卷)。标志部分根据实际,设置图片资料和统计报表。3、路政处理、处罚档案年底一次立卷。4 、路政审批档案年底一次立卷。5、建筑控制区管理档案,按路线立卷。6、票证管理档案按台帐设置使用,不要求立卷。7、统计报表统计时段为当月(月初至月末),微机打印报送,表内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表格内容完整真实,表头加盖单位
34、公章,表末完整,分管领导签字,年底一次立卷。8、路政文书档案年底一次立卷。9、路政诉讼档案按路政诉讼过程中实际产生的法律文书,一案一卷。10、组织装备、路政处理处罚、路政审批管理、建筑控制区管理、票证管理、统计报表和公路路产档案均使用省局规定的表样和文书。11、所有案卷、许可档案及各类文书的封皮一律用市局制作的统一封皮装订。12、卷盒、卷宗名称按规定种类名称编号提名。2413、卷盒为 A4、天蓝色、厚度 4cm。14、各种档案要做到字迹规范、立案及时、装订整齐、归档有序。15、制定并落实好档案管理、借阅制度第四十九条 卷内资料填写要求:1、本办法第四十条三款的 1、2、3 涉及的文字一律不得机
35、打,全部用黑色碳素笔工整手写。2、任何表格的填写不准漏项。3、需要添加和复印的资料一律用 A4 纸。第八章 路赔费的管理第五十条 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标准收取路赔补偿费,实行政务公开,不得随意定价或营私舞弊。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必须开据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单据,不得使用其它单据或白条。损坏、占用赔偿收费与(超限)补偿收费一律不得混用同一本票据。第五十一条 路赔补偿费由专职路政管理员收取,兼职路政员和其他人员不得收取。所收费用及时交本单位财务科,存入公路赔偿银行专户,过千元的款项必须当天交付,小额款项不得超过 3 天;每月底由路政科(队)向财务科交销核对所领票据及款项。第五十二条 按上交省局返
36、还总额,市局提取路赔收入总额的15%,总额 的 65%用于修复损坏的公路设施,总额的 20%作为各单位的办案经费、宣传经费和举报奖励费用。各单位必须如实上报路赔收入,漏报、瞒报或虚报路赔收入的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并等额25加倍扣罚。第五十三条 市局从所提取单位的路赔收费额中,拿出其中 5%奖励在路政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专职路政工作人员,市局有关路政管理人员按平均奖罚额获取。每季度末由市局路政科依据各单位路赔收费情况及本办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列出其奖惩额,经领导批准后分别从各单位财务科支付。第九章 检查评比和奖惩第五十四条 根据省局路政管理工作检查办法,路政检查采取
37、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 100 分,平时抽查占 10 分,指令性任务及创新管理 5 分,路赔收入 5 分,半年检查占 30 分,年终检查占 50 分。第五十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年终评比不得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并扣罚路政管理经费 1-3 万元。1、本年度有新增违法建筑的。2、管理路段上有设置龙门架的。3、被省局查出有重大问题的。4、出现责任事故的,被新闻部门曝光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生行政复议撤销或诉讼败诉的。第五十六条 定期检查时,各单位必须向市局检查组提供以下资料。1、各单位专职巡查员责任路段的路线名称和起止桩号262、路政执法杯创建情况3、本年度审批的涉路工程
38、、路树砍伐、挖掘占用、非公路标志、项目分路线汇总表(计算机系统表样式)4、工作总结第五十七条 争创当年路政执法杯的单位按照市局有关文件规定按时申报。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从 2007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原菏路字200269 号文同 时废 止。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公路局路政科负责解释。路政队伍建设工作标准一、路政人员配备(一)要有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并服从指挥,听从分配(二)路政管理人员要按照“公开录用,竞争上岗” 的原则。(三)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标志、持政上岗。路政管理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熟悉业务、清正廉洁、文明服务、秉公执法。二、路政
39、执法人员培训每年脱岗培训不少于 1 次,集中或分散学习不少于 15 天,培训27内容、资料学习记录要齐全,参加培训人员闭卷考试成绩要达到优良。三、评议考核成立路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原则;奖惩分明原则。(一) 仪容风纪1、按规定着装上岗,不准穿拖鞋、不准打赤脚、挽裤腿、披衣、敞怀,不准将标志服转交着装范围以外的人员穿着。2、着装执法人员男不准留长发、蓄胡须、留大鬓角,女不准留披肩发、染指甲、戴耳环、戒指等。(二)文明服务1、不准对管理服务对象态度冷横硬,不准训斥、刁难、报复管理服务对象。2、不准说脏活、粗话、服务禁语,不准辱骂管理服务对
40、象。3、工作时间不准脱岗、办私事。四、执法规范(一)适用法律准确:办理路政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准确。(二)程序规范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程序,限期办理路政案件和许可事项。(三)文书填写得当: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正确填写法律文书,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四)路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政上岗。28五、廉政建设(一)不准接受和参与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娱乐、健身和外出考察活动,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其他设备物品;(二)不准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和违反罚缴分离、 “收支” 两条线规定,不准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物;(三)不准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经营活动,不准家属、子女参与其职权范
41、围内的经营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从事经营活动提纲便利。山东省公路及其设施损坏赔偿标准表类 别编 号 项 目 单 位收费标准(元) 备 注1 公路用地取土采石 立方米 302 损坏路基边坡 平方米 8 立即清除3 占用堵塞边沟 平方米 20 立即清除4 边沟排放工业污水平方米/天0.5路 基5 倾倒垃圾 立方米 50-100 立即清除296 砂石硬化路肩 米 257 水泥硬化路肩 米 60沥青硬化按70%计8 水泥护肩石 米 30 料石制作增加60%9 水泥路缘石 米 25-40 料石制作增加60%10 泄水槽 米 40-6011 损坏水泥路面 平方米 180 割切方形计12 损坏沥青路面 平
42、方米 85-125损坏处每边外加 30cm 后 计13 损坏砂石路面 平方米 30-40 同上14 沥青(水泥)路面线形损坏 米 2-1515 腐蚀沥青(水泥) 路面 平方米 01包括路面燃气、汽柴油腐蚀路 面16 漏撒污染路面 平方米 1-5漏撒能清除且不污染路面的物品,车主自行清除的不收费,否则按低限收取。17 桥梁栏杆扶手、立柱 米 120-180公路 18 桥梁人行道 平方米 400安全带费按60%计3019 块石涵洞 米 100100cm,大径另计20 损坏涵顶帽石 米 15-75 料石制作增加60%21 浆砌防护工程 立方米 180-220 包括护墙、坡22 隔离墩 块 280按混凝土 0.2立方米计23 隔离墙(栅) 米 200-400 钢结构24 防撞护栏 米 500-65025 示警桩、轮廊标 根 45-75 反光油漆增加30%26 铝材反光标志 平方米 600-800包括支架,杆另计,全光增加 40%,铁质按 50%计27 钢管标志杆 根 600-900水泥杆按 60%计28 水泥里程碑 块 80 料石制作增加60%29 水泥百米柱 块 15-20 料石制作增加60%30 水泥界碑 块 80 料石制作增加60%设施31 照明装饰灯 个 100-500杆另计,豪华灯组采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