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浙江绍兴市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解读2015 年浙江绍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笔试 笔试统考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部分岗位加试专业知识,各科满分均为 100 分。只考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岗位,两科各占 50计入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知识的岗位,按照综合应用能力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 、专业知识40 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 2014 年 11 月上旬通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人才网查询。 资格
2、复审 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当地社保中心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应提 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3、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 1:3 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领取面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合格,不足 60 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 面试成绩/2。总成
4、绩相等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组织,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 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在体检、考察过程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缺额在应聘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公示与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绍兴人才网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 3 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