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制改造服务合同编号(_)股改字第(_)号甲方:_乙方:_鉴于: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是根据_市政府【_】_号、 【_】_号、【_】_号文件和_市工商局【_】_号、【_】_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第一条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2、股权转
2、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 (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第二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融资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
3、第三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甲方自_年_月_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第四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第五条 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则及其相关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