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制度,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发挥特长、开拓创新、奋发向上,引导并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根据湖北民族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第一条 综合测评目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学年表现的测定和评价。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自身发展的导向和目标。综合测评结果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将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1、评定各类奖学金、荣誉称号。2、审批国家助学金
2、、学生困难补贴等各项学生经济资助项目。3、毕业生就业推荐、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等工作。第二条 综合测评对象已进行学籍注册并在我院连续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第三条 综合测评基本方法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评定。具体步骤为:在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班进行班级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和复核,并进行整体评议,经班级公示无异后上报学院审核并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后上报学校。2、综合测评分值计算公式:综合测评总分=考试课成绩平均分 +能力分扣分3、综合测评等级分为三类:优秀(获得奖学金同学)良好(未获奖学金,但无重修、无处分同学)合格(优秀、良好等级以外的同学)4
3、、考试课成绩平均分计算以医学院教学管理科公布的科目为准。(大学体育不作为考试课计入总分)5、能力分计算以本方案规定的细则为依据。所有能力加分项以学生工作科公布的该学年活动清单为准,不在清单之列的活动或不属于本学年度的活动一概不计入。学生必须提供原始支撑材料。第四条 能力分值明细1、英语等级考试加分标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 分者加 7 分本科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者加 5 分专科生: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425 分者加 5 分英语过级分值不累计加分。2、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标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通过者加 5 分、二级通过者加 3 分。计算机过级分值仅过级当年所享受,不累计
4、、不重复。湖北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作为计算机基础课程成绩、二级作为计算机 C 语言课程成绩,故不予加分。 3、学生干部职务加分标准副书记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部长党小组组长团长副部长副团长委员寝室长团委、学生会、学管会 4 3 2.5 2 1.5学生党务办公室 4 3 1.5宣传中心 4 3 2.5 2 1.5党支部 3 1党小组 2.5班委会、团支部 3 1 1注: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学期但不足一学年的加一半的分值。任职不足一学期者不予加分。校团委、校学生会干部、委员和医学院团委、学生会同级干部、同级委员加分标准一致。护校队与学院学生会、团委部门同级对职务部门待。兼职干部按
5、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履行其责任和义务者,扣除其相应加分。医学院所属学生社团(文艺团、书画社、心之桥、青年志愿者协会)团长(主任) 、副团长(副主任)分别参照团委部门部长、副部长加分标准加分,各社团部长参照团委委员加分标准加分。4、能力分值标准(一)学术论文加分标准论文级别、作者次序 加分标准(分)权威期刊:第一作者 10权威期刊:第二作者重要期刊:第一作者8权威期刊:第三、第四、第五作者重要期刊:第二作者核心期刊:第一作者6重要期刊:第三、第四、第五作者核心期刊:第二作者国家级一般刊物:第一作者 5核心期刊:第三、第四、第五作者国家级一般刊物:第二作者省级刊物:第一作者
6、4国家级一般刊物:第三、第四、第五作者省级刊物:第二作者3省级刊物:第三、第四、第五作者 医学生通讯杂志中原创的学术论文2注:(1)刊物等级以医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国内学术期刊认定名录为准(2)学生公开发表论文排序第二位但第一位为其指导教师,按第一作者对待。依此类推。(二)新闻稿件、文学稿件加分标准 新闻稿件、文学稿件级别 加分标准(分)国家级刊物 3省级刊物 2地市州级刊物、校级刊物、 医学院社会调查报告辑 0.5县(市)级刊物医学生通讯杂志中原创的文学稿件、人物采写、报告文学0.4校广播台、院报、新闻网用稿 0.3运动会广播稿 0.2(1)所认定作品必须是在合法的刊物和媒体上发表的文学、艺术、
7、新闻等作品。必须有正式出版的刊物或录用通知单。(2)新闻稿件、文学稿件只认定第一作者,特此说明。(3)新闻稿件必须以宣传医学院的内容为准,且以广播台、院报、院新闻网或其他认定刊物采用为准。(4)刊物认定:以国内统一刊号(CN 刊号)和国家刊物标号(ISSN 登记号)同时具备为正规刊物,以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http:/)核查属实为准。(5)除恩施日报 、 恩施晚报 、 湖北民院报外,其他报纸以省会城市以上级别为准。网络媒体除恩施新闻网、湖北民族学院校园网外,不予认定。电视台、广播电台不予认定。(6)同一文章被不同杂志引用或转载按最高类加分,不重复,不累计。(三)科技竞赛、科研创新项目(团队、
8、个人)加分标准科技竞赛、科研创新项目(团队、个人)级别 加分标准(分)国家级:一等奖 10国家级: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8国家级:三等奖、优胜奖省部级:二等奖校级:科研团队或个人项目一等奖6省部级:三等奖、优胜奖校级:科研团队或个人项目二等奖4校级:科研团队或个人项目三等奖、科技竞赛、科研项目获奖成果2注:(1)科技竞赛、科研创新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州级、校级科技竞赛活动或科研创新项目。校级竞赛和项目包括:大学生素质拓展基地项目、 “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助项目、大学生科技文化节等。(2)项目第一负责人享受 100%加分分值,第二负责人享受 80%加分分值,第三、第四、第五顺
9、位成员享受 60%加分分值,第五位之后不予加分。(四)体育竞赛加分标准个人项目获奖加分 集体项目获奖加分体育竞赛级别 一名二名三名三名以后及参赛未获名次者一名二名三名三名以后及参赛未获名次者精神文明队国家级 5 4 3 2 5 4 3 2 1省级 4 3 2 1 4 3 2 1 0.5校州级 3 21.51 2 10.50.2 0.3院级(特指医学院) 2 1.5 1 10.50.20.2注:(1)各项体育竞赛(足球、篮球、排球比赛)参加者包含替补队员。(2)运动会中的集体项目(如拔河、接力赛等)只认定参与的同学。(3)参加人员以学生会文体部提供的名单为准。(五)文化艺术活动加分标准获奖级别
10、加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 5国家级:二等奖省部级:一等奖4国家级:三等奖、优胜奖省部级:二等奖校州级:一等奖3省部级:三等奖、优胜奖校州级:二等奖医学院:一等奖2校州级:三等奖、优胜奖医学院;二等奖1医学院;三等奖、优胜奖 0.5(六)寝室卫生加分标准(1)在校学生会公寓部和医学院学管会公寓部组织的寝室检查中受到“表扬”的寝室,寝室成员均加 0.2 分。 (以公寓抽查通报文件为准)(2)寝室卫生评比加分标准五星级一等奖四星级二等奖三星级三等奖学校星级寝室评比 2 1.5 1医学院寝室卫生安全评比2 1.5 1校级与医学院级都获奖者按高分加分,不累加。5、凡获得的以下荣誉称号(包括集体、个人)均不
11、加分;获得普通话等级证书、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驾照等均不予加分。注:荣誉称号指“积极分子” 、 “先进分子” 、 “优秀个人” 、 “优秀集体” 、 “优胜团队” 、 “优秀团员” 、 “优秀学生干部”等。第五条 扣分项说明1、早查考勤、课堂考勤以学管会学风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部的统计数据为准。 具体细则:早自习、课堂考勤缺勤一次扣 0.2 分。早自习迟到每达 3 次,作旷课 1 次处理,扣除 0.2分。2、寝室卫生情况通报以校级检查通报和医学院公寓部检查通报为准。具体细则:在校学生会公寓部和医学院学管会公寓部组织的寝室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寝室,若落实到具体人,则相应责任人扣除 0.2 分,否则全体寝室成员均扣除 0.2 分。3、寝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具体认定和处理参照医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1、医学院成立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副组长:学生工作科科长、副科长成 员:辅导员、班主任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学管会主席、宣传中心主任2、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 长:班主任副组长:团支部书记、班长成 员:班团干部 2 名、学生代表 35 名第七条 本方案自 2010 年始执行,解释权归医学院学生工作科。医学院学生工作科二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