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亭书法艺术学院毕业创作作品评分标准毕业创作成绩由两个部分组成。一为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打分成绩的总和,占总成绩的 80%。二为以学生参与毕业创作的态度及到课率等所给的成绩,占总成绩的 20%。以下为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的评分标准。(一)书法毕业生书法作品 5 件,总分 80 分,每件作品平均 16 分。评分由四项标准构成:点画基本功 、结字造型、布局谋篇、表情达意。依循以上标准设置以下五个打分等级:一、16 分功力特别扎实、笔笔到位、完美且有创意、巧思妙布、创意新颖,能充分表达情感。二、14 分功力比较扎实、 大多笔画到位、布局精到、谋篇有方,能表达一定情感。三、12 分有一定功力、 部分笔画到
2、位、入规合矩 、布局合理、谋篇无失,谈不上情感。四、10 分功力较差、有到位笔画、基本合规、布局谋篇有得有失。 五、6 分没有功力、笔不到位、未入规矩、布局有碍、谋篇有失 。注:被评为 16 分的作品不超过总数的 15。被评为 12 分的作品不超过总数的 25。(二)篆刻毕业生篆刻作品总分 20 分。评分由四项标准构成:刀法基本功 、结字造型 、布局、表情达意。依循以上标准设置以下五个打分等级:一、20 分功力特别扎实、刀法到位、完美且有创意、巧思妙布、创意新颖,能充分表达情感。二、17 分功力比较扎实、 结字准确、布局精到、谋篇有方,能表达一定情感。三、14 分有一定功力、 结字准确、布局合理、谋篇无失,谈不上情感。四、10 分功力较差、有到位刀法、基本合规、布局谋篇有得有失。 五、6 分没有功力、刀法不到位、未入规矩、布局有碍、谋篇有失 。注:被评为 20 分的作品不超过总数的 15。被评为 17 分的作品不超过总数的 25。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201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