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7532337 上传时间:2019-05-20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8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中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中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 目论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学生姓名 廖 云 平 指导老师 杨 清 望 学 院 中南大学法学院 专业班级 08 级人力资源管理完成时间 2010 年 9 月 20 日目录摘要 2绪论 4(一)问题的提出 4(二)论文研究内容及意义 4一、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原因 4(一)农民工的概述 4(二)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 4(三)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原因分析 5二、国外相关农民工保障制度的启示 7(一)国外社会保障模式的理论基础及主要类型 7(二)各国对社会保障模式的比较 8(三)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9三、健全我国进城农民工社会

2、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10(一)确立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目标 10(二)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 111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112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项目设计 113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执行 124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 14结论参考文献 16致 谢 辞 17摘要社会保障被人誉为社会的安全网,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的研究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等。因此,本文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将笔触转向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然而进城农民工,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自然也很多,终归一点便是社会保障的问题。针对这一点我们首先就

3、得先提出问题,并且说明研究这个论题的意义;然后在第二章中我们通过对目前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原因的进行深入分析,其中包括对农民工的概述、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以及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原因分析;在第三章我们就得讨论国外的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类型,然后再将其与我们国家进行比较,最后就能总结出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对我国的启示;最后一章便是论文的核心部分了,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目标这是我们最先关注的问题,通过这个问题我们建立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项目设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执行以及农

4、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关键字:农民工;社会保障;治理对策;和谐社会ABSTRACTSocial security is known as social safety net, is a country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social economy. Therefore, it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tudy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social stabilit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tc. Therefore, based on comprehens

5、ive consideration of the above factors, the workers will brush to the social security problems. However, migrant worker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natural also gradually, it is a lot of social security. At this point we first have to first question, and explain the significance of this topic research,

6、 Then in the second chapter we based on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rural migrant workers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migrant workers, including a summary of peas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the status quo and the peas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 the absence of

7、reason analysis, In chapter 3, we must discuss abroad the main types of social security model, then compare with our country, finally can summarize foreign social security system for Chinas revelation, The final chapter is the core part of the thesis, the peas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devel

8、opment goals. This is our first concern, we established by the problem of peas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system,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which also includes the establishment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of migrant workers, the basic principle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of project design, t

9、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and management and supervision of the work of social security. Keywords: migrant worker;social security; govern a countermeasure; harmonious society绪论(一)问题的提出城市化是有着丰富涵义的社会变迁过程。在未来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农民工进城必然是长期趋势,如果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不能融入其工作的城市,必然在城市形成“新二元结构” ,威胁城市的和谐发展。然而进城农民工,需要逐步解

10、决的问题自然也很多,终归一点便是社会保障的问题。城市农民工作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特定部分,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由于体制、环境以及自身素质等方面因素影响,使得他们对于城市知觉处于一种普遍的焦虑之中。他们的社会保障由于缺乏应有的制度安排,而成为城市中的弱势族群。现代社会保障是全体公民依法享受的权利,无论面临什么困难,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都应该得到实现,这样才能体现社会的公正性,体现政府的全民性和公共性。所以就目前对认识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的不足作出更全面的分析。(二)论文研究内容及意义本文将以进城农民工为研究对象,来逐一进行分析,文章中提出了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以及

11、存在的主要问题,也分析了国内外就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最后便是我们这篇文章的核心内容,我们将以大量篇幅来对那些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社会保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处理不当,社会问题就可能变成政治问题,甚至酿成政治危机,影响社会和政治的稳定。农民工是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主要力量,一方面为城镇经济建设作出贡献,另一方面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然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在新形势下,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有益于加速城市化进程;建立和完善农

12、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有益于加速工业化进程;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有益于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有益于推动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一、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现状及原因(一)农民工的概述进城农民工(以下简称“农民工”)是指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事非农职业,但仍然是有农村户口的劳动者,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具有“农村人”和“城市人”双重身份的特殊群体。他们为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他们却游离在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得不到基本的城市身份认同,长期以来被无情地拒之社会保障制度的大门之外。(二)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近

13、年来,我国城市化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城市大规模扩展和建设中,有一支重要的建设力量城市农民工,他们活跃在各条战线上,他们即是城市化的建设者,用他们的汗水见证了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他们又是城市的奉献者,他们放弃了曾视生命的土地,更远离了曾经日夜厮守的村落和熟悉的农事。但是当他们试图成为一个“城市人”的时候,他们又承受了太多的寂寞、屈辱和歧视;他们虽生活于繁华都市之中,但却游离于城市社会之外;他们无法与城市人和城市区位形成一个良好的互动。因而造成许多问题的出现,其中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他们行走于城市之间的一个重负,这也是我国城市化发展中必须正视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国家和政府为加强对农民工合法

14、权益的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然而,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的法律保护方而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正处在转型加速期的中国社会仍带有明显的二元特征,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农民工进城后没有正式身份,使其绝大多数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幼托、教育、住房等方面面临一系列困难;而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都要求有本地户口,基本养老保险由于不能跨地区转移,一些地方已参保的农民工也纷纷退保。工资待遇低下且遭拖欠现象依然存在。由于没有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相当数量的私营、民营、 “三资”等企业没有依照法律规范用工行为。同时,这些企业主法律

15、意识普遍淡薄,少数经营者唯利是图,有意克扣、拖欠工资。尽管近几年来政府部门加大干预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但各地农民工因工资被拖欠而上访、投诉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农民工经常面临失业的窘境。76%的农民工在城市中都有没有活儿干的经历,从“失业”实践上看,失业在三个月以下的居多,占 89%。当然,一部分民工的失业情况还非常严重,在有失业经历的农民工中,失业四个月以上的占13%。就业过程突然中断对于农民工的打击比下岗对于城市职工的打击更为沉重。因为下岗职工还有稳定的住所,有一定数量的生活保障金,有家庭的直接支持,而农民工几乎一无所有。农民工可能会因为突然失业而出现全面生活

16、危机。农民工从事职业脏、累、险、差,劳动强度大,收入低。很多城市人所从事的工作,农民工不是不能干,而是因为他们没有户口而不允许干。大量农民工只能从事低收入、工作环境差、福利低劣的工作。农民工所从事的主要行业都是有着鲜明特点:要么是又脏又累,比如废品回收等行业;要么是有一定的技术要求,比如建筑业、装修业的木工、瓦工、管工等;要么是以一定年龄为条件的,比如餐饮服务业的服务员年龄一般在 1825 岁左右。这些职业很多对劳动力的要求都是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所不能胜任的或者说是他们不愿意从事的,即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险、差及一些社会排序低、收入低的职业。(三)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缺位的原因分析虽然中国

17、现行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原则上并不排斥农民工进入,但由于劳动法缺乏对进城农民工特殊身份的具体说明,除工伤保险条例之外的其他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将进城农民工纳入“职工”的范围。使得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我们将从六个方面探讨:社会保障立法相对落后是首要原因。一是现有的劳动立法使农民工的劳动权利被边缘化。由于劳动规章制度的定义和范围不明确,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随意性比较大,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劳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关系不明确,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适用上的混乱。二是现有的劳动立法的规定本身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劳动立法缺乏程序性规定和救济手段;缺乏对雇主

18、拖欠工资行为的制裁性规定等等。思想观念上的惯性思维作祟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缺位的深层次原因。长期以来,社会上形成了两种严重妨碍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承担城镇居民特别是下岗职工社会保障的负担已经是异常沉重了,因而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已无力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农民工虽然从事工人职业,但他们仍是农民,并还要土地,如果他们在城镇无法生存下去,还可以回农村去。因此,完全不必将他们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前者单纯从经济视角来看待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虽然违背了一个基本常识,即中国政府是全民政府二不是“市民”政府。况且,我国经济已持续高速增长了 20 多年国家的经济承受能力越来越强,那种以

19、国家财力不足作为不考虑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理由已越来越不充分。城镇社会保障负担沉重并不能成为不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当理由。后者则没有看到:“农民”并不是一种固定不变的身份标记,而只是一种职业。农民工已逐渐从这种职业中分化出来,成为非农职业的劳动者,他们和农村社会的“隔阂”也越来越深。因此,农民工中的绝大多数并不愿意回到农村队伍中去。另外,农村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也在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多、种地成本的不断上升、农产品的价格逐渐下降而逐渐削弱。因此,该观点既不符合绝大多数农民工的意愿及现实选择,也不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在体制方面也是比较客观的原因。传统户籍管理制度下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民工社

20、会保障缺失的体制根源。有学者认为农民工由于其弱势地位和较低的组织程度而被社会边缘化,当前政治决策和利益诉求机制给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诉求带来困难。重要因素农民工自身素质和觉悟较差。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进入城市往往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和简单的技术工作,在很多领域下无法与城市居民进行竞争。并且农民工在农村没有受到维权等的相关教育,虽然到了城市,却远离城市主流社会,对于用人单位和自身参保也持无所谓的态度,只顾眼前收益,还是用小农意识进行思考,认为缴纳保险费减少了现期收入,担心将来社会保障没有保障的功能,也怕失去工作机会而不敢向用人单位争取社会保障权利。企业方面的原因。农民工所在的很多私营、 “三资”企

21、业并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在劳动管理和职工奖惩上由雇主或者个别高级管理人员说了算,标准不统一,管理混乱,难以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规范;二是工会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方面的原因。虽然中共中央近几年来提高了保护农民工劳动权利的政策力度,但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民工问题的各种错误认识并没有完全消除,对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的保护不够重视。无论是在个体层面还是社会层面上,健康促进和谐都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然而我们在以人为本的领导下,不管是政府还是个体,我们都发现其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总结的以上几点,希望我们能注意实现其应有的本质。二、国外相关农民工保障制

22、度的启示(一)国外社会保障模式的理论基础及主要类型在社会保障理论研究中,我们很片面地理解社会保障的公平基础,总是很抽象地肯定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公平基础,而把它简单地移植到中国社会保障理论构建中来。这种过分的依赖西方社会保障理论派别和理论内容。从而使我们自己国家在社会保障这一领域做出的成就就远远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理想,它缺乏理论上的前瞻性,就没有实践上的主动性。所以我们就应该建立中国自己的社会保障理论。一是要以解决民众最基本生存问题为主要出发点,把“底线公平”作为构建中国社会保障理论的基础。我们的社会保障理论应当体现为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主要解决民众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如吃饭、就业、看病、教

23、育以及住房等方面,因为这些是每个人一生都无法回避的问题。要公平对待相对贫困以及其他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人,努力使每一个人都能够获得最起码、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让他们能够得到社会的保护和支持。二是要建立起城乡统筹、涵盖各个阶层、努力缩小阶层之间对立的社会保障理论。在社会保障项目上,要能够界定出中国社会保障所应包括的项目、内容、目标及任务,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使社会保障能够在解决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在社会保障待遇上,要能够从广大民众所有基本需求中找出一些更具有前提性、基础性以及无法回避的需求,如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生活需求、解决看病难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的基本健康需求、解

24、决基础教育问题的基本发展需求等;在保障层次上,要夯实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以解决最基本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需求为目标的相关社会保险为主体,形成多层次社会保障理论体系。世界各国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体制、社会文化、历史背景和民族传统,建立了不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这种不同主要体现在各国社会保障管理的机构设置、权责划分和相互关系上,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直接管理体制、半官方自治管理体制以及商业保险管理体制。政府直接管理体制政府统管社会保障事务。宏观层面,政府不仅负责社会保障法规的颁布、政策的制定,还要对社会保障运行过程实施监督;微观层面,社会保障的具体业务由政府进行管理。为此,政府设

25、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全国社会保障事务。在这种类型当中,英国是其典型的代表。半官方自治管理体制政府和非营利组织共同管理社会保障事务。政府主要负责颁布法规、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督。政府成立一个统一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全国社会保障事务,并指定一个或若干个中央政府部门实施全面统一监督。非营利组织则负责具体的业务管理。非营利组织表现为半官方、半独立的社会保障基金会,基金会一般由雇主、雇员两方或者雇主、雇员和政府三方代表组成,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在法律范围内实行自治、自主管理。法国是其典型代表。商业保险管理体制具有独立性的基金会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日常工作,政府进行一般监督。政府的一般监督主要体现在国家立法和政

26、府制定基本政策。具有独立性的基金会获得政府的授权,在政府的一般监督下,负责操作和组织社会保障事务的日常运行,实质性的工作都由其承担,包括社会保障具体政策的制定。新加坡是其典型代表。(二)各国对社会保障模式的比较美国:社会化、市场化的社会保障管理模式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美国的社会福利水平较低,政府承担的责任小。表现为政府主办的公共福利项目较少,社会保障制度重点是对贫困者的救济而非面向全体公民的福利;同时,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带强制性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美国这种社会化、市场化的社会保障管理模式自有其独特的优势。首先,社会保障的主体部分实行基金化运作,减少了政府拨款,财政风

27、险小。其次,针对性强,效果较好。第三,是以企业为核心的职工福利比较发达,增强了职工和企业的亲和力。第四,充分利用非营利组织,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政府和市场行为的局限性。不过,美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也有一些明显的缺陷,如社会保障的私营化增加了管理成本,如私营化的保险业须支出大量的广告、推销费用;而且,社会保障的私营化也弱化了其社会功能,被保障人受益多少依赖于个人的缴费和市场运转的情况。英国:自上而下、整齐划一的行政管理方式英国社会保障管理模式的优势在于:第一,有利于社会保障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避免了各部门之间互相扯皮而使社会保障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的问题;第二,有利于社保项目之间的相互协调,有利于社会保障

28、资金在一定范围内调剂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三,有利于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精兵简政,降低管理成本,把管理费用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而且,由于强调国家责任,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而且是社会保障金饿支付风险大大降低。但是,这一管理模式也带来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如社会保障开支过大,给国家造成过重的财政负担;福利刚性和公共开支刚性导致英国的劳动力成本居高不下,削弱了英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等。而且,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冒领和贪污社会保障福利费现象较为严重。日本: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日本是一个后起的发达国家,其社会保障体系模访欧美建立,社会保障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低;但社

29、会保障制度实施内容较全面,保障对象较普及。日本各种社会保险均由政府管理,保险费由员工、雇主和政府三方分摊。日本这种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既可体现社会保障社会化、规模化、一体化的发展要求,又可兼顾个别保障项目的特殊性要求;二是这种模式在管理成本上是节约的,在管理效率上是较高的。但是,日本社会保障制度分割现象仍较明显,存在保险保费和给付标准参差不一、保险资金分散、难以形成稳定的财源基础而削弱了社会保障的统筹功能等问题。另外,日本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实行不成文的终身雇佣制,企业“办社会”现象也比较明显。(三)国外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对我国的启示各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建立健

30、全的经验表明,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必须与一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相适应。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同时借鉴并汲取国外有益的经验,我们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完善:加强社会保障的法制建设法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撑点。国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显著特征就是立法明确、法制健全。这对我国实现社会保障管理法制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国外的经验看来,各国都是先立法,后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来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并且,要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事业的要求,不断地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鉴于此,应改变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立法比较缓慢的状况,形成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其一,

31、出台一部社会保障法典,涵盖各项社会保障活动的准则,为社会保障管理提供保证。其二,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和社会优抚法,对社会保障法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规定社会保障管理的性质、具体内容等。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其关键在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国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设置较为科学、合理、统一的管理机构,机构之间的关系比较顺畅,各个机构能够较好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很少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而其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未能完全分开是其明显的缺点,这也是我国应要避免的。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不是意味设置一个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而是处理好行政管理、业务经

32、办、基金运营、社会监督四个方面的关系,做到既相对分立,又密切配合,同时也相互制约,形成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良性循环。健全社会保障监督机制社会保障监督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需求,是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然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往往流于形式,所起的实际作用不大。同时,我们还可以从对国外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研究中发现,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障开支膨胀,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造成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开支增长过快,给社会保障的整体运行带来困难和阻力。这是我们应该吸收的深刻教训。健全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其一是社会保障行政主

33、管的监督。其二是财政、审计、监察、工会、新闻等部门的监督。三是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建立的物质基础,是社会保障各项方针政策顺利实施的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是社会保障管理的主要内容。国外的社会保障基金营运比较规范,机构发达,形式多种多样,如社会保险基金会、协会、银行等,对我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们可以委托给已有的金融公司或者设立专门机构经营,利用购买国债、进入资本市场运作等方式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当然,基金的保障也给我们后期的发展带来很重要的帮助。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对比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政府在我们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发挥的作

34、用是毋庸置疑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还得依靠政府的协助才能得以实现。三、健全我国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一)确立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目标在前面我们提到了中国的社会保障理论,它是切实保障广大民众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而不是非基本生存需求,保障整个社会乃至我们子孙后代持续和谐发展需求而不是仅仅满足个别阶层的特殊需求。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保障理论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的保障文化、心理和方式基础上,基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实,吸收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中的合理成分,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理论。从理论上理清了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目标,政府责任的确立和中国特色的体现。同时,对养老保

35、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三大支柱性制度安排的改革与发展。从战略与实践角度提出了系统的规划与政策建议,当然针对目前国际形势来看,理论的基础已远远超过了战略与实践,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在这方面所做的不足,虽能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却未能见到我们当初的目标。对这一情况我们知道,确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权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我们应加大人力的投入、监管政府的职能、立法的公正,目的就是满足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生存需要,努力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排斥与社会对抗,保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二)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路径1建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 公平是社会

36、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首要原则,公平原则如何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可以直接测试社会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及其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实际功效。公平原则以个人的权利保障为前提。因此,人们往往把个人权利能否得到保障作为检验所处社会制度是否公正的基本尺度。所以我们在确保公平的同时,应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第二,完善有利于程序公平实现的制度建设;第三,制定社会保障法律,将社会保障权利法治化。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强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突出了人的价值和人的

37、全面发展,将人的主体性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以人为本首先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问题,而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和社会采取和建立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和制度的总称,是在其成员因年老、疾病、灾害、贫困而生活陷入困境,生命受到威胁时,通过提供经济和物质帮助使其度过难关,以保证社会的正常有序发展,给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感,维护其人格尊严。 “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出,就是“以人为本”思想的表现,也意味着现代社会保障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的,不仅保障人的物质生活,同时注重对人的精神层次的保障。适度合理原则 适度合理是指保障制度要切合国情符合客观实际。太高了会使社会保障的公共开支庞大,

38、造成财政赤字,会增加税收,造成群众负担过重。无可厚非也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大打折扣,到头来使过高的社会保障制度难以为继。太低了,人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与工伤救济、下岗补贴、生育补助、住宅津贴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难以解决,直接影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甚至连基本的生活水平都难以维持,当越来越多的人们的生存和基本权利难以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反社会的行为必然随之增多,从而也必然会引起社会动荡,所以社会保障必须适度。社会和经济发展双重功能并重的原则 社会保障理论研究有了社会学的视角后,社会保障的社会目标是无须强调的。但是,经济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保证,因而,社会保障理论不能片面强调其社会功能,同

39、时还要强调其经济功能,然而农民工在城市所作出贡献也不可小视,他们推动了城市的经济发展,可以说,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追求是同等重要的,二者不可偏废。以此实现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这才是社会保障理论研究的根本所在。2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项目设计通过国外社会保障发展的历史经验,结合我国现实政治、经济体制,目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应按照“轻重缓急,循环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建立农民工迫切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此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机构。首先当务之急是要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 在完善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畴是解决农民工工伤问题的方法,既可以解决

40、农民工遭遇工伤时只能寻求民事赔偿的问题,也可以减轻企业的赔偿能力。农民工从事的行业一般劳动条件差、劳动环境恶劣、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患者大部分发生在了农民工群体中。因此应尽快强制推行和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使农民工能得到相应的抚恤和救助,以分散和化解农民工所遭受的高职业风险。其次在农民工医疗保险方面 尤其是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是农民工的现实需要。对于已取得城镇居民资格的农民工,应实行与城市职工相同的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其具体的操作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相同。而对于未取得城镇居民资格的农民工,由于其流动性较强,可不参加一般医疗保险,日常的医疗开支由个人或家庭承担,但应参加大病

41、统筹医疗保险,之建立统筹账户。构建养老保险制度 由于国家在现有的城镇企事业单位实行的“高基数、高费率、高待遇”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了给付困难,欠账严重的问题。因此,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不能照搬城镇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应建立自己的养老保险制度。社会救助方面 城镇农民工远离家乡和亲人,同时由于他们本身具有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当其生活遭受意外事故而得不到帮助时,就会陷入困境,同时也会给城镇的社会安全带来威胁。所以,在建设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同时,应尽快建立针对城镇农民工的社会救助制度。从目前社会发展状况来看,社会救助制度应包括公益劳动组织以及劳动组织,为暂时失去工作的农民工提高最低生活保

42、障和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利。3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及执行合理确定政府责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促进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普遍获得的关键。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每个社会成员都会遭遇到个种风险,都需要社会保障体系的帮助。政府应从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为进城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使这些容易遭受伤寒的弱势群体得有效的社会保障。同时政府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势,明确政府的责任。由于存在市场失灵,政府必须构造一只“看得见的手”来弥补市场的不足,以增进公共利益。从而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增强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农民工对社会保障工

43、作的接受度和认同度,转变农民工的观念,提高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同时还有加强社会保障和福利工作,不断增加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政府和坚决支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设计革新,加强制度立法。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民工社会保障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标准不一致,保险管理方面的混乱等等。要使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建立起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就必须制定一系列适应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在政府的主导下,需要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法规,来明确规范主体各方面的社会保障责任。完善司法保障措施,如果是没有严格公正的

44、执法,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依然是无法真正解决。司法机关应恪尽职守、公正司法,保障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认真执行。农民工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将随社会变迁生产的新的制度和要求,政府及有关发面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最终形成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是解决农村和城镇社会保障差别的根本途径。如果实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所谓的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逐步弱化、拆除附着于户籍制度之上的各项权利,实现居民平等获得各项权利。简单的户籍改革并不能真正解决进城农民市民化的问题。原来以户籍为基础的社会保障机制一经形成,即使是农民工拥有了城市户口,也不会享有其应有的社会保障权益

45、;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现在买卖城镇户口实现农转非的情况基本消失,也解释了一些城市进行了户籍制度,但并没有带来预计的户籍人口快速增长,推进户籍改革必须与弱化、拆除附着于户籍制度之上的各项权利相结合,同时,应推进包括社会保障权利在内的社会公平权利的普遍获得。社会保障权利的享有应以公民身份为准,而不再以户籍等制度限定为准则。提高进城农民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通过对人力投资形成的一种资本,它涵盖了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后天获取的以其数量和质量来衡量知识、技能、智力以及体能等决定劳动者整体生产效率的全部因素。人力资本对于农民工的迁移、就业、融入城市、成为市民至关重要,政府、社会以及进城农民个人都应重视人力资本的积

46、累。第一,应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力度,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提高进城农民文化水平将极大地提高其在城市的竞争力,增大获得稳定工作和较高收入的可能,促进自我角色认同转变。与此同时,为了满足进城农民接受各种专业培训的需要,国家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鼓励进城农民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此外,要对培训市场和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培训质量。第二,应加强进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保障其在劳动、医疗、生活等方面的正当权益,注重提高保护劳动力及其再生产的各类经济社会条件。各级政府应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打破分割的城乡劳动力就业体制,实行城乡统一的市场化就业体制,让农民与市民在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上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就业竞

47、争,让进城农民的就业合法化、制度化、效率化。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指导性的民工工资标准,对民工工资过低的行业和企业进行整顿,打击违法压低农民工工资行为。政府监督企业改进劳动环境和生活环境,尤其要改善建筑、加工制造行业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其待遇水平,打击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同时,制定国家和区域性的产业指导政策,逐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型,逐步改变过度依赖低廉价劳动力成本、技术含量低、产品初级的产业格局,并推动产业升级和工人素质提高的良性互动。4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工作的监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现代新型的和谐社会,它按照社会主义本质要求,以富裕、公正、自由、平等、互助、和

48、谐等为价值目标,而社会保障应满足着人的生活保障与发展需要,维系着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竞争的起点公平,维护着发展中的过程公平,致力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可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是人大对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过程,为此,人大应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 支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人大的工作主要以监督为主,但又不是单纯的监督,更多的是对政府的支持。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定要逐步完善和健全人大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及时反映人民的心声。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创新、尽职尽责、提高能力,进一步建立完善各单位齐

49、抓共管的监督体制,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社会保障监督直接关系到保障对象的切身利益,并且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社会保障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做好社会保障事业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企业参保人员的利益。就做好当前社会保障监督工作,要以广覆盖为目标继续做好社保扩面工作。狠抓社保基金征缴工作,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要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监督管理水平。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做好社会保障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所以我们也要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当然,我们也总结了三点来保证其监督的必备性:第一便是突出监督重点;第二就是规范监督程序;第三就是我们要确保监督的实效。在这三点当中,我们不难看出社会保障工作的艰巨,对此,我们也能感受到其工作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在实行的时候其监督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结论参考文献1郑功成.农民工的权益与社会保障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08)2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3张金玲.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与思考J.宏观经济管理,2007,(02)4周倩.城市农民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