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洪政办发201845 号洪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 农村集体“三资” 领域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各村(社区):近年来,我镇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农村“ 三资” 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民群众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少数村(社区)还存在制度不落实、决策不民主、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集体资产受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有发生。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纪委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集体“ 三资” 领域整治专项 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2 -一、总体要求各村(社区)要按照区纪委
2、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区农业局关于深化农村集体“ 三资” 领 域整治专项行动工作 实施方案(溧农字2018126 号)要求,以抓管理、促公开,建章立制为重点,认真排查农村“ 三资” 管理 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制度;强化“三资” 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线上、线下实时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不善引发 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有效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整治范围和内容全面梳理 2016 年以来“三资” 管理问题 。主要内容包括:(一)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1、大额支付现金。是否仍然存在大额支付现金,是
3、否做到具备转账条件的资金支付全部转账。2、招待费用。村级招待费是否严重超标,组级是否存在吃喝现象,2016 年 9 月起村级原则上不得在饭店招待,特殊情况必须附有接待审批单。3、村级支出审批。2017 年 9 月开始村级所有支出必须由镇街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方可付款入账。4、票据的使用。收入票据:必须出具税票或市级以上印制的- 3 -票据,一律不得自制或自购收据,所有资金必须全部进经管站村级资金代管账户;支出票据:除少数支付农民工工资外,能够取得正式票据的必须使用正式票据才能列支。5、资金和债权债务。不得出借集体账户,不得为外单位代办收支业务;单位和个人借用集体资金超过一年及以上的要及时清
4、收,特别是村干部借款或预付工程款是否未及时催收。(二)工程招投标、监管、验收、审定及资金拨付2017 年 9 月前工程,30 万元以上的按区规定程序执行,30万元以下的小型工程以镇规定程序执行;2017 年 9 月之后工程管理按照溧政发201793 号文执行。工程款项支付是否按合同或协议执行,是否超付。(三)资产资源发包及兑现、清查与处置资源发包的合同或协议的合理合法性,以及按照合同兑现的具体情况;对金额较大的债权、债务核销原因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合法,处置要否严格按照市规定执行。(四)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章是否在理财组长的手上,理财成员活动及签到、记录理财情况;是否做到村级财务每次结账后
5、次月十五日前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组级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电视公开是否具备条件的农户都能看见;南京 E 阳光手机 APP 推进情况。(五)农村会计队伍建设- 4 -新任村会计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工作开展是否正常。三、工作步骤(一)制定工作方案(2018 年 6 月 15 日)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专项治理的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要将具体细化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村(社区)工作方案于 6 月 20 前报镇经管站。(二)工作布置(2018 年 6 月 19 日-22 日)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
6、、专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创新工作举措,切实解决农村集体“三 资”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保证工作质量,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能够顺利推进。2、注重宣传培训。各村(社区)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争取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要结合实际,要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 ”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 对有关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要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项整治业务工作组,各村(社区)要组织整治业务工作人员学习“三资 ”业务和培训制度,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3、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的要求,明确工作 职责。镇经管站负责 指导督促各村(社
7、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适时召开农村“三 资” 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村(社区)作为专项治理的主体,全面负责本区域的专项治理工- 5 -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的难题,研究和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工作扎实推进。(三)组织实施(2018 年 6 月 22 日-11 月 20 日)1、村(社区)自查自纠(2018 年 6 月 22 日-7 月 13 日)各村(社区)要“三资 ”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深入开展自 查自纠,镇经管站提供 2017 年度区农业局委托审计相关村(社区)“三资” 问题 清 单供各村(社区)参考;各村(社区)要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本村“
8、三资” 管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对单逐条整改,提出整改对策和时间表;镇经管站在村自查自纠后要组织核查,对村级自查自纠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核实“三 资” 管理存在的 问题、整改措施及落 实情况,确保问题清查不遗不漏、不留死角,整改措施到位、清单明确、责任到人。村(社区)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报告,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镇经管站。2、镇经管站抽查(2018 年 7 月 20 日-11 月 20 日)从 7 月 23 日开始镇经管站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三资” 管理 问题 自查自 纠情况进行检查, 对未按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全面开展“ 三资” 整治 专项行动工作或走 过
9、程、工作开展不细致、不深入的问题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移送镇纪委。四、总结固化、建章立制(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各村(社区)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和下一步打算,建立相应的管理- 6 -制度等内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纠正规范一批行为,出台一批制度,建立完善农村“三资” 管理岗位责 任追究制度,制定岗位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明确各自职责和追究形式,按照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从最终环节层层查起,实行“谁失职、谁担责” ,强化 责任追究。 书面总结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上报镇经管站。洪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二 一 八 年 六 月 十 六 日洪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16 日印发 共印 2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