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关镇“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村(居)委会、镇各站、所、办;根据县“十小 ”行业质 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 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服务行业健康发展,从 200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开展“ 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 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等“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以下简称“十小”整治)。为保证“ 十小” 整治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本 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1、指导思想。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政府统一 领导、部 门
2、各负其责、乡镇为主 负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以 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 实效,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目标要求。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主要目的,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和完善“ 十小” 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整治重点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2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 无、散、低” 等问
3、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三、主要任务(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在“两豆” (豆制品及豆芽)、干制水产品、茶叶、米面制品等行业加大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重点打击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经营。鼓励并扶持有条件的
4、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鼓励按照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 整合提升小作坊。通 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杜绝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 格执行餐饮原料
5、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环境整3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发布违法虚假药品广告。(五
6、)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七 )小美容美发
7、店整治。督促 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4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淫秽、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 。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
8、;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 达 到90 以 上 ;“黑 网 吧 ”得 到 有 效 遏 制 ;有 良 好 的 经 营 秩 序 。(九)农村小客运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9、,确保行车安全。(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 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建立定点充装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四、行动步骤5(一)调查摸底阶段:村(居)农村公共安全信息员从现在起至 2008 年底,摸清 “十小” 行业的基本状况并建立 质量安全监 管档 案 ;解 决 一 批 群
10、众 反 映 强 烈 的 区 域 性 、行 业 性 质 量 安 全 问题 。(二)全面整治阶段:2009 年 1 月至 12 月,在全镇全面开展“十小” 整治行动,即:扶植引 导基础条件较 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 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关停转化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十小” 生产经营单 位。同 时,对故意制售假冒 伪劣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条件恶劣、产(商)品质量安全隐患严重又不主动整改或屡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打击或关停,净化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巩固和深化“ 十小”
11、整治成果,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十小”生产经营行 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 农村市场监管网络基本形成;“ 十小” 行业质 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健全; 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镇 “十小 ”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 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十小 ”整治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设在镇质监站(北站旅馆四楼)。“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 规范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下设7 个专门小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整治小组由镇质监站负责牵头,小农资店、小菜场整治小组由镇农技站负责牵头,小音像店整治小组由镇文化站负责
12、牵头,小美容6美发店整治小组由镇社区办负责牵头,小客运整治小组由镇农机站负责牵头,小液化气供应点整治小组由规划办负责牵头,新闻信息小组由镇综合办负责。各行业整治与规范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将“十小” 整治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落实到村(居)委会,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认真落实省委“两创 ”总战略,把整治工作与 创建文明城市、“十村示范百村整治 ”工程、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平安开化”建设、留守儿童俱乐部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群众的衣、食、住、行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
13、,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整治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让更多的群众成为创业者。二是整治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及制假售劣的“ 十小 ”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 “十小” 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三是整治与发展传统产业的关系。在大力整治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十小” 单位的同时,注意保 护小而精、小而优的传统产业。要科学界定,合理把握,全面排查摸清“十小” 行业底数,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制定整治标准,打扶结合、疏堵并举, 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 ”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
14、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围绕整治与规范的重点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群策群力,积极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推7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同时,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等途径,不断完善治理网络,推动“ 十小” 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十小” 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要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十小” 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