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XX公司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办法(最新整理By阿拉蕾).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7549833 上传时间:2019-05-21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2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公司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办法(最新整理By阿拉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XX公司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办法(最新整理By阿拉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XX公司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办法(最新整理By阿拉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XX公司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办法(最新整理By阿拉蕾).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XX公司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办法(最新整理By阿拉蕾).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 1 XX 公司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加强公司设备 、备件存货管理,确保库存设备、备件技术状态良好,随时 可投入使用;同时为盘活库存、加快资金周转,使呆滞备件及时处理,规范呆滞备件的调拨和库存设备、备件的溢缺管理,将各种因素造成的库存设备、备件实际的和潜在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设备备件管理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职能部室设备备件存货管理。2 管理职责分工2.1 设备部作为备件 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设备、备件存货管理制度、评价标准的制订;负责对二级部门库存备件(含机旁备件,下同)管理负有指导、 检查 、评价等责 任。2.1.1 负

2、责备件库存储备量的设置、库存结构的优化。2.1.2 负责呆滞备件的调拨和库存备件的报废等管理工作。2.1.3 负责设备、备件返库的审批工作。2.1.4 负责设备、备件入出存统计,编制统计报表。2.2 财务部负责设备 、备件收发存的核算工作,负责库存备件报废、溢缺和呆滞备件调拨价格的审核、审批、财务核算等工作。2.3 采购部负责设备、备件仓储业务管理(包括待修件、零库存备件和代保管备件的仓储管理)。2.3.1 负责供应和供应服务的优化。 2 2.3.2 提出库存备件报废申请。2.3.3 负责审批后的库存报废备件及呆滞备件调拨的销售(回收)合同签订及实物处理。2.3.4 负责年度(中、终)库存设备

3、、备件的盘库组织工作等。2.4 二级部门根据设备状态、检修模型预报领用备件的信息,按检修计划做好备件领用工作,杜绝以领代耗,以正确反映当期成本。2.4.1 负责做好下机备件去向管理工作。2.4.2 定期对库存备件结构进行分析,提出库存备件报废、呆滞备件的调拨申请。2.4.3 负责所辖区域的机旁备件的管理。2.4.3.1 二级单位设备部门及生产车间是机旁备件管理的责任部门,机旁备件必须按作业区进行管理,具体责任者是作业区的作业长,并设兼职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 设备、备件仓储管理3.1 设备、备件的验收3.1.1 设备、备件验收的主要内容3.1.1.1 对一般设备、备件的外观、数量及型号规格

4、进行检验并检查有无有效的合格证,作好检验记录。无有效合格证 的设备、备件不得入库。3.1.1.2 根据检测委托对规定检验项目进行品质复检,对承制(修)单位提供的设备、备件与随附的质量记录等资料的一致性 进行验证并作好检验记录或出具检测报告,复检合格后方可入库 。3.1.1.3 设备、备件开箱检验或品质复检时所发生的质量异议,一律填写设备、备 件质量信息反馈表,由采购部门对外交涉和索 赔。处理结果交 3 一份给设备部保存。3.1.1.4 不合格的 设备、备件进入隔离区保管,合格设备、备件办理正常的入库手续。3.1.1.5 设备、 备件检验资料原件由使用单位保管,复印件分别在设备部、采购部 门留底

5、备案。3.1.2 不合格品的处置3.1.2.1 不合格品的返工及报废,由采购部门对外交涉后决定。返工后及补交的设备、备件应按原流程重新检验。3.1.2.2 不合格品的返修或让步接收,必须由供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设备、 备件使用部门主管厂(部)长签字同意后执行,返修后设备、备件应按原流程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返修及不合格记录应同时随设备、备件入库保管。3.2 设备、备件入库要求3.2.1 保管员必须凭有效、齐全的入库凭证并对设备、备件的外观、名称、型号规 格、数量等进行检查, 经检查无误 后方可入库。3.2.2 保管员在接受设备、备件时,如 发现数量短缺、损坏、凭证不符等情况,应 及时交还

6、送货人员进行处理。不合格的设备、备件一律不得入库。3.3 设备、备件存放及保管要求3.3.1 仓储库内料架和设备、备件应保持整洁,对仪表、电器、精密机械等设备、 备件均应有防尘措施。3.3.2 露 天 堆 放 的 设备 、备 件 必 须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晒 、防 雨 、防 止 变 形 的措 施 。 4 3.3.3 对有温控要求的 设备、 备件,应存放在有空调设备的仓库,保管员应对温度、湿度进行监控。3.3.4 设备、备件的存放要科学、合理、整 齐,设备、备件上架的原则:上摆轻、下 摆重、高 处摆 不常用的备件且五五成行排列。3.3.5 单体设备应按正常运行姿势存放。3.4 设备、备件的

7、维护与保养3.4.1 保管员要对仓库进行巡检,及时掌握设备、备件保管、保养情况。3.4.2 保管员要建立设备、备件保管、维护、保养计划和工作台帐。3.5 库存设备、备件完好性要求3.5.1 二级部门专职点检员、技术人员要定期到仓库对实物进行确认,专职点检员负责安排好上机时间,技术人员负责对实物的完好性进行确认。3.5.2 保管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库设备、备件的完好性。4 设备、备件领用4.1 库存设备、备件的正常领用4.1.1 由专职点检员根据库存设备、备件信息填写“设备、 备件领用单”,签名后交本部门备件管理人员。4.1.2 备件管理人员受理“设备、备件领用单 ”后,进行审核、签字,加

8、盖“ 备品备件 领用章” 。4.1.3 保管员在发放设备、备件时,必须要求领用人或签收人出示有效证件并在领用单上记录证件编号。4.1.4 仓储部门原则上不对外协单位发放设备、备件,遇抢修或紧急 5 领用时,点检员可书面委托外协单位领用并写清被委托人的姓名、证件名称及编号。保管员在发货时必须逐项进行核对,如不符可拒绝发货并及时与委托方联系。4.1.5 因生产外协等由外协单位承担点检职责的,各二级部门必须对外协单位点检员的姓名、证件及编号以书面形式报仓储部门确认、备案,保管员按此名单及有效证件、领用单对应发货。4.2 零库存备件领用按 公 司 管 理 文 件 备 件 零 库 存 管 理 办 法 中

9、 有 关 条 款 执 行 。4.3 夜间、节假日领用设备、备件夜间、节假日需紧急领用的设备、备件,由使用单位专职点检员开具领用单或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开具临时领用单并签名后到仓储部门领用(专职点检员正常上班后必须将设备维护管理人员开具的临时领用单换为正式领用单)。4.4 超大型设备、备件领用4.4.1 属库存设备、备件的由各二级部门提前二个工作日通知仓储部门,其它按 库存设备、备件领用流程办理。4.4.2 超大型设备、 备件制作完毕需运至公司的,采购部门必须提前通知仓储部门,由仓储部门组织人员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开箱检验后直送现场或在送至现场后进行开箱检验,开箱检验结束,按库存设备、备件领用流程办理。

10、4.5 设备、备件领用流程详见附件 1。4.6 仓储部门在发货时,原则上按“先入先出”的方式发放。应做到一:核对(包括规格、数量);二:变动卡片上实存数;三:拿物;四:点交(当面和 6 领料人点清、领料人签名);五:填单(保管员在领用单上填写实发数、签名)。4.7 设备、 备件的领用一律实行一个规格一张领用单。在领用时如发生领用数量或规格型号的变动,领料人必须在改动处签名后方可发货,否则重新填写领用单。4.8 领料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仓库自行翻找所需要的设备、备件,必须由保管员进行查找,在规定区域与领料人当面点交。4.9 仓储部门必须及时做好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设备、备件出库数据确认工作,确保库存

11、数据的准确性。4.10 设备部按月做好设备、备件入、出、存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仓储部门做好单据、凭证的保存工作;统计日期:按日历月计,如遇特殊情况,设备部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5 设备、备件返库5.1 设备、备件领用后未及时上机(在 6 个月内不上机的)原则上须返库,以减少 现场机旁备件的存放量。5.2 设备、 备件返库由二级部门填写设备、备件返库申请单经设备部审核同意后由仓储部门视仓储面积安排库位并办理入库手续。5.3 返库前二级部门 必须做好设备、 备件的清洗工作,做到无油污、无结尘等要求。5.4 报废设备留用纳入备件管理的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5.4.1 报废设备留用备件需入

12、库的,二级部门必须明确上机日期,经设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7 5.4.2 对 无 主 或 上 机 日 期 不 明 确 的 报 废 设 备 留 用 备 件 一 律 不 予 入 库 。5.5 设备、备件返库业务流程详见附件 2。6 事故件存货管理6.1 事故件入库后由二级部门填写事故件变更(新增、取消)申请表报设备部, 经设备部审核,并报财务部备案,由设备部在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进行设置,方可对事故件库存金额进行分摊。6.2 事故件分摊期限原则上为 50 个月。7 下机备件去向7.1 专职点检员在领用备件时必须做好下机备件的去向确认工作。7.2 下 机 备 件 去 向 可 分 为 :修

13、 复 、待 修 、机 旁 、报 废 、熔 损 、丢 弃 等 。7.2.1 修复:下机后由承修厂直接拉回进行修复。7.2.2 待修:由各二级部门通知仓储部门在确定的返库日期内拉至指定的仓库,如需修复,按 库存备件的正常领用办理出库手续。7.2.3 机旁:按本管理办法有关机旁备件管理条款执行。7.2.4 报废:下机备件报废后按公司有关规定一律交指定的回收单位回收。7.2.5 熔 损 :备 件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因 直 接 接 触 高 温 ,该 备 件 全 部 熔 化 。7.2.6 丢弃:在更换备件时,因拆检方式(如:气割等)造成备件无法收集(如:下落地沟等)。8 机旁备件管理8.1 二级部

14、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健全机旁备件管理制度。8.2 机旁备件应挂货卡且做到账、物、卡一致。8.3 机旁备件必须进 行动态管理,及 时登录出、入库信息,并按月作 8 好收、发、存报表。8.4 机旁备件摆放8.4.1 按作业区集中择点存放,由二级部门自己规划,但不能过分分散,并通过 安全、保 卫 部门的认可。各存放点要统一编号,要有责任者。8.4.2 各存放点要做好定置管理,实物存放必须合理有序,机旁备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识,符合“ 三化”(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化)要求。存放点必须做好防止损坏、防止丢失、防止盗窃等防范措施。对露天存放的机旁备件要做好防雨、防晒、防锈等措施;轴承、有色金属等小型及贵重备

15、件要放置在保管箱中,各集中存放点需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9 库存设备、备件的盘点制度9.1 采购部负责设备、备件年中(终)的盘点组织工作,汇总、分析、评价盘点结果,撰写盘库报告,并抄送设备部。9.2 库存设备、 备件的盈亏是指设备、备件定期盘点中查明的库存设备、 备件实 物的盘盈、盘亏。9.3 库存设备、 备件盘 盈、 盘亏由采购部根据盘点结果,提出盘盈、盘亏报告,抄送 设备部、财务部。9.4 库存设备、备件的盘盈处理9.4.1 库存设备、 备件的盘盈由设备部组织二级部门作技术鉴定,凡技术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的,由采购部主管部长、财务部主管领导审批作盘盈处理,实 物按正常库存管理。如需修复才能使

16、用的盘盈设备、备件,由设备部组织修复、入库,并对备件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扣除修复费用后作为盘盈处理。9.5 库存设备、备件的盘亏处理 9 库存设备、备件发生盘亏,由采购部查清原因,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准 盘亏的设备、备件方能作盘亏处理。10 设备、备件的失窃处理发现设备、备件失窃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凡被立案的被盗设备、备件案值,在三个月侦破期内不得作账务处理;超过三个月未破案,经公安分局签署意见后,由被盗单位申请财务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适当账务处理。11 呆滞备件的管理11.1 呆滞备件是指设备已闲置或改造而造成备件长期积压并预测在正常情况下三年内不再使用的备件,或积压五年以上且储

17、备量超过三年正常使用量的超储积压备件。11.2 呆滞备件调拨申请11.2.1 由二级部门专职点检员定期到仓储部门确认库存备件,凡符合呆滞备件定义且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无法利用的,由点检员填写呆滞备件对外调拨申请表,经二级部门设备室、主管领导审核后提出调拨申请。11.2.2 经审核后的呆滞备件对外调拨申请表报设备部,由设备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确认。11.2.3 设备部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确认的基础上,对在近三年内公司不再使用的备件,提出调拨确认意见并报设备部主管领导审批。经设备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采购部,由采购部进行对外销售询价。12 库存备件报废12.1 库存备件的报废:指库存备件的质量及技术性能

18、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或上机使用后将威胁设备正常运转的无使用价值的备件。 10 12.2 库存备件报废的判废标准12.2.1 老化的库存橡胶件;12.2.2 保管不当造成的性能失效而且没有修复价值的库存备件;12.2.3 已改造、改型的原设备备件,现已不需用且又难以对外调拨的库存备件;12.2.4 其 它 原 因 造 成 的 经 技 术 鉴 定 不 能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的 库 存 备 件 。12.3 库存备件报废的申请及技术鉴定12.3.1 库存备件报废由库存备件的保管部门或二级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由设备 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备件判废的技术鉴定。12.4 库存备件的报废审批12.4.1 经技

19、术鉴定待报废备件必须填写备件报废处理申请表,经技术鉴定并由所在部门领导确认、签字后,经设备部审核并统一汇总后报财务部,由 财务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经同意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12.5 实物处理12.5.1 经批准报废的库存备件,由采购部与指定的回收单位签订合同,实物由指定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凡报废的库存备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返回公司内使用。13 评价13.1 出、入库管理不符要求,账、物、卡不一致,按有关管理规定视情节对责任者进行考核处理。13.2 因管理不善或保管不当造成库存设备、备件被盗、性能失效等对责任部门的考核按公司一贯制考核有关规定执行;对责任者的考核按公司 11 职工岗位聘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14 附则14.1 本管理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和修订。14.2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