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治市中医医院被服洗涤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医院对被服及各种敷料的清洗质量,更好地为病人和工作人员服务,特制定本规定:1、医院患者使用后的床上用品(床单、被罩、枕套、 )的洗涤均交由洗涤公司清洗,各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值班使用的床上用品清洗及被褥的拆洗由洗衣房承担。2、各病区每周为住院患者更换床单被套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更换,并负责将换洗的被服分类收集装入筐、篓或袋内,定点存放,受大便、呕吐物等污染的衣物、被服用水冲洗后分别用塑料袋装好存放、备送。洗衣房人员于每日上午 10 时前到各病区收集换洗衣物,清洗后第二天送回。各病区每日派人与洗衣房人员当面清点送洗及回收的被服,核对清楚,如实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3、手术室使用后的敷料按要求放入带盖桶内,定点放置。洗衣房人员于每日上午 10 时、下午 5 时分两次收取,清洗后由手术室人员负责折叠包装后送消毒供应室灭菌。4、洗涤公司于每日 11 时前,将清洗后的被服送至洗衣房并回收需要清洗的被服,要求洗衣房人员与洗涤公司的人员当面清点送洗及回收的被服,核对清楚,如实记录,双方签字。 5、对洗涤不合格的被服除要求洗涤公司重洗外,我院不支付所有需要重洗被服的费用,同时双方签字确认;对丢失,损坏的应作记录签字,并由洗涤公司照价赔付。6、洗涤公司的被服清洗款项每季度结算一次,并由各科护士长签字认可后方可付款。7、本规定从 12 月 1 日期执行。护理部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